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不破租赁,如何破解20年长租约的房屋买卖收楼问题?

南方房产


由于问题不详细,只能基于问题信息,给出以下,仅供参考:

1、首先看,租赁户是否在实际使用,如果没有实际使用就好办:1)如果租赁户全部支付完20年租金的,根据原业主和租赁户的租赁合约,补偿租赁户剩余租赁年限同等租赁物业条件下的租赁物业的租金;2)对于1年1付或1季度1付租金的,根据原业主和租赁户的租赁合约的违约条款进行补偿处理,目前笔迹鉴定可精确到天,所以,后来伪造的租赁合约是可以鉴别的;3)对于租赁合约遗失的,按照1年1付租金的状况处理。

2、假如,租赁户已经投入使用的情况,就比较麻烦:1)假如他人用户实际居住,而非经营,法律上,原则上会受到保护,租赁户在租赁期限内,主要租赁户不同意,是可以不搬出的;2)非居住,而是经营状况的,如果要收楼,则需要补偿租赁户的实际损失(关于实际损失的造价鉴定是比较复杂麻烦的)。法律的公平公正原则,以实际损失为标准。


钱道财经


这还真是头疼的问题。

买家在房屋买卖中,卖家不告知租客情况,租期时间长短。在双方买卖结束后,卖家拿到了购房款除预留的尾款后,买家来交接房屋发现,租客有超长租约,并且租金已给付的情况,买家肯定是头大如斗。

买卖不破租赁,特别是房主和租客恶意串通,以超长租约合同为借口,租客拒绝搬迁,买家除了收集卖家和租客恶意串通的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还真没什么好办法。

收集证据,证人证词,他们银行往来转账时间等等,有买家忙的了。举证的重要性无需多言,买家准备去干活吧!不行找调查公司来做,做好出血的准备!


韦小宝1912275


所谓的买卖不破租赁只是一个说法。实际在履行合同时,因单方原因需要中止合同时,有很多合法的方式。而制定的单方或不合理违约条款也不受法律保护,比如约定了一个甚至超过租金额的高额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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