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国企改制涉国资流失:1.25亿元土地被估值仅仅125万

来源:经济参考报


西安国企改制涉国资流失:1.25亿元土地被估值仅仅125万

每一轮国企改革,国有资产流失都成为政府所警惕、公众所担忧的问题。

不久前,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陕西省高院”)关于一起案件的判决书,从侧面佐证了国有企业——西安市碑林区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下称“碑林城建公司”)改制涉嫌存在巨额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

记者随后在西安市采访调查发现,该公司在此前的改制中,曾经作价逾亿元的土地资产仅被评估为125万元。

1988年10月,西安市碑林区政府批准设立碑林城建公司。作为政府全资所有的企业,碑林城建公司被区政府赋予一系列重要职责。

从1992年起,碑林城建公司开始筹划“曲江旅游度假村”项目。此后,该项目的土地、立项等陆续得到陕西省政府、碑林区计划委员会等审批。碑林城建公司顺利获得曲江远郊192.37亩土地开发使用权。

记者调查发现,上述192.37亩土地在碑林城建公司改制前,曾两次被估价后对外合作:第一次估价为4218万元;随着时间推移,该地块持续升值,第二次估价为1.25亿元。

西安国企改制涉国资流失:1.25亿元土地被估值仅仅125万

2002年底,碑林城建公司筹划改制。

2003年初,碑林城建公司委托陕西大成评估有限公司对“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所涉及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评估报告显示:碑林城建公司评估后的总资产为14191.54万元,总负债为13949.98万元,净资产为241.56万元。

在该报告中,“曲江旅游度假村项目”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为125.19万元,仅为前述土地对外合作第二次估值的约1%。

陕西大成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碑林城建净资产为241.56万元的评估报告后,碑林城建公司原总经理张东宁等人又通过其他方式,最终以几乎“零对价”的方式获得了该公司的控制权。

就碑林城建公司改制,中央财经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李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明显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国企改革,不仅不能搞下不为例,监管部门还应严肃依法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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