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人臉識別技術,貴陽市抓獲公安部通緝的全國在逃人員66名

 侯緒文是貴陽市雲巖公安分局中天派出所教導員。此前,一直從事刑偵工作,長達20多年。

“那時案件的偵破基本上靠走訪。就算一起小案件,少則走訪幾十人,多則數百人。由於沒有監控和科技手段,很多盜搶案件只能從銷贓渠道找線索。因此,貴陽市所有的寄賣行、典當行以及舊貨市場必須個個熟悉。”侯緒文說,儘管如此,還是有一些案件沒有破獲,這是一生的遺憾!

利用人臉識別技術,貴陽市抓獲公安部通緝的全國在逃人員66名

網絡圖片

上世紀80年代,“邊三輪”摩托車是當時雲巖公安分局刑偵大隊裡最好的交通工具。後來,有了幾臺北京吉普,但幾乎都是報廢車輛。經常在出差的路上就壞掉了。“作為偵查員不僅要能破案,還要會修車。”侯緒文說。

曾經,貴陽市接連發生數起搶劫女司機的案件。那時的汽車沒有現在的鎖車裝置,在遇到紅燈時,嫌疑人很容易就打開車門上了車。為了偵破這起案件,只能由一名女偵查員開著自己的奧拓車在易發案路段轉悠,其他偵查員則開一輛麵包車跟在後面。如此兩個月,才把嫌疑人抓獲。

“現在,辦這樣的案件可就簡單多了。”正如侯緒文說的這樣,那些在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很難、甚至無法破獲的案件,現在依靠科技化、信息化,很快就能鎖定嫌疑人。

“你只要敢搶,我們在非常短的時間內一定會把你抓到。”貴陽市委副書記、市長陳晏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說的這句話在貴陽傳得很火。

傳得火是民眾覺得有底氣。數據顯示,2017年,貴陽市成為全國第一家“兩搶”“命案”和“八類案件”破案率均達到90%以上的省會城市,“兩搶”發案降至日均1.12起以下,每年命案發案降至50起,均為歷史最低值,貴陽市民安全感日益劇增,達到歷史新高98.43%。

今年破獲的一起案件,讓貴陽觀山湖區賓陽派出所民警楊超漲了見識。

2月17日,楊超和同事的手機同時出現動態人臉識別系統發出“一名疑似全國通緝逃犯進入車站”的預警,一分鐘後,嫌犯被抓獲。經審查,抓獲嫌犯為一名已經在逃18年的國家通緝犯。

面對系統裡嫌犯青年出逃時的相片和眼前已經白頭的大活人,楊超擺了擺頭,感覺神了:“說實話,如果憑人眼,我無法將兩者結合在一起。”他說。

2016年,貴陽公安將人臉識別技術應用於緝逃領域,將多類重點人群人臉特徵進行解析,分類建立特徵庫,建設了上萬個視頻採集點,並根據當地實情,在不同特定場景,打造部署具有公安專業性的動態人臉識別系統,構建了一張人臉識別布控網。

“傳統偵查民警會從髮型、臉型、鬍子、裝束等去識別,如果時間太長,很難認出,但大數據人臉識別專業面部輪廓去判斷,可實現精確識別。”貴陽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支隊長崔風介紹,全國在逃人員一般潛逃多年、隱姓埋名,部分將身份洗白,具有豐富的反偵查意識,傳統偵查手段無法發揮作用,難以識別,無法分辨,目前建設的人臉識別系統恰好能彌補傳統偵查手段的不足。

數據顯示,2016年到今年3月,利用人臉識別技術,貴陽市共抓捕犯罪嫌疑人872名,抓獲公安部通緝的全國在逃人員66名。

“打擊犯罪的手段先進了,同時也要建立體系化打擊犯罪新機制。”省公安廳刑偵總隊副總隊長陳康說。

近年來,貴州省公安機關在社會矛盾多樣化、違法犯罪問題凸顯、打擊難度不斷加大的形勢下,搶抓公安改革機遇,強化犯罪實時控制機制,推進以提高打擊能力為重點的偵查破案專業化建設,探索建立體系化打擊犯罪新機制,集中解決“盜搶騙”等犯罪率高、犯罪突出、影響社會秩序、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小案”。

在過去,往往因為公安部門警力不足,偵辦案件缺方法、缺手段,極易造成案漏人、人漏罪的情況,打擊犯罪時常陷入“打不深、打不透、打不勝打、防不勝防”的怪圈。案件頻發,社會治安混亂,人民群眾安全感低。如何有效打擊犯罪,成為長期困擾公安機關的難題。傳統的工作模式已經不適用於當今的時代,那就必須要走“改革”之路。

改革、創新、提升。

經過多年的不斷探索,貴州省公安機關在全國率先形成了具有貴州特色的“統一組織整體聯動、信息主導偵查經營、落地查證固定證據、積累打擊整體移訴”的打擊犯罪新機制。

省公安廳刑偵總隊有這樣一個部門——打擊侵財犯罪工作專班。專班成員是從全省各地公安機關抽調的精兵強將。他們每天的工作就是面對電腦,通過信息化運用,大數據分析,找到犯罪嫌疑人留下的蛛絲馬跡。

2015年底至2016年初,專班對未破技術性開鎖入室盜竊案件中被盜的相關同類物品開展數據對比、分析串並和信息研判,發現一個技術性開鎖入室盜竊犯罪團伙,團伙成員有70餘名。通過警務雲平臺開展相關工作,串併案件310餘起,涉案金額達200餘萬元,其團伙成員活動範圍遍及山東、江西、湖南、廣西、雲南、貴州等12個省市區。

2016年5月13日,在公安部統一指揮下,我省公安機關出動警力538名,成立了55個抓捕小組,對流竄12個省、市入室盜竊犯罪團伙開展集中抓捕行動,共抓獲犯罪嫌疑人90餘名,涉及案件達620餘起。該案的成功偵破,打響了全國公安機關打擊“盜搶騙”犯罪專項行動的第一槍。

通過不斷的探尋摸索,全省公安機關始終以民意為引領,以問題為導向,堅持群眾最痛恨什麼犯罪就嚴厲打擊什麼犯罪、什麼治安問題最突出就著力解決什麼問題、哪裡治安最混亂就集中整治哪裡的原則,積極回應人民群眾對公安工作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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