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收自支單位劃入全額撥款,人員怎麼安排?

一切順意769


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改企,推向市場,由政府購買服務代替。自收自支類事業單位撤銷,這些單位使用的自收自支類事業編制同時撤銷,不再使用。事業單位改革2020年底完成 ,而自收自支類編制要求於2019年6月底前就要全部撤銷,各地不得擅自增加編制類型,不得使用自收自支、自定自籌類自行增加的編制。

自收自支類事業單位,有兩種類型,一種是生產經費或者收費、中介類單位,改企經營後,合同制管理人員隨企改制,到新的企業就業,或者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領取經濟補償後,自主擇業。由組織部門任命的管理人員,改制後另行調任;人事部門分配或者後來招錄的正式事業人員,以及退役軍人安置的工勤人員,則分流安置到其他事業單位工作。

還有一種自收自支類事業單位,是各縣鄉基層因機構個數限制,或者編制使用限制,將農業服務中心、水利站、建設服務中心等承擔公益服務或者行政支持的基層事業單位,設置為自收自支類事業單位,或者設置為全額、差額事業單位,使用自收自支編制。這類單位因為承擔的有公益服務職能,在事業單位改革過程中,剝離生產經營類職能,將公益服務職能保留,或者整合到其他事業單位,實行財政全額撥款,其管理人員、一般正式事業人員和工勤人員也都隨職能分流安置,全部轉為全額撥款的事業人員。合同制管理人員隨剝離出來的生產經營類職能改企安置,或者自主擇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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