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繼承必須是你父母去世才可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二條 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
目前你只能走兩種途徑辦理過戶:
一、贈予
贈予的話,需要繳納雙倍契稅,需要進行公證.同時繳印花稅。
二、買賣
買賣則只要繳納正常契稅,印花稅及其他稅費。
準備資料
房產過戶準備資料
(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
賣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複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話需要結婚證原件及複印件一份、房產證原件;如果夫妻雙方有一人無法到場的話,必須要先寫份委託書再去公正局公證,戶口本及複印件一份。
買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複印件一份、戶口本及複印件,如果是單身的話,需要去市民政局開單身證明。
(3)房地產權利證書;
(4)有關行政機關行政決定書,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按規定需公證,應提交公證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贈與書,或經公證房地產繼承證明文件,或房地產交換協議書,或房地產分割協議書;
(5)已設定抵押權的,應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強制性轉移的應提交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7)非法人企業、組織的房地產轉移,應提交其產權部門同意轉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劃撥、減免地價的土地,應提交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9)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房地產的,應提交中標確認書、拍賣成交確認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付清地價款證明;
(10)屬於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應提交相關主管部門的批覆;
(11)拆遷補償的應提交拆遷補償協議書;
(12)房地產共有人同意轉移的意見書;
(13)收購或合併企業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14)國有企業之間或其他組織之間的房地產調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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