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12歲少年弒母后漠然問道:“學校不可能不讓我上學吧”?

反槓精專業戶


事件已經陸續還原出來了。這個殺害自己母親的惡少從半歲時就被扔在家裡,由爺爺奶奶隔代撫養,父母雙雙南下打工賺錢,他們想賺足了錢,回家置大房子,過好日子,這年月,沒有錢寸步難行。

他們有兩個兒子要養,這更需要錢。

他們從來就沒有想過,如果兒子長歪了,多少錢都沒有用,不管多少力氣都是用反了,他們不但沒有給自己培養一個接班人,培養成自己的希望,還給自己養了一個劊子手、掘墓人。

這是多麼可怖的失敗。

祖輩只管養,不管教,孩子沒有是非,沒有倫理,沒有愛。

不能否認這個惡少的父母是愛孩子的。但他們愛的方式謬之千里,他們愛的結果就是車毀人亡。

是的,他們一家人的人生列車,都偏離了行駛的軌道,導致了這個結局。

這個惡少的外公,在事發後說了三個“如果”:

如果在吳某半歲時,他父母不外出打工;如果他7歲發生車禍時,家人能引起足夠重視;如果1個多月前,他不搬到新房與母親生活,這三個“如果”哪怕有一個實現了,或許悲劇就不會發生。

這在個如果,只有第一個是可能成立的,那就是,如果他半歲時,父母不外出打工,給這個孩子正常的生活環境,正常的教養和愛護,他才有可能發育成一個正常的孩子。

這說明,這位老人還是把這個弒母事件視為偶然,還沒有認識到這個孩子人格上的嚴重問題,沒有認識到家庭在教養方面,對這個孩子的不可補救的缺失。

“我又沒殺別人,殺的是我媽”“學校不可能不讓我上學吧?”

這是他說的話。一個12歲的六年級學生,犯下如此駭人聽聞的血腥暴行,輕描淡寫,漠然處之,沒有基本的是非,不知道最基本的對錯。

他還能上學嗎?哪個學校敢收?哪個家長敢讓自己的孩子和他同校同窗?哪個村莊、社區敢繼續容留一個未加約束的他?

他殺了母親,也毀了自己,卻又茫然無知。

養子不教,不如養驢。


潘衛霞律師


仔細看完了該案件的整個過程,確實一個12歲的孩子對待自己的母親絲毫沒有親情的感覺,有的只是無盡的冷漠,即使到了最後還認為自己雖然錯了,但是他並沒有殺別人,只是殺了自己的母親而已,這種思想只能說明在家庭教育中父母教育的缺失,導致孩子與父母之間的關係過分疏遠,最終釀成慘劇。

案件中的幾個細節足以證實吳某與其母親陳某之間關係冷漠

  • 2005年左右,吳兵的父母回村結婚,隨後生下吳兵,繼續南下廣州打工,一年回家一兩次是常態,大部分時間和兒子是通過電話連接情感。
  • 吳建德給吳兵父母打電話,得知兒子傷情不嚴重,他們沒有回來
  • 車禍後一年多,吳兵在學校與同學玩耍過程中,被推倒,頭部撞到牆角
  • 吳兵經常與母親吵架,有時甚至出手打母親。而爭吵的起因往往是玩手機和要錢,母親不想他沉迷於手機遊戲,也不願意給他過多的零花錢去買檳榔和煙。

從這幾個細節可以看得出來,吳兵本人與父母之間聚少離多,很小的時候基本就是爺爺奶奶照看,也正是因為如此導致吳兵與父母之間的感情本身就很淡,更談不上血濃於水,相較於母親的嚴格管教,吳兵自然無法接受突然間的約束,於是在沒有親情道德約束的情況下,將自己的母親殺害,竟然渾然不知愧疚與恐懼,可見母親從來就沒有能夠進入到吳兵的內心當中。

吳兵的責任與未來

毫無疑問吳兵年僅12週歲,不符合刑事責任能力的條件情況下,難以追究其相應的刑事責任,但是根據《刑法》的規定,可以要求其家人對其嚴加看管,對於看管不力的,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至於吳兵所謂的,學校總不能不給上學的說法,其實我倒覺得這個兇手確實過分看低了自己行為的嚴重性,即使能夠上學,試問哪個人敢和殺自己母親的人相處?吳兵的未來雖然沒有被判處刑罰,但是從其今後的生活軌跡看,老師還是同學,家人都不太可能重新接納他。

另外未成年人犯罪問題討論已久,一方面要討論懲治未成年人犯罪分子的呼聲越來越高,一方面對於其今後的生活該何去何從又是社會應當更多考慮的問題。


麋鹿說法


我覺得,只要她的媽媽能繼續陪他讀書寫字,交學費,就讓他上學得了!

這是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我們是不是要反思一下我們的教育方式是不是出現了問題?為什麼12歲孩子連殺人償命都不懂,真的太可怕了!:“我殺的是我的媽媽呀!”什麼邏輯呀!難道媽媽是用來洩氣的嗎?

“學校不可能不讓我上學吧”?多麼幼稚的語言,怎麼能出自十二歲的孩子口中?或許他的媽媽根本就沒有告訴他:殺人犯法!冷漠的人說出了冰冷的話,電視真的看多了!

值得深思,值得痛心疾首的愛!希望媽媽問一下:“我們應該如何愛你,我的孩子”?多一點交流,少一點抱怨,學會換位思考,也許就不會發生悲劇。


自由飛翔YouGuKe


12歲少年弒母,事後象沒有事一樣說,學校不可能不讓我上學吧,從後面那一句話說明孩子還不知道事情的重要性,說明他還在乎讀書,孩子出現這一主動,我悲哀,可以肯定地說這孩子也是一網迷,曾一度喜歡打遊戲,我的兒子也一度迷戀網洛遊戲,叫他吃飯都叫不動,說一兩句,他還哼一聲,再囉嗦他也動手,曾經也動過一次手卡住我的脖子,見兒子如此衝動,我只能住嘴,因為在他情緒激動下,只能有一方閉嘴,我睜著眼睛死死地盯著兒子不說話,慢慢地兒鬆開了手,見他平息了怒火,我說,娘叫你吃飯,是怕你餓著,你難道好壞都不分,這樣子,你嫌娘是多餘的,好吧,你在家,我打包走人,兒拿住我的包不讓走,說,下次不敢了。我只能說,自己也從少年一步步走過來的,雖然那時侯的孩子都聽話,但多多少少也曾有過叛逆的心,只是少年時期還有許多人生的道理末曾明白,比方,父母嘮叼,孩子不明白父母的良苦用心,還以為父母跟自己作對,不在乎孩子,所以才有了輕微的叛逆之心。這個時間段的小孩是滋生叛逆期的生理期,父母採取好的方法教育,只待孩子成熟,是應該會變好的。


蟆怪556


其實,這種類似新聞也經常發生,是時候,我們應該好好反思了,是什麼原因導致一個12歲的少年拿著刀刺向了自己的親生母親?是什麼原因導致這種悲劇屢屢發生?為什麼一次又一次的血淋淋的教訓總是無法讓人長記性?

好吧,咻咻已經無力吶喊了。只能祈求以後這種帶血的悲劇少點發生。

從這件事上不難看出,首先肯定是家庭教育方式的不當,作為父母因該加以引導孩子,而不是一味的去苛刻、嚴厲、指責,甚至是強迫孩子,把自己的意志強行放在孩子的身上。當然,也不能一味的去寵溺孩子,溺愛不是愛,是傷害!

其次,學校的思想、素質教育這方面還得有待加強,特別是廣大農村地區,在學校不僅僅是教學生那些書本上的知識,更應該教學生一些社會上的和做人上的知識,德智體美勞要全面均衡發展!


還有就是為何未成年人犯罪屢屢發生,而且年齡趨向低齡化。是不是未成年人保護法需要適當的調整一下了,法律保護未成年人等弱勢群體沒錯,但並不能讓這成為他們為非作歹的理由,而且那些被他們傷害過的人的利益就不應該被保護嗎?法律不能慣著他們,不管任何人,只要做錯了事,就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讓他們長長記性,更是給其他人起到一種警示、震懾的作用!!!小惡不除,大惡難了!無論任何人,只要敢肆意觸碰法律的高壓線,就要嚴懲不貸!!!(注:文中配圖來源於紅星新聞。)



責任完全在環境影響,沒有什麼好說的呀!



痴騎朽翁


殺人是人的性情比較兇殘的一面,人之初性本善,十二歲模仿能力最強的時期,他的生活裡,誰是他的模仿對象,為啥去拿刀,拿刀弒母,他的人生信條裡缺了什麼,這不是一句話講清楚的。面對這樣一個孩子,學校家長都的思考,孩子為什成這樣了。我也有孩子,一年孩子住院,孩子還沒有上學,四歲,打完點滴,帶孩子出去吃飯,散散步,曬曬太陽,在醫院的垃圾筐邊,有一七十來歲的老人撿扔掉的食品吃,大概是餓急了,我真是看不下去,出手擋了回來,給她五塊錢去吃飯,那時間一碗麵一元錢,我的工資六十塊錢,比較面還是有點貴。陸續病友們都出來了,都是單位人,單位的醫院嗎,號召大家給老人擠點飯錢,大家可以早點出院,一頓捨得理論大家也就聽了,幾塊幾塊的給了老人,老人激動萬分,說:“不好意思啊,白白拿大家的錢”,我提醒老人,“你祝他們早日健康”老人很聰明,立即說“我祝大家早日康復,永遠健康,我去了哪世,也祝大家健康”,大家被老人的祝福感動了,大家說願你在不捱餓。再後來家裡突然來了個要飯,我姑娘把家裡的大餅全給他了,人家不要餅,人家要錢,孩子鬱悶了,餅可以直接吃啊!你要錢不是為買吃的嗎?孩子還在純潔,大人不純潔了。十二歲的孩子弒母,是家長不該要孩子了,還是學校不該要孩子了。我們放學就看有沒有拿不動東西的大媽奶奶幫幫,幫助完大媽奶奶,大家一路學習雷鋒好榜樣唱回家,晚上離家近的在一起寫作業,比的就是誰自己學習好,幫的同學多,好多人說那年代不好,我沒有感覺到,吃的肉少,穿的也單調,我是很愉快的,無憂無慮快樂成長,長大就想為祖國去邊疆站崗,解放受苦的人民。弒母也可能孩子,對的過激,看不慣母親的為人做法,也可能母親限制孩子太多,沒有了母親,自由了。總之他很不快樂,反抗,反抗的過了,十二歲,讓他忍讓,還沒有那個心裡機構,現在的人大眼一睜就看,那個孩子弒母,事實就是全面1看待問題,學校教書育人的地方,學生有問題了,想自己的教育方式,孩子有問題了想想自己教養孩子的方法,家長老師是孩子的榜樣,不是孩子的容嬤嬤。


嫣然笑175571944



問心無悔43317422


從其談話就可以看出,孩子對母親冷漠的態度,望子成龍是每個父母的夢想,但撥苗助長的教育方式屢見不鮮,所以根基最重要,腐朽的根你卻要他開出美麗的鮮花,這不是強人所難嗎?既然孽子已養成很多壞習慣,就應該引導他改邪歸正,而不是強加教育適得其反,導致這種悲劇發生。


狼的誘惑25596361


“我殺的是我媽媽啊!”,還有一句熟悉的話是“我打的我自己的孩子啊!”

家庭教育令人深思。孩子最終是個獨立的個體,從一出生對家長的生存依賴 心理依賴,到後來逐漸形成自我意識,具備獨自生存的能力。他們不是家長的所有物。家長管教,得有合理的目標,合適的分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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