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距離“車補”還有多遠?涼了?

說到車改,不少同志第一反應便是“車補”什麼時候可以拿到!沒毛病,只不過公務員率先發放啦,事業單位的親們還在觀望中。此時,你心中或有一萬個草泥馬,但又能如何?事業單位距離“車補”還有多遠?現實情況是怎麼一回事?

事業單位距離“車補”還有多遠?涼了?

我們先看一組權威數據:據人社部《2016年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顯示,我國共有公務員約716萬人;而根據中央編辦於今年5月25日在《人民日報》上公佈的數據,我國共有事業單位從業人員3000多萬人。這就意味著,事業單位要按照公務員發放標準進行發放,財政會再多4.5倍的壓力,可謂有心也無力。

很多機關下屬事業單位人員被長期借調至機關各處(科)室中,與公務員同事們混編混崗,跟著他們跑腿幹活,卻要自掏腰包填補公費出行?當然不是啦!

就事業單位公車改革,其實各地事業單位也陸續出臺相關的實施政策,中心思想高度統一:(1)省級黨委、政府直屬事和省級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允許發放補貼,原則上僅限實際取消配備公務用車的副廳級及以上負責人;(2)其他參改人員採取報銷方式保障其公務員出行。

事業單位的同仁們,沒有補貼,靠報銷,那就根據流程來,報銷便是啦!在車補上,你們享受不到公務員的待遇,但在這一方面,你們是佔據優勢的。那便是2017年,人社部出臺了《關於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鼓勵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離崗創業,獲批覆後離崗可保留3年人事關係,離崗創業期間取得的業績、成果等,可以作為其職稱評審的重要依據;創業業績突出,年度考核被確定為優秀檔次的,不佔原單位考核優秀比例。

我們在追求自己的權利同時,多想想為什麼,或許這樣你就不會難受啦吧!任何的崗位,都有他們的優缺點,權利與義務對等,想要一視同仁還真的比較難做到,各有優缺,興興向榮吧!你們覺得對你有用的話,給小編點點贊予以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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