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11個學生在寢室裡喝酒,被學校集體開除,合理嗎?

輝865958


對一次開除11個學生這種大事,我相信沒有哪個學校會當做兒戲的,事情發展到這種地步,可能有深層次的原因。

無規矩不成方圓,所以為了維護學校良好的學習環境,每一個學校都有自己的校規校紀。在學校讀書當然就該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這是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的基本前提,違反學校紀律有可能影響不僅僅是自己,還有他人。這不僅是對自己不負責,也是對他人權益的侵害。

抽菸和飲酒是學校裡絕對不允許的行為,況且是11個學生集體飲酒這種惡性事件。正常的中學生對酒精類物品接觸是非常少的,所以中學生的酒量一般也非常的差。人在酒後是很容易失控的,況且是青少年時期的學生。一旦發生了惡性事件,就追悔莫及了。而且更重要的是,這些學生竟然在宿舍飲酒。宿舍是大家休息的地方。在宿舍飲酒,本來就已經擾亂他人的休息,如果飲酒過度,在宿舍裡出現意外事故後果更是無法控制,比如在宿舍猝死、酒後失足從床上摔下來受傷或者致死、酒後不受自己情緒控制,大吵大鬧影響他人。真的出了這樣的安全事故,誰來負責?

在寢室飲酒不僅是對自己的不負責任。更是對他人的不負責任。害人害己。 高中不屬於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是有權利開除嚴重違反校規校紀的學生的。所以這些學生在宿舍裡飲酒本身就對學校的集體安全產生了嚴重的威脅。如果這樣的事情都不處理學校還如何進行安全管理?所以學校依照自己的校規處理違紀的學生是無可厚非的,具體是開除還是警告每個學校規定不同,就要視情況而定了。比如這十一個學生在飲酒之後是不是造成了非常惡劣的影響,是否是多次在校飲酒屢教不改。一次性開除11個學生在哪個學校都是大事,學校肯定也是經過深思熟慮的。所以也奉勸同學們,要心中牢牢樹立規則意識,切不可為所欲為。


朱鐵平


即便是高中,也很少開除學生,更不要說一下開除11名學生了。

合不合理,暫且不說。起碼不違法、不違規!因為高中不屬於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完全可以根據規定給予嚴重違紀的學生勸學和開除學籍的處分!


在宿舍聚眾喝酒屬不屬於嚴重違紀?當然屬於!不只是喝酒的問題,學生喝酒後如果出現打架鬥毆等問題,後果更嚴重,甚至可能引發事故。所以,學校開除學生可以理解。


但是,上過學的我們都知道,很多高中生對這樣的事情,還沒有形成一個正確的認識和判斷,並不一定都屬於品質惡劣的,往往是因為好玩、好奇、隨大流或者模仿大人的行為,而且也未發生惡劣後果,如果因此剝奪了他們受教育的權利,也確實處罰過重。本著“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原則,我覺著應該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根據這些學生的日常表現,給予相應的處分,而不應該一棍子打死。

我是“贏在高三”,致力於教育和教學工作,歡迎關注!


贏在高三


我個人覺得,如果事情屬實,集體開除就有點誇張了,我們當初打群架,還拿出砍刀和🔫,也沒有說被開除。

1997年,高二,我們鄉的學生和另外一個鎮的學生打群架,導致其中一方拿出槍和砍刀,嚇對方。我哥也帶了一把砍刀,但是沒有拿出來,放在腋下,西服遮住,最後,被取消高考一年,我哥當年未能參加高考,第二年跟我一起參加高考,我覺得,那時候,人還沒有完全成熟,做什麼出格的事情,都有可能,偷雞摸狗,也沒少幹,後來真正長大了,懂事了,才知道,有些事情,真不能幹。

但上高中時候,宿舍寢室喝酒太正常了,我記得,一個宿舍8張床,經常週末宿舍聚會喝酒,喝醉是常事。但奇了怪了,成績一直都很好,班上全班前五名,當年還是縣上歷史科目狀元。

如果按照這個學校標準,我都死了很多回了,被開除多少次了,不過,我們是週末有時候喝,上課的時候,不喝。

所以,我覺得,學校把11個人開除,有點嚴重了,學校也有管理規定,但一般不會把喝酒列入開除名單,一般是警告,何況,還是11個人呢?那麼大範圍內集體開除,不合理。此外,畢竟高二,一般才十六七歲,還沒有達到18歲,是未成年人,有些事情,他們自己都沒法掌控,因此,也會做出一些出格的事情。

何況,集體喝酒,也不是特別大多出格的事情,學校有什麼權利波剝奪了他們繼續學習的權利呢?可以採取警告、留校察看等處分。

另外,也要看喝酒有沒有造成嚴重的負面影響,或者因為酗酒、醉酒導致打架鬥毆,傷害他人等行為,如果沒有,則嚴重了,如果有,又是後話了。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當年我做高三班主任,晚自習時發現兩個平時頑劣的學生在宿舍喝酒,當時他們很緊張,但我並沒懲罰,先是問為什麼喝酒,其中一個說過生日,我隨後就送其一張生日賀卡。我想,不管他是不是撒謊,我總有心疼後進生的心理,因為他們才是最苦的,讀書人能理解我這句話。


MXSH888


合理!學校不管誰管?但開除前,可給一個機會,留校察看!


英語董老師30年


喝酒,開除,合不合理?

我略說幾點自己的看法:

1.如果學校有明確禁令規定“禁止學生在校喝酒,違者給予開除”,那麼他就是學生目無校紀,開除是按校紀進行。國有國法,校有校規。無論社會還是學生應該尊重學校的規定和做法,不予干涉。

如果學校在事前沒有任何規定,一發現問題後,感覺性質嚴重,就進行了開除。那就不合理,屬於不知者不罪。但學校可以給予警告處分,若有下次,開除也就合理了!

2.就喝酒本分而言,我覺得學校的做法有點過了。雖然學生聚眾喝酒不好,但學校是一個教育的地方,不是執法部門。讓學生獲得知識,受到教育,才是學校的最基本原則和最終目的。用懲罰性進行開除,讓學生失去受教育的機會,不該是學校所為!

學校當以“教育為本”。



沐陽哥


不合理,開除的話,是不是處罰的太過嚴重了啊?我覺得,這種情況應該留校察看,記個過,或者通報批評,但直接開除,還是有點太過了。

我說一個我見到過的情況吧,也是我身邊的發生的事情。我在上高中的時候,有幾個同學是住宿舍的,平時他們都是在食堂吃,但是星期天的時候,難免會出去吃一頓,有的時候,也是從外面買菜買飯回來,把酒菜放在書包裡,到宿舍吃啊,所以,我個人覺得在宿舍吃飯小聚沒什麼大不了的。

如果他們嚴重影響到了別人,產生了惡劣影響,被別人舉報,或者被發現了,通報批評,記大過,等等吧,但直接開除,還是太過殘忍了。

最後,我們大學也有一個宿舍一塊吃喝的,只要動靜小點,把門鎖好,沒什麼大問題的,別影響別人就行,別在宿舍用電鍋什麼的。




小幸福的萌萌雷


按照學校管理規定:學生不得在宿舍飲酒!這11名學生冒天下之大不韙,在宿舍集體喝酒,屬於違反學校管理規定,是要受到學校相關的紀律處分。

我個人認為:這些學生要受到處分,但集體開除就有點過了。學校的學生管理規定,對處分是有等級規定的,宿舍喝酒充其量是嚴重警告,而學校不應該集體開除學生的。

不知道學校處罰學生的依據是什麼。做出這麼重大的處分決定,上校委會研究了沒?切不可隨心所欲,憑感覺和經驗處罰學生的,那樣的話,有失公平!

再為學生叫冤的同時,也要批評他們!作為學生,以學為主,不論什麼原因在宿舍喝酒產生了極其惡略的影響,這是嚴重違規的。應當受到處分,以儆效尤!





醉墨壹枝筆


首先我們必須先了解一下事情始末。一所高中內11名高二學生在宿舍喝酒,被學校管理人員發現後,以嚴重違反校規校紀為由,對11名高中生全部做出了開除的決定。

不得不說,我們國家目前對於未成年人飲酒還真沒有明確的規定,只是只是指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人出售酒類飲品。所以,未成年人飲酒也就難以從法律上有效的監管。同時,這些馬上就要18歲的小夥子們,對於成年人的生活又有一種莫名其妙的嚮往,所以我國現在菸民酒民比例正在趨近年輕化。我們可以很容易地猜到這些孩子們當時內心的想法:像真正的男人一樣,坐在一起,喝酒,聊天。真的是令人嚮往啊。所以,這些孩子喝酒的目的比較單純,沒有什麼嚴重的地方。



但是,法律在這一方面沒有有效的管理,就只能靠校規了。確實這些年輕人喝酒有時候比大人們還嚇人。喝多了耽誤上課也就罷了,萬一喝出人命來可不是小事。所以尤其是這麼多的學生在宿舍裡集體喝酒,你要說他們是安安靜靜的估計實在是沒人信。肯定是製造出噪音來了。這樣的行為學校有必要,也必須遏止。否則一旦形成了風氣,就很難扳回來了。同時,這些學生肯定是抱著“法不責眾的”小心眼的,所以,學校方面必須嚴厲處置,殺一儆百,不能讓這些孩子們以為隨便就混過去了,萬事大吉,這不僅是對學生們的學習負責,也是對學生們的健康負責。



學校的目的是好的,但是開除?說句實在話,真的是過分了。每一個孩子考高中、考大學都不容易,何必要因為一次的犯錯,要讓他們拿一輩子的前途來抵償呢?完全可以給他們暫時的停課、回家反省,或者哪怕給個處分也好,如此強硬的手段,可能帶來更復雜的局面。好心歸好心,但是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過度激烈,只會起到反作用。

所以總的來看,學生們在宿舍裡喝酒,這不僅僅是對自己學習的不負責任,也是對自己健康的揮霍。而學校方面也應當注意,這樣處理實在是有點過激了,完全不必如此激進。給學生們一次機會,難道不比一棒子打死更好嗎?


大三老學長


不合理。這裡只是說是11個未成年的孩子在寢室裡面喝酒,並沒有說他們喝酒之後,出去做了那些違規和違法行為。 學校應該在開除的範圍裡面作出批評教育甚至處分,簡單的將這些孩子開除,不但起不到教育的作用,反而會讓這些孩子對教育產生懷疑,走上社會必然也人生觀混亂。對他們的今後的成人和成才是極度不利的。 另外教育機構不是執法機構,將學生開除,實際上屬於用行政權力代替執法權力。受教育是每一個公民的權力,剝奪他們的這項權利,從教育機構本身的職能來說,能否具備這項權力就值得商榷。 在國外連吸食大麻都開始合法化的情況下,我們還因為喝酒就開除學生,這種做法其實是泯滅人性的,而且不利於培養男子漢氣概。哪個男人不喝酒? 另外評判一件事物的時候,我們要就事論事,不要主觀的加入人為的假想成分,假如喝了酒之後怎麼樣怎麼樣,假如後來又怎麼樣怎麼樣,你見到了什麼?沒有見到就不要亂說。校規不等於法律,真開除了,通過法律途徑討回公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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