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公布最新禁止调运生猪及其产品的省份名单!

自今年8月以来,我国部分省市相继发生非洲猪瘟疫情,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切实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国家相继发布多个关于非洲猪瘟防控期间严管生猪调运的通知。截止11月30日,我国有20个省份48个市(区、盟)发生76起家猪疫情、1起野猪疫情,累计扑杀生猪60多万头。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切实加强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监管工作的通知》(农明字〔2018〕第29号)、《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及其产品跨省调运监管的通知》(农明字〔2018〕第33号), 综合农业农村部发布的非洲猪瘟疫情通报、解除疫区封锁信息,禁止跨省调运生猪及生猪产品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和市(县)名单如下:

禁止调运生猪及其产品的省份(20个):北京市、辽宁省、河南省、安徽省、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天津市、山西省、云南省、浙江省、湖南省、贵州省、江西省、江苏省、重庆市、湖北省、福建省、四川省、上海市。

禁止调运生猪的省份(8个):河北省、山东省、陕西省、宁夏自治区、甘肃省、广西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广东省。

暂停调运发生非洲猪瘟疫情省份邻省的生猪,严禁经过疫区调运运输生猪及产品。凡发现违法违规调运的,依法严厉惩罚经营者、运输者,依法对运输的生猪没收并一律做无害化处理。

生猪及其产品运输公司、个体运输业者运输生猪要按照农业农村部第79号公告向农牧部门办理运输车辆备案手续,从12月1日起,未进行备案运输生猪及其产品的车辆,将按相关规定依法处理。

官方公布最新禁止调运生猪及其产品的省份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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