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引产堕胎而遭受的损失,是否应当由男方进行赔偿?

BeaNSider


对于这个问题大多发生在男女双方还没有正式结婚的时候,因为如果男女双方已经正式结婚成为了夫妻关系,那么女方如果因为特殊情况不得已而引产,那么这个损失和责任应当由夫妻双方承担的,丈夫自然无法推脱。可是往往就是在男女双方还没有结婚,因为意外怀孕导致女方堕胎的情况,发生的纠纷会比较多。

但是通常情况下,如果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女方怀孕,但是不论是出于什么原因,女方需要流产或者做人流手术,一般这个损失,只能由女方个人承担,男方最多可以承担一些医疗费。因为女方怀孕流产,责任不单单是全部在男方,女方自己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所以如果全部要求由男方承担责任,也是不公平的。

但是毕竟身体受到伤害的还是女方,所以女方,所以很多女方觉得这样不公平,但是,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并没有百分之百追责男方的理由,除非男方在这里面存在严重的过错。比如男方明明有配偶,还故意与女方同居,并且导致女方怀孕流产。这个时候女方可以要求男方进行赔偿。如果没有这些严重的过错,一般男方是不需要进行大额赔偿的。所以作为女性来讲,自尊自爱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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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海一粟认为,本题需要根据婚姻关系期间和非婚姻关系期间两种情形予以确定。

1、婚姻关系期间。如果女方引产堕胎的事实是发生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那么,女方所遭受的所谓损失,应当由双方共同承担。这里的承担不是法律意义的赔偿。因为,这是共同责任,共同债务。由于这个期间的财产是共同财产,因此,一般而言,女方支付的费用,即为双方支付的费用。当然,有些损失只有女方自己一个承担,比如痛苦。

2、非婚姻关系期间。这个期间,双方属于同居,或者姘居,或者其他两性之间的关系。不管怎样,他们之间的两性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这时,女方因此道堕胎所遭受的损失,男方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这个责任应当是补偿责任,而不赔偿责任。因为在法律上,赔偿责任的承担以过错为前提。而就本案而言,法海一粟认为,双方无所谓过错。两情相悦,谁对谁错?因此,男方应当给予女方一定的补偿。不管怎样,受罪的是女方,女方遭受的痛苦是实在。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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