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式住房公攤面積是進步,還是退步?你怎麼看?

兼項背強


在中國買房的時候,都會遇到一個分攤面積的問題,簡單來說,就是購房者要支付包括樓梯間、變電室、管道井、大堂等整棟樓共有的面積,於是,奇葩的事兒就出現了:消費者支付了100平房米的費用,實際套內的面積僅有60平房米,而且,只有在中國大陸和中國香港地區出現過公攤面積的概念,但因迫於輿論壓力,中國香港已經取消該制度,中國大陸卻一直堅守公攤制度,加之,國內的房地產市場又比較亂,導致公攤比例節節攀升,有些樓盤的公攤面積比例甚至超過了50%,總的來說,中國房地產的管理者認為公攤面積是一種先進的制度,即使面對壓力,他們不僅不會妥協,還要通過自己的研究、整理、試驗來創造出一種標尺性制度,只是在這個漫長的過程中,誰來保護老百姓的權益?

我們不得不說,管理者是聰明的,是擅長避重就輕的,他們會在電話費用、個稅改革上挖空心思,做足文章,顯得自己非常有作為,比如讓中國三大運營商狗咬狗,服務上,話費降下來了,現在,筆者已經感覺不到每個月通信話費的存在了,但這些都不是核心領域,對百姓生活產生實質性影響的依舊是住房、醫療和子女教育費用,顯然,這些領域的改革總顯得不夠誠意,單就一個公攤面積還要討論十年:它究竟是進步還是權益侵害呢!

公攤面積最早起源於香港,這是一個商業發達又神奇的地方。最早的時候,香港的房子是整棟出售的,這意味著,只有非常有錢的富豪才能買得起房子,畢竟,老百姓真地沒有辦法一口氣吞下整棟樓,也沒有那麼多的老婆和孩子,後來,開發商為了降低購房門檻,把整棟樓、整層樓拆分成一間間的小公寓,如此做法確實加速了房子的銷售,但問題在於,樓梯間、管井、大堂這些區域應該歸誰所有呢,為了解決這個問題,香港的開發商就把公用的面積核算清楚,把總價算出來,再由公寓的所有者按比例支付,而在新樓盤的銷售中,則提前把“公共面積使用契約”制定好,逐漸演化成現在的公攤面積制度。

其實,公攤面積的出現是為了要解決問題,如果從這個角度理解,它應該是一種商品制度上的進步,即便從商業邏輯的角度講,消費者也應該對公共面積負有責任,畢竟,樓梯間、管道井,還有類似大堂之類的區域,也都是為消費者服務的,而且公攤面積的存在,對於開發商也是一種約束。如果沒有明確規定的公攤面積,或者說公攤面積都是免費使用的,開發商在設計layout時,就會努力地把“免費面積”縮小,把付費的面積擴大,不知道,某些喪心病狂的傢伙會設計出怎樣的樓房呢,比如樓道窄窄的,稍微胖點的人都會卡在裡面,而大堂大廳這些公用面積乾脆全部取消,讓整棟樓畸形不堪,猶如飄在空中的小型格子監獄,事實上,只消看一眼城中村的青年公寓就知道了,沒有樓道,簡直是一個個的小被窩,即便是在城市中的一些正規小區,大開發商樓盤,也會出現樓間距太小,小區綠化面積低的問題,可以說,這些都是開發商的厚此薄彼,畢竟,樓層面積可以收費,但小區綠化是免費的。為了最大限度地壓縮免費面積,有的專家甚至提出:徹底推倒小區的院牆,也就是說,建在馬路中間,美其名曰:加強溝通,迎接自由開放式小區時代。

人性總是貪婪和自私的,房地產開發商更是把如此人性弱點發揮到了極點,只能通過建制清醒的法律制度來規範之,當然,更規範的做法就是靠錢解決,我們不妨設想一下,不只是樓內的公共面積要分攤,連小區綠化、周邊商鋪、大馬路等等都是能分攤的,而一旦消費者向這些公用面積支付費用,就有權去丈量,開發商們或許會收斂一點。

從制度起源看,公攤面積並非完全不合理,更何況,它已經存在這麼久了,筆者並不是固執地認為:存在即合理,只是更希望理解事物的本質而已。公攤面積曾經有效解決了香港購房門檻太高等問題,又在一定程度上引導開發商採用更優質合理的設計,但消費者之所以會時常狠狠地抱怨,正在於很多開放商太過放肆地使用公攤面積了。

首先,中國的公攤面積是全球獨一份,本身就不能令人信服的,況且,沒有相關的國際條例,使得中國開發商具有非常大的操作空間,正常的公攤面積比例大概15~20%左右,但有的奇葩樓盤居然弄出52%的公攤比例,整個房子買一半,貢獻一半,加之,房子的價格連連年攀升,已經遠遠超越普通老百姓的購買能力,這些怨氣自然是非常正常的。當然,開發商利用公攤算法乾的混蛋事兒,一直罄竹難書的,比如在收取暖費、物業費的時候,把公攤面積核算在內,更可笑的是,有樓盤的精裝修費用也要把公攤面積加上,總之,他們設計的算法基本上都是他們“摳錢”的工具。

更悲劇的事實是,即便公攤面積的費用被祛除之後,整體的房價也不會受到很大影響,開發商可以直接把分攤面積的費用,漲到套內面積中去。中國房地產真正的問題在於,管理者給房子增加了太多太重大的屬性,已經把其看做是一個“聚斂財富"的重要工具,所以,在某種程度上,討論分攤面積的費用是否應該支付,意義並不大,簡單算一筆賬:正常的分攤面積為15%~20%,但過去十年,中國的房價漲了10倍都不止,要是真想還百姓權益,就讓房子迴歸“居住”的屬性,否則,大家只是在玩文字遊戲,自己騙自己而已。


科技新發現


一般我們商品房的公攤建築面積包括兩部分。一部分是電梯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地下室等;還有一部分,是牆體面積,業主與公共用房之間的分隔牆以及外牆。

車位、人防工程等,不計在公攤面積裡面。關於公攤面積取消還是保留,一直有爭議,讓我們先將目光放在沒有公攤面積的重慶。

從2002年開始,重慶就取消了公攤面積,明確規定 : 商品房銷售,用套內面積作為計價依據。此後,重慶一直以套內面積銷售商品房。

房子的售價是以成本和供需關係決定的,在供需關係、稅費不變的前提下,改變計算方法,真的能降低房價嗎?業主真的能住上好房子嗎?

重慶本地的朋友應該知道,影視節目中也可以看到,自重慶開始按套內計價以後,開發商就使勁建造公攤面積很小的塔式高層住宅,不同於其他城市的兩梯四戶,在重慶兩電梯6戶甚至8戶很常見。

近百米的高層商品房,即使公攤小其實受傷的還是我們購房者。土地和稅費和建安都按建築面積計算,最終還是攤到購房者身上。

直到現在,重慶的房價還在上漲,即使取消了公攤面積又如何呢?經濟規律還在。




一科經濟學


退步是肯定的1房子本身就不是用來搞經濟的2公攤大家都知道但大家不知道具體哪些屬於公攤爾全國各地的主管部門肯定知道可是沒有哪個地區主管部門管過3作為主管部門公職人員人民的公僕那麼多人眼看著人們被坑不聞不問甚至是充當保護傘典型的吃民坑民


北冥有魚化而為鳥709


公攤全部交由開發商或開發商旗下物業管理負責。否則,全體業主為公攤買了單還要為物業買單,既然物業要進駐管理,那麼公攤由物業承擔,你可以收取業主的管理費。但是首次進駐或第二家物業進駐都應該承擔公攤費用。



HELLO66R


公攤是一種不合理的計算方法,後果就是變相推高了房價。

首先從拿地開始,拿地樓面單價裡就包含了公攤,在此基礎上加上各種成本就得出了樓盤的售價。試想,如果去除公攤計算樓盤銷售單價,依然是所有的成本都加購房者頭上,也就是套內面積的單價勢必會更高。去除公攤後,雖然你的購買面積減少了,但是套內單價升高了,公攤建築成本依然會分攤進來。

可能很多購房者會說,我買的是套內面積,公攤不該我買單,這種認識不對的!購房者不買單,開發商自己掏腰包嗎?憑什麼?你不坐電梯?你不走大堂?你不享受小區綠化?開發商的週轉資金、公攤的成本勢必還是從房價裡出,這是繞不開的邏輯。

所以不管有沒有公攤,只是房價的一種計算方式。良心一點的,可以把公攤成本算的少一點,綜合單價低一點。但這樣的話,可能還會面臨開發商的另一個貓膩,就是各項設施減配。

其實,最根本的問題不在開發商,而在於拿地的時候地價就高,而最終樓盤建成後所有成本都將由購房者分攤。不管是算套內,還是加公攤,你都是在分攤成本。每套房分攤多少成本都已經計算好了,不管實際怎麼算,你都要承擔同樣的成本,也要付出一樣的房價去購房這套住房。


鄭州樓市情報


統治階層同意的,你說不對就是不愛國,哈哈😄這就是體制


hjm0216


開發商欺騙老百姓,政府部門裝痴賣傻,都TM的裝逼,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改善老百姓居住環境,都TM的扯淡,人在做,天在看,善惡終有報。。


順其自然1686632362548


這個社會毀完了,在哪都有耍流氓的,沒人管沒人問。有必要經濟跑那麼快嗎?美國人用了200多年城市才有了這樣的規模,我們呢!一口吃個大胖子,舊城破破爛爛,新城住房空空,這個社會窮人越來越窮,富人越來越富,加在中下層的工人更窮,國家是越來越富。哎


這個社會毀完了


不是進步與倒退的問題,是一種詐騙犯罪!


房子是生活必需品


看到這又突然羨慕起來萬惡的資本主義社會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