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郎遇婚鬧逃上高速路,被車撞致顱內出血且多處受傷,你怎麼看?

書式折點


大實話:惡俗婚鬧將喜劇變悲劇,參與婚鬧的人必須承擔法律責任。

“婚鬧”在一些人看來是可以增加結婚的喜慶氣氛的,是用來提升結婚的喜慶氛圍的,往往是鬧得越兇,就代表著越高興。但是,近些年來,各種惡俗婚鬧頻發,也導致發生不少好事變壞事。最近,在貴州遵義就發生了這麼一起因為婚鬧引起的慘劇。

故事說的是新郎小艾和妻子結婚當天,邀請了很多好友前來助興,本來結婚是一件挺快樂的事情,但是,婚禮進行過程中,小艾的一些朋友便開始上演鬧婚。沒想到這鬧得是越來越兇,新郎小艾全身被扒光只剩一條短褲,因為受不了朋友這麼鬧,所以小艾在逃跑的過程中就選擇了從附近的一條高速路抄近路回家,但是沒想到卻被高速路上的車輛撞倒,隨後小艾被送往當地醫院。

首先,我們要對“婚鬧”有一個正確的認識,我們要明白,“婚鬧”在早期確實有其存在的價值和意義。因為之前的人思想往往比較保守,新郎新娘在結婚之前可能連手都沒牽過,所以也就有了鬧洞房這一說,主要就是為了打破新郎和新娘之間的對於兩性的不好意思,便於新浪和新娘入洞房。但是,就現在的情況來說,婚前同居已經是被廣為接受的事情,新郎和新娘之間也不存在什麼不好意思的了,這時候婚鬧顯然就不再有什麼存在的意義了。說現實一點,你不鬧婚,人家還入不了洞房嗎?

並且,現在的一些人往往都是打著鬧婚的旗號,然後去佔新娘便宜,吃豆腐,並且還有地方會有什麼“鬧伴娘”的惡俗習慣,說難聽一點,現在的娛樂活動那麼多,有那麼多文明開心的娛樂方式你不選,怎麼偏偏選擇這一種?這就是掛羊頭賣狗肉的做法,而當一種風俗演變成惡習的時候,那就必須予以嚴懲。

然後,咱們再說小艾告訴車禍這件事,客觀來說,司機不應該承擔什麼責任,畢竟,小艾上高速就已經是違反交通法規的事情了,現在導致自己被撞其主要責任還是在於自己,跟司機沒什麼關係。但是,我們也必須認識到,小艾上高速完全是被那些婚鬧的人逼得沒辦法了,所以,這些參與婚鬧的人才應該承擔主要的法律責任。

最後也是希望我們所有人能夠從這件事中引起警示:莫要把自己的快樂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這不是一個朋友該乾的事。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大實話


凡事得有度,過猶則不及。

賀先靜得知,自己的丈夫在去接她的路上遭到了同學和朋友的阻攔,一段20分鐘的路走的十分艱難,不僅被啤酒、臭雞蛋、墨汁“照顧”,還被綁在電線杆上,用竹條抽打…後來艾光濤被為圍堵到高速公路下的一處死角,為了擺脫自己的朋友,艾光濤突然跑上了高速公路,但沒想到直接被一輛寶馬轎車撞上了。

婚鬧本意是為了表達自己對新人的祝願和烘托喜慶的氣氛所來,既然如此一切婚鬧的行為都不能突破祝福的底線,例如本案當中喜事變成悲劇,這樣的婚鬧顯然已經變了味兒。

一段20分鐘的路走的十分艱難,不僅被啤酒、臭雞蛋、墨汁“照顧”,還被綁在電線杆上,用竹條抽打。這樣的行為難道是祝福?是烘托喜慶的氣憤?我看更多的是一種借婚鬧為由,宣洩個人的情緒罷了。生活中不乏有人借他人結婚婚鬧的機會,伺機達到自己個人的目的對新人進行打鬧,甚至是猥褻的行為的。

對於這樣的婚鬧行為,無論是親朋還是好友,都應當保持克制,合理的範圍之內的婚鬧沒有任何問題,但是一旦過度,那麼很容易引發糾紛,甚至是類似本案當中的悲劇!


麋鹿說法


貴州遵義一新郎因躲避朋友的出格捉弄,想通過高速公路抄近路回家,誰知被汽車誤撞至重傷,至今仍在醫院搶救,喜事也瞬間變成了悲劇!

結婚本來是個喜慶事,在大喜的日子裡親朋好友聚在一起,相互之間開個玩笑活躍一下氣氛顯得熱鬧,也非常有必要,即是稍為有些出格也能理解,畢竟都是年輕人有些衝動也是在所難免的,只要不是太過份新人們也不會太在意。但是凡事都應有個度,如果只圖一時的好奇和熱鬧而對新人作出過激的舉動,從而導致有人受到傷害,那就太不應該了!

最近幾年各地出格的婚鬧現像大有愈演愈烈之勢,其整人的方式方法更是層出不窮,讓人看了真的是有些無法接受,下面放幾張圖片來看下究竟鬧到了何等地步!

新郎被膠帶纏在樹上惡搞(之一):

新郎被惡搞(之二):



新娘疑似被強迫和公公接吻:

下圖則是該事件中為躲婚鬧新郎被撞成重傷:

凡事應適可而止,過度的婚鬧則是變成惡俗了,文明社會更應倡導文明禮義,切忌不可為圖一時之樂而過分放縱自我,因不合適的行為導致傷害的發生,就像此次事件中的悲劇一樣,到頭來的結果只能是害人又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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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俗婚鬧讓喜事變悲劇,讓嬉笑聲變成哭鬧聲!玩笑鬧劇要懂得適可而止,切不可過度!



近日遵義一新郎為躲避婚鬧,逃上高速發生車禍的視屏在朋友圈熱傳。車禍現場,新郎只穿一條短褲,全身赤裸著躺在地上,身上沾滿了惡搞留下的墨汁!

新郎被整得走投無路跑上高速

對於新郎艾某來說,原本喜慶的日子沒想竟成了噩夢,原本20多分鐘的迎親路程,卻走得無比艱難。一路上,他遭到朋友同學們用雞蛋、啤酒、墨汁歡送,還有人將他外衣脫掉,用膠帶綁在電線杆上,用竹條抽打……

新郎被逼到高速公路旁的死角, 可那些朋友依然沒打算放過他,最後新郎被逼無奈,轉身跑上高速,然後發生了車禍。

我不懂這樣的婚鬧有什麼意義?“扔雞蛋、潑墨汁、還要脫衣服用鞭子抽打”這些不是古代那些罪犯遊行時,被村民打砸的情節嘛,我不懂這些有什麼好的寓意嗎?我看是純粹是惡搞、好玩吧!人家好好的一場婚禮,結果弄得受傷住院,婚結不成!

婚鬧原本是一種結婚習俗,本意應該是給結婚增加喜慶熱鬧的氣憤,而現在婚鬧卻不斷突破底線,充斥著暴力、黃色等情節。使婚鬧變成鬧心,喜事變成悲劇!


習俗不應該成為某些人胡來、違法的藉口。建議取締這些惡俗的陋習,一經發現必將嚴懲!


邕城小龍


結婚原本是一件幸福的事情,由於過分的婚鬧,致使新郎逃到高速上被寶馬車撞傷,造成嚴重的顱骨骨折,顱內出血,目前正在醫院治療中。

11月25日,遵義一新郎官,結婚當天被朋友惡意鬧婚,20分鐘的路程遭遇了砸雞蛋、刷油漆、被綁樹上用竹條抽打,新郎為躲避婚鬧慌不擇路,逃到了高速路上被一輛寶馬車撞成重傷,一場婚禮還沒有開始就進了醫院。

近年來,一些低俗的婚鬧愈演愈烈,結婚請大家來是為了一起見證新人的幸福時刻,分享美好的時光。可是有些人藉著舊的風俗習慣惡搞,實在是有傷大雅令人不齒。有調戲新娘的,有惡搞新郎的,有趁機侮辱伴娘的,更有甚者起鬨公公親吻兒媳婦兒的。這些人本著整人的思想出發害人害己。這次如果新郎起訴,參與的人一個都跑不了,不僅賠錢還要追責。凡事要有個度,切不可失了分寸,肆意妄為更不可取……






小眼睛寬世界


近日,遵義一新郎官艾光濤,結婚當天被朋友惡意鬧婚,20分鐘的路程遭遇了砸雞蛋、刷油漆、被綁樹上用竹條抽打,新郎為躲避婚鬧慌不擇路,逃到了高速路上被一輛寶馬車撞成重傷,一場婚禮還沒有開始就進了醫院。

“婚鬧”已經不只造成一次悲劇,翻看新聞,藉著婚鬧而佔新娘便宜的不在少數……由此看來婚鬧已經失去了其原本的意義和價值。

婚鬧,是中國傳統的婚俗,包括"鬧伴娘"、"鬧新娘"、"鬧洞房"等。相傳紫微星下凡指點賓客用嬉戲說笑聲驅走洞房裡的魔鬼,保護新人;人們從鬧房戲婦中,表現了對異性的某種挑逗,發洩出來便可克服既羨且嫉的心理。相反來鬧的人如果少了,不熱鬧,就表示辦婚禮的主家平時為人處世不夠好,人緣差,這家人也自覺臉上無光。

由此看來,婚鬧地目的有二:一驅走魔鬼保護新人;二證實東家平日裡人緣好。


然而現實生活中的婚鬧卻從“習俗”變成了“惡俗”,甚至不排除部分人是藉由"婚鬧"的習俗來做著一些不應該的事情,就如報道里的新郎艾光濤,如果只是親朋好友“適度”鬧一鬧,可以稱得上“增添喜慶”,如果鬧到“喜宴成了喪宴”,恐怕不妥當。

綜上,婚鬧要適度,遵守社會公德,合法,合理。


秘語相傳


結婚本喜事,該文明慶祝,結果釀悲劇,新郎禍臨頭,因朋友鬧婚,過分無適度,將新郎身體,灑上墨汁流。

新郎無奈何,只好回家溜,不料在途中,遭車撞頭顱,致顱內出血,昏迷醫院收。導致此悲劇,朋友責任有。不該瞎胡鬧,低級的惡俗。



新郎腦外傷,前景甚是憂,治療的過程,漫長曲折路,但願此教訓,親朋記心頭,婚姻講禮貌,文明破四舊。


彩雲飛01


談到這個婚鬧,我就突然想到我結婚時候的事。我結婚的時候,伴娘都是我媳婦的高中同學,都是一個地方的感情非常好。因為辦婚事在我家,伴娘要從媳婦家到我家去,去之前她們還非常擔心會不會有人鬧伴娘。我給她們說放心吧,我們那的人不會這麼做的。

結婚那天,去了3個伴娘,整個婚禮過程非常順利,雖然我老家是農村的,但是也沒有一個人去鬧伴娘。來的人很多都是我兒時的玩伴。晚上的時候,我把我從小玩到大的幾個兒時夥伴都叫到了一起,幾個人吃吃喝喝,回想那個時候一塊玩,一塊做的事。很是懷念,吃過飯以後,我那天也喝多了,他們看我喝多了,也都回去了,根本沒有鬧。只不過結婚那天,我們村裡的幾個人給我爸我媽摸了花臉,對我媳婦、伴娘都沒有鬧。


結婚本是一件喜事,現在卻變成了喪事。非常討厭這種惡俗的婚鬧,本來一家人高高興興的,非要整的非常過分。如果我是新郎,當天碰到這種情況肯定會生氣的,適可而止就行,太過分肯定不行。

關於此事,您是如何看待的?歡迎留言評論說說您的看法。


保險島島主


萬事萬物,過猶不及。婚鬧這種惡趣味該改改了。結婚本是喜事,鬧過頭留下一片哭聲,得不償失。


視頻裡看,這位新郎被整得夠嗆,只穿一條內褲,全身被墨汁雞蛋招呼了不少。據說還被捆在電線杆上,那繩子抽打。這婚結的夠辛苦的,最後本想跑回家卻被車撞,硬生生把喜事變成了悲劇。

不知幾何起,自古以來還算是文雅的鬧洞房變成了婚鬧。有鬧新郎的,有鬧公婆的,還有鬧伴娘的。越鬧越離譜,越鬧越出格,整個節奏向著惡搞的方向走。

回到這個案子裡,新郎在康復之後,其實是可以追究婚鬧者的民事賠償責任的。像其他的地方鬧伴娘,有的以習俗為外衣,大行猥褻婦女之實,甚至要承擔刑事責任。


律師獨角獸


想來就來:

新郎迂婚鬧逃上高速路,被車撞致顱內出血及多處受傷,你怎麼看?

這是結婚嗎?開心沒來倒先受罪,捆綁,竹條抽打,雞旦,啤酒瓶,墨汁,等等打鬧,這樣不文明的婚禮早該仃止,真的是地方閉塞,難見新風,婚禮都搞得汙煙障氣,這新郎為逃避婚鬧,被車撞頭顱內出血多處受傷,還骨拆,家中夲來就窮,還雪上加霜,這該怎麼辦喲!

去舊習,樹新風,結婚出事的很多,不要搞這些小插曲,何必呢?君子動口不動手,這人搞成這樣怎麼辦好,他是靠奶奶養大的,你們誰願意出這醫療費呢?夲來都是好朋友,涉及到錢的問題就傷感情,在鬧的過程中不能手下留情?這樣做好嗎?希望以後這種事情少發生,不發生,做一個文明社會的文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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