混凝土試塊取樣及留置要求

混凝土試塊取樣及留置要求


砼結構工程試塊取樣與留置

混凝土試塊應在混凝土澆築地點隨機取樣。

標準養護試塊取樣與留置原則

1、每拌制100盤且不超過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樣不得少於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盤時,取樣不得少於一次;

3、當一次連續澆築超過1000m3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樣不得少於一次;

4、每一樓層、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樣不得少於一次;

5、每次取樣應至少留置一組(一組為3個立方體試塊)標準養護試塊。

同條件養護試塊取樣與留置原則

1、結構實體同條件試塊(即600oC.d試塊,混凝土結構驗收的重要依據):

(1)同條件養護試件所對應的結構構件或結構部位,應由監理(建設)、施工等各方共同選定;

(2)C20及以上的各混凝土等級均應留置同條件養護試塊。

(3)根據既體現結構重要部位又適度控制實體檢驗數量的原則,重要部位如下:豎向構件中的牆、柱、核心筒,水平構件中跨度≥8m的梁、跨度≥5m的單向板、跨度≥6m的雙向板、預應力混凝土梁、跨度≥2m的懸挑梁板,若有工程不滿足上述條件,則應按規範“同一強度等級的同條件養護試件不宜少於10組,且不應少於3組”。

2、拆模同條件試塊(判定混凝土是否達到設計要求或規範要求的強度),按每一施工流水段至少留置一組同條件試塊;

3、構件吊裝混凝土同條件試塊(檢查混凝土構件強度能否滿足吊裝要求),須根據吊裝部署酌情留置同條件試塊;

4、預應力工程混凝土同條件試塊(判定能否達到預應力張拉或放張條件),須根據預應力張拉部署酌情留置同條件試塊。

冬施增加同條件養護試塊留置原則

1、達到受凍臨界強度同條件試塊,按每一施工流水段每一樓層、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至少留置一組同條件試塊;

2、檢驗同條件養護28天,再標準養護28天混凝土強度,按每一施工流水段每一樓層、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至少留置一組同條件試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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