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乐清男孩失联"事件真相大白后,父亲躲起来,志愿者每天接嘲笑电话,你认为谁受伤害最大?

健啖客


  1. 无端作妖,其愚何及!

一个愚不可及的女人,为了测试丈夫对她和孩子的关心,蓄意把孩子藏到一般人找不到也想不到的地方,并且事先踩点,避开监控,然后,报警称孩子失踪,并在朋友圈发布寻子的告示,警方先是启动紧急寻人机制,调动力量,后来甚至疑似启动命案机制,进行矛盾排查,社会志愿者、爱心拳拳的吃瓜群众也顾不上吃瓜和议论明星吸毒的丑闻了,纷纷离开马扎,走出家门,并充分动用自己的朋友圈资源,全力以赴寻找这个11岁的失联男孩。

这女人还是个超级戏精,寻找儿子的过程中,哭眼抹泪,焦虑不安,晕倒送医,样样逼真,老谋子下部电影选角不用再找别人。

据说,其夫和婆家人昼夜不眠、忧心如焚,其夫更是悬赏50万元寻子,其心比金坚,情比海深,令人动容,有夫如此,妇复何求!

如此愚蠢却又自以为聪明,如此低级却自以为高明,这个平时被无视、被忽略成一个数字的女人,这下子,终于声名鹊起,扬名立万。

这女人现在已被刑拘,很好。吃点苦头才能长记性,同时也是对社会的警示,闲着没事不要紧,没事找事就不好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这女人受到的刑事处罚并不会太重,但是,比之拘留几天罚款几百元的行政处罚,也是她没有想到的。

不是你做事之前没考虑后果,后果就不会发生。

这个事情最大的受害者,是社会、是社会的良知和诚信,是下一个真正可能需要社会帮助的人!同时受害的还是警方,他们警力有限,多少重要警情需要处置,你无端增加了他们多少工作量?!

至于该女子的丈夫和婆家人,自称也是受害者,我觉得就算了吧,你们家娶了这么房好媳妇,无端作妖,出来豁豁得整个社会不得安宁,不管你们有没有责任,都很没脸。

所以,你们现在应该和你们家的这位好媳妇一起站出来承担责任。志愿者的善良和热诚已经被伤过了,请不要再伤害他们,社会需要他们。


潘卫霞律师


受伤害最大的是那个制造这个假事件的那个女人。

我今天下午跟一个温州女人聊这个事,她说这个女人蠢,很蠢很蠢,说就是退一万步用这件事试探那个男人心中有没有这个儿子,这个家,也应该在第二天结束呀呀呀!而不应该把事情朝大的方向发展,让浙江之外的善良的人们也为此事焦急。当地派出所的工作人员真是辛苦,来自温州各地,还有台州、金华的十几只救援队更是辛苦:他们翻山越岭,走街串巷。出动蛙人,警犬,无人机……………………

有人说这个女的会被判七年的徒刑。。。如果是坐七年的牢,她制造的这件事就是伤害她自己,她本想的没有得到,反而是让她不想的一一成为了现实,而更残酷的是,她七年之后出来,她的儿子还是此时撕心裂肺的想她的这个儿子吗?



头顶有蓝天123


这种事情受伤最大的自然是事件中的孩子。母亲被刑拘,父亲躲起来,还有无事生非的人打电话来嘲笑,自然伤害的是被失踪的男孩。

其实我是可以理解事件中男孩父亲的。其妻子为了测试他的忠诚度,搞出这么大一件事情,让本来隐私的夫妻矛盾公之于众,确实让人很难堪,不知道怎么面对。

倒是志愿者所说的让人觉得很奇怪,真有这么多人吃饱了没事干,天天无事生非么?人家孩子找回来了,始作俑者被刑拘,吃瓜群众也该散了,还打电话去嘲笑,有必要么?真有这么闲么。

整个事件中受伤最大的自然是这个男孩。如今网络发达,他的同学自然都知道这事。小男孩最难面对的是同学的奚落和嘲笑。这才是最麻烦最受伤的人。


律师独角兽


对于“温州乐清男孩失联”事件,闹剧的制造者、孩子的母亲应该受到强烈谴责。这件事受伤害最大的并非某一个人,而是热心的民众,是社会诚信和良知。

男孩的母亲陈某还真是个脑洞大开的女子,只因自己与丈夫感情不和,为了测试在外地做生意的丈夫是否关心她和儿子,便策划了这起孩子假失联的闹剧。而且,这个女子胆量也不小,竟然还敢报警,致使警方动用了大量警力进行搜寻。

不仅如此,此女子还故意将“失联信息”发布到网上,引导无数爱心网民帮忙进行大量转帖搜寻。不少民间救援团体和人员也加入了寻找孩子的行动中。

此女子仅仅因为个人情感原因,便利用警力、爱心民众及网络媒体等如此庞大的公共资源,浪费四五天的时间,来陪她上演了这么一出可耻的闹剧。

据警方及参与搜寻救援的民间救援团体介绍,女子在整个过程中,都表现出了寻找孩子的急切、痛苦的神情,以至于骗过了所有人。不得不承认,此女子是个地地道道的好演员,比一些专业演员的演技都要强上许多。

只可惜,这位自恃聪明的好演员却没想到,自己的这种缺德行为已经涉嫌违法犯罪,法律不会由着这样的人肆意任性。目前,闹剧的制造者、孩子的母亲陈某,因“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惩罚。

在这则事件中,帮忙寻找小孩的民间救援团体遭到了一些人的嘲笑。个人觉得不应该这样对待热心帮助他人的爱心人士。大家均被孩子的母亲所蒙骗,都相当于是受害者。尽管这是一个骗局,但他们为搜寻真实付出了人力、物力、财力,值得尊重、应该授以谢意。

这则闹剧也给予了我们警示,别凭借无知而任性,公共资源不可肆意利用,大众的爱心要懂得珍惜和尊重。

大家对此事有什么自己的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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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族社


受伤害最大的既不是孩子的父亲,也不是志愿者,而是那些真正丢失孩子的人。

孩子的父亲顶多丢一段时间的人,过些日子该干嘛干嘛去了。志愿者顶多被人嘲弄几句,不痛不痒的。还不如对她儿子的伤害大呢,有个这样的妈,以后会受足了人的嘲笑;他妈被判刑了,以后想参加国考、参军、进国企,政审第一道被刷下来。

但他也仅仅是前途受损,那些真正丢失孩子的人呢?

有小孩的都知道,小孩是家里的心头肉,有个小病小灾都让家里着急的不得了。如果找不到了,这对孩子的父亲母亲、爷爷奶奶、姥姥姥爷来说,比天塌下来还严重。并且还残存着一丝找到的希望,一辈子也忘不了。所以,

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拐卖比杀人伤害还重,孩子被拐卖了,这个家庭一辈子算毁了。

因此,有的家长在孩子丢失后,辞掉工作卖掉房子,全国各地去找。但这难度比大海捞针还大,有几个能找回来的呢?

也正因为对这种伤痛的感同身受,很多人都赞同当街打死人贩子;一旦有了丢失孩子的信息,在网上转发是最热烈的,为帮其尽快找回孩子,很多人力所能及地尽自己一分力。

然而今天,这个母亲为了试探其丈夫是不是爱她,就假报失踪案,谎称其孩子走丢,引起无数网民的关注,浪费了大量社会资源和警力。

因为她的恶行,以后再出现真的失踪案件,志愿者怕被嘲弄可能就不出动了,网民怀疑可能是假的,就不再这么关注了,导致原本可以找到的孩子,因为关注度不够就再也找不到了,对这个家庭的伤害是难以想象的。

此女之恶,天打雷劈,当街被千刀万剐都不足以赎清她的罪孽。希望依据法律对其严惩,判刑决不能在五年以下。



待我施为地煞变


这个案子,没有赢家,每个人都是受害者,只不过有些受害者值得人心痛,而有些受害者值得人唾弃……

母亲,愚蠢的母亲

母亲是赢家吗,似乎是,她成功试出了自己的丈夫确实很关心自己的孩子,但是呢,她消耗了公众的感情,浪费了国家的警力,还伤害到了自己的丈夫,自己的家庭,让自己的家人代替她承受无端的指责,而她自己,则锒铛入狱,从目前来看,她属于编造虚假的险情,根据刑法的规定,是极有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在本案中,她也是受害者,不过是让人唾弃的受害者

父亲,无地自容的父亲

孩子最终找回来了,但是父亲是赢家吗?不是,这个案件里,最可怜最冤枉的就是这个孩子的父亲了,因为家庭的内部矛盾,导致自己的“家丑外扬”不说,还以为自己的孩子失踪了,每天担惊受怕,这种精神伤害比肉体伤害来得更加严重,如今真相大白,但是却让他大跌眼镜,原来绑架孩子的不是别人,而是自己的妻子,这正是由于这个妻子愚蠢的行为,导致记得没脸在面对志愿者,再面对曾经关心他们的公众,导致自己要搬家……有这样的妻子,他是多么的无地自容……

所以还是那句话,“家和万事兴”,还有,千万不要随便撒谎,因为你每撒一个谎,就要用更大更多的慌来圆前面的慌,最终只会导致自己越陷越深,甚至与本案一样,触犯刑法,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李钦宇


谁受伤害最大?第一当然是无辜的懵懂孩子(事件门难免对其稚嫩心理造成“挥之不去”的阴影),

第二是不知真相被愚弄的丈夫(不敢接别人电话,感觉倍丢人没面子);第三是咎由自取、愚弄众人的背后始作俑者——孩子母亲陈某(已被警方拘留)。当然这起无厘头的假报警之乌龙闹剧,其对这个原本和睦家庭的潜在伤害也是不容小觑的。

不知道,光天化日之下胆敢肆意报假警、浪费大量社会资源、让关心此事的人们好一通瞎折腾的孩子母亲陈某是出于何种居心?是测试丈夫对她和孩子的关心?还是哗众取宠弄巧成拙?

随着警方的调查结论相继出炉,报假警者受到相应的处理,这起轰动国人的"温州乐清男孩失联"事件已告一段落,但是它带给善良人们的深深思考任然在持续、远远没有结束。

为何许多人拿报假警不当回事?

和一位派出所的民警朋友交谈了解,他们也时常受到一些报假警的“捉弄”,搞得苦不堪言,啼笑皆非。比如有一天深夜十二点,他正在所里值班,突然接到报警某男子称被打劫了。等他们急冲冲按规定时间赶过去看时,简直肺都要气炸了。原来地上躺着一个醉醺醺的酒鬼,手里拿着半瓶“二锅头”,正傻乎乎地朝他们咧嘴打招呼。

最不可思议的是,有对小夫妻吵架,过程中女子竟然愤怒报警称老公要谋害她。等警察气喘吁吁爬到楼上到一看,俩人正若无其事地抱在一起哈哈大笑,全然没有一点感到报假警的羞耻感和违法意识,简直是把严肃的110当游戏闹着玩儿。

按这位民警讲,之所以报假警现象屡禁不绝、时有发生,除了社会某些人法制观念淡薄、需要普及相关知识之外,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对此行为处理的不够及时和严厉,手段失之于软、失之于宽,没有形成对报假警者的强大震慑作用和足够威力。

其实,根据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虚假报警、谎报警情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可以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能会受到刑事惩罚。事后,报假警的男孩母亲就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解决夫妻家庭矛盾,不是采取正常渠道沟通,却妄图通过不道德的绑架亲情方式,报假警威逼对方就范,这种方法简直愚蠢到家。

孩子的母亲陈某,你莫非是脑壳进水了,还是警匪大片看多啦,居然脑洞大开,匪夷所思地报假警、藏孩子、欺骗人、给警察叔叔玩“躲猫猫”的荒唐游戏,这怎么能行?!

要知道,就是你这一个假警情,白白占用了110报警服务台有限的线路资源,使一些真真正正需要报警的紧急电话打不进来,无端延误了快速处置的时间,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未能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啊!

你又怎么能想象到,连日来有多少警察叔叔和好心人为查找失踪的丢失男孩,在费尽心机、没日没夜地挑灯奋战、夜不能寐;而你这样的一个轻易小小举动,又是白白浪费了不知道多少宝贵的公安警力资源,这怎是一个谈起来让人扎心使人愤慨来形容呀!



霍小姐的八卦炉


谁受的伤害最大?无疑伤害最大的就是这个家庭,本身相安无事,夫妻之间的矛盾本身随着时间流逝总会过去,但是现在显然孩子父亲因为孩子母亲的谎报警情导致陷入舆论漩涡当中,孩子母亲也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所以说没事别去乱去考验人性,因为要么结果会让你很失望,要么就是你的行为很可能因为触犯法律而被惩处。

陈某谎报警情,所有的结果都是咎由自取,不值得同情:

男孩母亲陈某(33岁、城东街道云岭村人)因与在外经商的丈夫存在感情纠纷,为测试其丈夫对其及其儿子是否关心、重视,蓄意策划制造了该起虚假警情。

鉴于陈某蓄意藏匿其儿子黄某,并到公安机关虚假报警,且在各方查找期间,继续假装配合搜寻,其行为已严重透支了社会诚信和良知,消耗了大量的公共资源,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已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很显然男孩的母亲陈某根本不会想到自己的行为既然已经触犯《刑法》更不会想到本身夫妻之间的感情还有缓和的余地,结果自己这么闹腾,不仅触犯法律浪费了大量的社会公共资源,而且还让整个家庭陷入舆论漩涡当中,无论如何陈某是这场假险情的制造者,但也绝对是最大的损失者,也算是咎由自取了!

根据《刑法》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而结合目前的情况看,陈某的行为已经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同时其谎报警情行为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已经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怎么着也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无疑了。

只能说作为人,不要轻易去考验别人的人性,因为要么结果会让你很失望,要么就是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


麋鹿说法


这是现代版的烽火戏诸候和狼来了。说句不好听的话,假如,我是说假如,假如这个男孩再次发生失联事件的话,我想这对父母恐怕就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可以肯定的是,不会再有那么热心的志愿者和群众帮你们去找孩子了,往后余生,你们只能自求多福,保佑孩子平平安安了。

"温州乐清男孩失联"事件真相大白后,很多人说这只是乌龙事件,我不同意,这不是无意的乌龙,这完全就是自私任性的人祸导致,毫无讲情的余地,孩子的母亲和家属必须为此付出法律上的代价,绝不能就这样轻描淡写的过去了。

在这个世界上,对人伤害最大的事情莫过于善心被欺,一个个捧着热心尽心尽力帮忙寻找的志愿者,发动全城之力的热心百姓,以及动用大量公共资源的人们,当他们知道自己拿着真心真爱在办一件好事时,遭遇的却是一场闹剧的羞辱,他们的心情我们完全可以理解,就如同今天寒彻入骨的天气,让人发冷心寒。

我们可以试想,那些心怀之爱的热心肠志愿者,费心伤神的一通忙碌,换回的却是不解和嘲笑,我在想他们如果再次遇到类似的问题时,会不会有疑虑,会不会有一定的影响。爱心和善心最易碎,当你一旦将它击碎之后,再修复就难了。

我认为,现在首要做的,除了法律的惩罚之外,孩子的父母和家属应当在第一时间主动站出来向社会道歉,而不是当把头埋在沙子里的驼鸟。


元芳有看法


肯定是社会伤害最大,当年彭宇引发的社会影响,打开一个番多拉魔盒,后续是跟风模仿,“伏地魔”遍生。现在是不是又是一个呢?以前只是人与人之间没有信任了,如果以后警察对人民也没有信心了,好人也心寒了,那谁的伤害最大呢?狼来了故事从小就听,但是都不以为意,可能认为社会这么多人吧,反正都是抱“侥幸心理”。

这事的家庭,我觉得完全可以把五十万公开捐款,然后对帮助他的人表示感谢和道歉,然后对社会道歉,毕竟社会需要一个有力度的道歉,而不是嘴巴一张就道歉了,没有一点成本的道歉,这也算把他们透支社会的信任稍微补上了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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