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12岁少年弑母后漠然问道:“学校不可能不让我上学吧”?

反杠精专业户


事件已经陆续还原出来了。这个杀害自己母亲的恶少从半岁时就被扔在家里,由爷爷奶奶隔代抚养,父母双双南下打工赚钱,他们想赚足了钱,回家置大房子,过好日子,这年月,没有钱寸步难行。

他们有两个儿子要养,这更需要钱。

他们从来就没有想过,如果儿子长歪了,多少钱都没有用,不管多少力气都是用反了,他们不但没有给自己培养一个接班人,培养成自己的希望,还给自己养了一个刽子手、掘墓人。

这是多么可怖的失败。

祖辈只管养,不管教,孩子没有是非,没有伦理,没有爱。

不能否认这个恶少的父母是爱孩子的。但他们爱的方式谬之千里,他们爱的结果就是车毁人亡。

是的,他们一家人的人生列车,都偏离了行驶的轨道,导致了这个结局。

这个恶少的外公,在事发后说了三个“如果”:

如果在吴某半岁时,他父母不外出打工;如果他7岁发生车祸时,家人能引起足够重视;如果1个多月前,他不搬到新房与母亲生活,这三个“如果”哪怕有一个实现了,或许悲剧就不会发生。

这在个如果,只有第一个是可能成立的,那就是,如果他半岁时,父母不外出打工,给这个孩子正常的生活环境,正常的教养和爱护,他才有可能发育成一个正常的孩子。

这说明,这位老人还是把这个弑母事件视为偶然,还没有认识到这个孩子人格上的严重问题,没有认识到家庭在教养方面,对这个孩子的不可补救的缺失。

“我又没杀别人,杀的是我妈”“学校不可能不让我上学吧?”

这是他说的话。一个12岁的六年级学生,犯下如此骇人听闻的血腥暴行,轻描淡写,漠然处之,没有基本的是非,不知道最基本的对错。

他还能上学吗?哪个学校敢收?哪个家长敢让自己的孩子和他同校同窗?哪个村庄、社区敢继续容留一个未加约束的他?

他杀了母亲,也毁了自己,却又茫然无知。

养子不教,不如养驴。


潘卫霞律师


仔细看完了该案件的整个过程,确实一个12岁的孩子对待自己的母亲丝毫没有亲情的感觉,有的只是无尽的冷漠,即使到了最后还认为自己虽然错了,但是他并没有杀别人,只是杀了自己的母亲而已,这种思想只能说明在家庭教育中父母教育的缺失,导致孩子与父母之间的关系过分疏远,最终酿成惨剧。

案件中的几个细节足以证实吴某与其母亲陈某之间关系冷漠

  • 2005年左右,吴兵的父母回村结婚,随后生下吴兵,继续南下广州打工,一年回家一两次是常态,大部分时间和儿子是通过电话连接情感。
  • 吴建德给吴兵父母打电话,得知儿子伤情不严重,他们没有回来
  • 车祸后一年多,吴兵在学校与同学玩耍过程中,被推倒,头部撞到墙角
  • 吴兵经常与母亲吵架,有时甚至出手打母亲。而争吵的起因往往是玩手机和要钱,母亲不想他沉迷于手机游戏,也不愿意给他过多的零花钱去买槟榔和烟。

从这几个细节可以看得出来,吴兵本人与父母之间聚少离多,很小的时候基本就是爷爷奶奶照看,也正是因为如此导致吴兵与父母之间的感情本身就很淡,更谈不上血浓于水,相较于母亲的严格管教,吴兵自然无法接受突然间的约束,于是在没有亲情道德约束的情况下,将自己的母亲杀害,竟然浑然不知愧疚与恐惧,可见母亲从来就没有能够进入到吴兵的内心当中。

吴兵的责任与未来

毫无疑问吴兵年仅12周岁,不符合刑事责任能力的条件情况下,难以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但是根据《刑法》的规定,可以要求其家人对其严加看管,对于看管不力的,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至于吴兵所谓的,学校总不能不给上学的说法,其实我倒觉得这个凶手确实过分看低了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即使能够上学,试问哪个人敢和杀自己母亲的人相处?吴兵的未来虽然没有被判处刑罚,但是从其今后的生活轨迹看,老师还是同学,家人都不太可能重新接纳他。

另外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讨论已久,一方面要讨论惩治未成年人犯罪分子的呼声越来越高,一方面对于其今后的生活该何去何从又是社会应当更多考虑的问题。


麋鹿说法


我觉得,只要她的妈妈能继续陪他读书写字,交学费,就让他上学得了!

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我们是不是要反思一下我们的教育方式是不是出现了问题?为什么12岁孩子连杀人偿命都不懂,真的太可怕了!:“我杀的是我的妈妈呀!”什么逻辑呀!难道妈妈是用来泄气的吗?

“学校不可能不让我上学吧”?多么幼稚的语言,怎么能出自十二岁的孩子口中?或许他的妈妈根本就没有告诉他:杀人犯法!冷漠的人说出了冰冷的话,电视真的看多了!

值得深思,值得痛心疾首的爱!希望妈妈问一下:“我们应该如何爱你,我的孩子”?多一点交流,少一点抱怨,学会换位思考,也许就不会发生悲剧。


自由飞翔YouGuKe


12岁少年弑母,事后象没有事一样说,学校不可能不让我上学吧,从后面那一句话说明孩子还不知道事情的重要性,说明他还在乎读书,孩子出现这一主动,我悲哀,可以肯定地说这孩子也是一网迷,曾一度喜欢打游戏,我的儿子也一度迷恋网洛游戏,叫他吃饭都叫不动,说一两句,他还哼一声,再啰嗦他也动手,曾经也动过一次手卡住我的脖子,见儿子如此冲动,我只能住嘴,因为在他情绪激动下,只能有一方闭嘴,我睁着眼睛死死地盯着儿子不说话,慢慢地儿松开了手,见他平息了怒火,我说,娘叫你吃饭,是怕你饿着,你难道好坏都不分,这样子,你嫌娘是多余的,好吧,你在家,我打包走人,儿拿住我的包不让走,说,下次不敢了。我只能说,自己也从少年一步步走过来的,虽然那时侯的孩子都听话,但多多少少也曾有过叛逆的心,只是少年时期还有许多人生的道理末曾明白,比方,父母唠叼,孩子不明白父母的良苦用心,还以为父母跟自己作对,不在乎孩子,所以才有了轻微的叛逆之心。这个时间段的小孩是滋生叛逆期的生理期,父母采取好的方法教育,只待孩子成熟,是应该会变好的。


蟆怪556


其实,这种类似新闻也经常发生,是时候,我们应该好好反思了,是什么原因导致一个12岁的少年拿着刀刺向了自己的亲生母亲?是什么原因导致这种悲剧屡屡发生?为什么一次又一次的血淋淋的教训总是无法让人长记性?

好吧,咻咻已经无力呐喊了。只能祈求以后这种带血的悲剧少点发生。

从这件事上不难看出,首先肯定是家庭教育方式的不当,作为父母因该加以引导孩子,而不是一味的去苛刻、严厉、指责,甚至是强迫孩子,把自己的意志强行放在孩子的身上。当然,也不能一味的去宠溺孩子,溺爱不是爱,是伤害!

其次,学校的思想、素质教育这方面还得有待加强,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在学校不仅仅是教学生那些书本上的知识,更应该教学生一些社会上的和做人上的知识,德智体美劳要全面均衡发展!


还有就是为何未成年人犯罪屡屡发生,而且年龄趋向低龄化。是不是未成年人保护法需要适当的调整一下了,法律保护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没错,但并不能让这成为他们为非作歹的理由,而且那些被他们伤害过的人的利益就不应该被保护吗?法律不能惯着他们,不管任何人,只要做错了事,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让他们长长记性,更是给其他人起到一种警示、震慑的作用!!!小恶不除,大恶难了!无论任何人,只要敢肆意触碰法律的高压线,就要严惩不贷!!!(注:文中配图来源于红星新闻。)



责任完全在环境影响,没有什么好说的呀!



痴骑朽翁


杀人是人的性情比较凶残的一面,人之初性本善,十二岁模仿能力最强的时期,他的生活里,谁是他的模仿对象,为啥去拿刀,拿刀弑母,他的人生信条里缺了什么,这不是一句话讲清楚的。面对这样一个孩子,学校家长都的思考,孩子为什成这样了。我也有孩子,一年孩子住院,孩子还没有上学,四岁,打完点滴,带孩子出去吃饭,散散步,晒晒太阳,在医院的垃圾筐边,有一七十来岁的老人捡扔掉的食品吃,大概是饿急了,我真是看不下去,出手挡了回来,给她五块钱去吃饭,那时间一碗面一元钱,我的工资六十块钱,比较面还是有点贵。陆续病友们都出来了,都是单位人,单位的医院吗,号召大家给老人挤点饭钱,大家可以早点出院,一顿舍得理论大家也就听了,几块几块的给了老人,老人激动万分,说:“不好意思啊,白白拿大家的钱”,我提醒老人,“你祝他们早日健康”老人很聪明,立即说“我祝大家早日康复,永远健康,我去了哪世,也祝大家健康”,大家被老人的祝福感动了,大家说愿你在不挨饿。再后来家里突然来了个要饭,我姑娘把家里的大饼全给他了,人家不要饼,人家要钱,孩子郁闷了,饼可以直接吃啊!你要钱不是为买吃的吗?孩子还在纯洁,大人不纯洁了。十二岁的孩子弑母,是家长不该要孩子了,还是学校不该要孩子了。我们放学就看有没有拿不动东西的大妈奶奶帮帮,帮助完大妈奶奶,大家一路学习雷锋好榜样唱回家,晚上离家近的在一起写作业,比的就是谁自己学习好,帮的同学多,好多人说那年代不好,我没有感觉到,吃的肉少,穿的也单调,我是很愉快的,无忧无虑快乐成长,长大就想为祖国去边疆站岗,解放受苦的人民。弑母也可能孩子,对的过激,看不惯母亲的为人做法,也可能母亲限制孩子太多,没有了母亲,自由了。总之他很不快乐,反抗,反抗的过了,十二岁,让他忍让,还没有那个心里机构,现在的人大眼一睁就看,那个孩子弑母,事实就是全面1看待问题,学校教书育人的地方,学生有问题了,想自己的教育方式,孩子有问题了想想自己教养孩子的方法,家长老师是孩子的榜样,不是孩子的容嬷嬷。


嫣然笑175571944



问心无悔43317422


从其谈话就可以看出,孩子对母亲冷漠的态度,望子成龙是每个父母的梦想,但拨苗助长的教育方式屡见不鲜,所以根基最重要,腐朽的根你却要他开出美丽的鲜花,这不是强人所难吗?既然孽子已养成很多坏习惯,就应该引导他改邪归正,而不是强加教育适得其反,导致这种悲剧发生。


狼的诱惑25596361


“我杀的是我妈妈啊!”,还有一句熟悉的话是“我打的我自己的孩子啊!”

家庭教育令人深思。孩子最终是个独立的个体,从一出生对家长的生存依赖 心理依赖,到后来逐渐形成自我意识,具备独自生存的能力。他们不是家长的所有物。家长管教,得有合理的目标,合适的分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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