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華使於齊,冉子為其母請慄。子曰:“與之釜。”請益。曰:“與之庾。”冉子與之粟五秉。子曰:“赤之適齊也,乘肥馬,衣輕裘。吾聞之也,君子周急不繼富。”原思為之宰,與之粟九百,辭。子曰:“毋!以與爾鄰里鄉黨乎!”
解讀:子華,也就是公西赤。出使齊國。
冉有就為公西赤母親要慄,也就是要飯吃,說這個公西赤出使齊國,家裡沒人照顧,媽媽要飯吃。
孔子就說,那就給她一釜,一釜是六鬥四升,夠吃一個月。
冉有說,多給點吧。
孔子說,那就再給一庾。二斗四升。 夠吃10天的。
冉有一看,給的太少。於是自作主張,給了五秉。 就是八百鬥。整整多了一百倍。
夠吃10年了。
孔子就說, 公西赤,出使齊國, 駕著肥馬拉的車。穿的是輕裘這種好衣服。有錢啊。富人啊。
我聽說,救急可以,別人已經很富了,讓他再富一點,沒必要。
原思為孔子的家宰。 孔子給他慄九百, 很多。
原思就說,我用不了這麼多。 辭掉這些慄。
孔子說,不要推辭,您用不了,您就給您的鄰居,鄉黨,讓他們幫您吃掉。
這是兩個故事,兩件事。
第一件事是孔子對公西赤, 您家裡很富了,您不是缺飯吃,不應該給您那麼多,就不給您那麼多。
第二件事是,原思,您應該獲得的,您必須拿走。不是說您不想拿走就行的。
您用不了,這是您自己的事情,隨便您怎麼用。哪怕您請人去用,也行。
愛憎分明,一碼歸一碼。
在錢財上,非常明確。聖人的用財之道,不讓人佔便宜,也不讓人吃虧。
自己不佔人便宜,自己也不吃虧。
不做糊塗賬,不做人情賬。
當您做了糊塗賬,人情賬,看起來,您可能佔便宜,實際上,別人心裡也在算人情。到最後,都覺得您虧欠了別人。最後,吃虧的還是您。
所以,大家都坦誠一點,最好。拿走該拿的,不該給的,不給。
這其實是對自己最大的保護。對整個組織,也是最大的保護。如果一個人的貢獻非常大,他獲得的非常少。那麼就亂了套路, 那些貢獻比他小的人怎麼辦?大家都講道德素質嗎?
都不領俸祿了嗎?所以,貢獻大的人,不拿走自己對應的財物,其實是對組織有傷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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