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和企业商定后自愿放弃缴纳社保,是否有效?

常争


员工和企业经协商同意后,签订自愿放弃缴纳社保费用的合同,这种行为是否有效?回答是清楚的:此种行为是违法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中,关于企业应当于用工之日起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用,并且必须在员工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在社保费用统一由税务部门征收之前,北上广已经严格禁止了私自签订协议放弃社保,或者将企业缴纳部分直接发放到个人工资中的做法。企业如果有此行为,不会因为协议影响员工主动维护自己的权力,要求补缴社保费用。如果被社保部门发现,企业也会受到严格的处罚。2019年1月1日之后,企业与员工的这种私下协商行为将不会再出现。

如果企业与员工有协议,或者强迫员工签订类似协议,不管员工是否自愿,都可以主动向社保部门举报,要求企业补缴所欠的社保费用。同时,员工也可以依据企业未缴纳社保费用,提出辞职,并要求企业给予经济补偿。

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用,这是法律赋予企业的义务和员工的权利,任何协议和合同的效力,都不应与法律抵触。社保费用税务征收,全面堵塞了企业缴纳社保的漏洞,使社保政策更能体现其保障作用,为劳动者提供了坚实的后盾。


真宁腔调


现实中确实有部分单位存在这种现象,职工不愿意缴纳社会保险与用人单位协商签署自愿放弃协议,用人单位将单位承担部分与职工工资一并按月发给劳动者。其实这种行为很容易给用人单位带来劳动纠纷。如果劳动监察大队例行检查时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这种行为,用人单位将会受到处罚;或者如果部分劳动者在离职时以不交各项社会保险为由进行劳动仲裁时,用人单位将面临补缴各项社会保险的麻烦,同时还要接收处罚,可以说得不偿失。

因此,建议用人单位不要在违法劳动法的条款上,下这些无用的功夫,这些行为只能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罢了。


塞上陕北人


无效!缴纳社保是法律强制规定的义务,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协议、个人承诺无效。北京中院指出:缴纳社保是法律规定,“并不属于双方可以自由放弃和处分的权利义务范畴”。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三)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被动辞职)并根据第四十六条(一)(通过劳动仲裁)主张经济补偿。

如果员工签了“自愿”放弃缴纳社保的协议,在北京、上海,那是废纸一张,不妨碍员工直接行使上述法律权利。广东省的司法实践,则是员工必须先推翻无效协议,要求公司补缴,公司在合理时间(比如一个月)内未予补缴,方可根据上述条款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此外,公司不缴纳社保的,举报它!在职时或离职后均可,只要是实名举报,无需提供证据,社保中心就会稽查,然后让公司补缴。


闲人常遇春


楼主您好,这个问题我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是无效的行为。因为我们国家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只要企业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都应当购买社保,所以说购买社保定的义务和责任,都应当无条件的执行!

那么这种自行协商自愿放弃社保的行为,实际上是一个逾越法律之上的行为,他是一个无效的违法行为。所以说即使签订这样的协议,也是没有任何法律作用的。对于员工和企业来讲,都是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

所以说购买社保。使员工该得到的基本利益保障也是企业所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所以说不论是企业还是员工,都不应当主动的去放弃这个社保的缴纳。首先是违法行为,其次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社保小达人



员工与用人单位私下协定,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就算白纸黑字协商清楚,这种行为对于企业来说也是违法的,缴纳社保,对于员工是权利,但是对用人单位来说是必须的义务,是强制性执行,无论员工是否乐意。


用人单位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需要承担以下法律风险

1. 员工凭此辞职且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经济补偿金

2. 如员工发生工伤,用人单位需承担其工伤保险待遇

3. 如员工生育,用人单位需承担生育保险待遇,如医疗费、产假津贴等等

4. 用人单位需承担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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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保保


关于这个问题,首先可以肯定的是这种协议是无效的,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合同协议都是无效的,
根据国家法律相关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
为劳动者办理社保相关参保事宜,并按时缴纳社保费用,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是无法免除的。


12345688顺流


按法律规定属于无效行为!

从社保稽查角度,即使是员工真实、主动的放弃,但企业依然属于违法(不能免去劳动法关于社保缴纳的强制性规定)。违法的行为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

从员工角度,如果真是员工真实的承诺或意愿。员工以未缴纳社保为由,提出补偿的,各地处理的态度不一样,有的支持,有的不支持。

从企业管理实际出发,在社保税管后,不缴纳社会保险风险太大,这一点企业要注意。


谈股论激


无效!

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的权利。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社会保险是劳动合同成立具备的条款之一,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私下约定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的。


宝鸡清风


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这个约定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当然无效。

举个极端的例子,甲和乙约定,甲把乙杀了是乙方自愿的,不追究甲的责任,你认为这个约定有效吗?你认为相关部门就不会追究甲的责任了吗?


法律知识美女分享


那是无效的,五险一金是强制必须交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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