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西县通报两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新林镇上升村党支部原书记郑军套取惠农补贴资金问题

2009年至2015年,郑军在担任新林镇上升村党支部书记期间,组织召开两委班子和村民组长会议,套取2013年、2014年上升村牧草良种补贴16738元,用于行政村开支。2011年至2015年,以自己和曹某某的名义,虚报冒领草畜平衡补贴资金8916元,用于防洪、林权制度改革人工费用等开支。2018年3月16日,林西县纪委给予郑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新林镇五星村党支部书记刘明虚报冒领补贴款问题

刘明,在担任林西县新林镇五星村委会主任期间,虚报冒领2013年、2014年牧草良种补贴款22600元、青贮玉米良种补贴款25800元、肉牛良种补贴款8,190元,用于村民小组水坑填垫、防洪坝修固等村集体支出。2018年3月16日,林西县纪委给予刘明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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