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費是不是由當地物價局定?物業管理費的收取標準是什麼?

莫扯把子哦


物業費不是當地物價局定的,而是物業主管部門,比如住建局根據當地的行業情況制訂一個符合行業實際情況的指導價格,然後由各物業公司和小區業委會協商一個合理的價格,並報經物價局進行備案。

物價局主要管理的是當地的物業水平有沒有超過最高限價,沒有業委會的小區,物業公司在進駐小區之前必須進行物業服務價格的備案,不僅僅是物價局的備案,還有住建局的備案。只有在各方備案後,這個價格就是最終的受法律保護的價格。

住建局是屬於物業管理的行業主管部門,相對來說,比較熟悉行業情況。物業服務企業可把相關情況和住建局進行反應,制訂一個合適的最高限價。在2018年前,所有的物業服務企業都是進行物業服務資質評級的。只有獲得一定資質的物業服務企業,才能獲得更優質的物業服務項目,獲得更高的物業服務標準。

物業的收費標準就是業委會和物業商談的最終價格標準,並經公示後,業主沒有很多人提出異議才能夠使有效的可執行的價格和物業服務合同。具體可以參考《前期物業合同》的相關定價和服務標準,然後根據實際情況對物業服務質量進行考核,也可以根據周邊小區的物業服務情況做一個合理的評估。其實更多的還是遵照住建局的指導價格進行收費的比較多。

其實物業費主要的問題還是要物有所值,不能讓業主“花了牛肉的錢買了爛白菜”。物業公司也唯有真心為業主服務,才能真正的獲得業主認同。業主也要支持物業公司的服務工作,不能吹毛求疵,理應相互理解。唯有相互之間的合作理解,物業服務工作才能做的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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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天評地鹽城哥


2014年之前的全國住宅小區物業費全部是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根據一二三四線城市不同、經濟水平不同、平均人工工資不同、區域不同、小區檔次不同、管理及服務標準不同等因素制定物業費標準。2014年國家發改委放開部分社會服務費用定價,不再由政府定價或指導價,實行市場調節價。簡單講就多數業主願意接受五星級的享受就付五星級的價錢,多數業主願意接受大排檔的享受就付盒飯錢,豐儉由人。

因為物業費涉及千家萬戶,目前五年、八年甚至十年不漲物業費的住宅小區還是多數,五年、八年甚至十年的人工工資、社保、福利、材料等成本都是幾何倍增長,所以物業管理利潤都非常的微薄,相當一部分物業企業收支處於持平或虧損狀態。

物業企業不能單方面上漲物業費,必須經過二分之一以上的小區業主同意才能合法通過執行。很多中國人只想物美價廉,質優價廉的好事,不明白質價相符,一分錢一分貨的道理。所以現在越來越多的老舊小區被棄管,物業企業從物業費低的老舊小區撤場將會成為普遍現象。

住宅物業企業的純利潤低於5%,在2019年全員徵繳社保的政策之下,成本上漲30%,而物業費不變,利潤不變的情況下,很多中小微物業企業將面臨著關門倒閉,新的社會問題將出現。

至於商業性質的項目物業費從來就不存在政府定價或指導價,100%的市場行為,無論多高多低,都是甲乙雙方自願原則,政府從來不行政干預。

未來的住宅物業實行酬金制模式將會成為社會主流趨勢,目前已經進入死衚衕的包乾制模式將會消失。沒有利潤物業企業必將關門,只有合理的利潤才能生存。


楊君波2018


還是那句話,打黑先打物業!一幫閒散人員卻成了小區的主人,說起服務更是可笑!這都是一幫橫行霸道裝大爺的人渣!怎麼可能做好服務行業呢?其實沒有人願意養這種咬自己的狗。


大俠不是我


這裡面有個不要臉的什麼物業老總,經常回答問題,很熱心。說什麼出多少錢,享受對等的幾星級服務!針對我當前住的小區,真想說,NM。我們所在小區物業費周邊最高。接近3元,還差幾分錢就到3元。服務人員都是爺一樣,業主成了孫子。這尼瑪怎麼解釋?


消防照明


不管誰定,除了業主自己決定。都違法物權法的規定。


張醫生149168530


物業管理可以分為商業和非商業,非商業也就是小區居民這類的前期物業管理,物業費是需要招投標的,根據物業服務標準等級及物業成本核算,在參加投標的單位中經綜合評比選取一個價格合理,服務優質的一家單位作為中標單位,經住建局物管科,物價局審核符合相關政策與要求後,最終確定物業管理單位和物業費價格。當整個項目商業面積達到70%以上,前期物業管理單位可以採取協議選聘的方式確定,物業管理費一般按物業形態合理測算後,把前期物業管理方案和物業費報物管科審核,商業物業管理費一般要求與當地周邊同類型的物業形態收費標準持平就可以了,商業物業費一般不需要物價局審核。


青檸


物管費最起碼要有一個統一標準,不要說什麼高檔不高檔小區收費標準不一樣的託詞,無非就是安全,衛生之類的都一樣,服務好是應該的,不是亮點,吃的就是這行飯,不要偷換概念,環境好的小區人員素質相對高些,工作反而輕鬆,按道理是不是應該收取費用要少呢,所以必須統一收費,別掛著什麼品牌物業的幌子提高費用,你可以選擇不幹,幹就好好幹


用戶5501429792


現在房產商聯合物業成為欺壓業主的最大惡魔!地方政府為何不管!


林建軍7


物業管理費是由小區業委會根據小區大多數業主意見與物業公司協商而達成雙方都能接受旳物業管理費價格,原則上政府機構並不參予和干擾管理費的定價,但政府會出臺物業管理費的最高上限和浮動價格範圍。

假如全體業主都願意每平方出5元的管理費得到物業公司更好的服務,政府當然不會干擾。


黎氏碧珍


從小編髮出的有關小區物業方面一系列奇葩問題來看,在中國的物業公司完全就是一個怪物和多餘的東西,根本就沒有找到與中國社會相契合的位置,完全是不著調的存在,論其服務綜合性能力,所有的物業公司都不具有綜合性的服務能力和水準,論其專業服務水平,與專業服務公司根本就不在這一個層面上。所謂的物業公司就是個一瓶子不滿,半瓶子亂逛的半拉子,什麼也不是,存在的理由只有一個,會搗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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