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迷失在“權力場”的大學校長

法制與新聞記者 翟小功

大學校長本應是一個受人尊重、有較高社會地位的職位。近年來,隨著一些大學校長、副校長等前赴後繼“翻船”,高校腐敗成為“象牙塔”裡的暗斑。

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2017年7至8月,全國教育衛生系統共查處11名幹部。其中,瓊臺師範學院現任校長程立生、前任校黨委書記李向國和現任黨委副書記兼紀委書記陳福川同時落馬。

經過23年的努力,程立生升任瓊臺師範學院黨委副書記、校長,官居副廳級。自此,他逐漸迷失在“權力場”,在做人做事用權上失去底線,8年收受15人賄賂款249.3萬元。

近日,經海口市瓊山區檢察院指控,海口市瓊山區人民法院一審以被告人程立生犯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

知名學者成階下囚

根據公開資料顯示,程立生,男,漢族,1962年9月12日出生,教授,博士生導師,湖南嶽陽人。

在海南建省辦經濟特區之前,剛碩士畢業的程立生便登上海南島,相繼任華南熱帶農業大學教師、系主任助理、教務處副處長、處長、研究生處處長。程立生還擔任了3年的樂東縣科技副縣長。

到了2007年,華南熱帶農業大學與原海南大學合併為現在的海南大學,程立生任海南大學教務處處長、教學委員會副主任、碩士生導師。

兩年後,程立生的仕途走上頂峰。2009年7月起,他任瓊臺師範學院黨委副書記、校長(副廳級),一直到2017年12月被“雙開”。

就在2015年,程立生從南京農業大學農業昆蟲與害蟲防治專業博士研究生畢業,獲農學博士學位。

記者翻閱海南大學熱帶農林學院官網發現,其一級學科博士點生態學導師欄中,程立生教授赫然在列,系博士研究生導師。

2014年至2015年,程立生先後獲得海南省高等教育省級教學成果獎一等獎,中華農業科技獎一等獎,海南省第八次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評獎中獲得論文二等獎等。

據瞭解,在海南農業蟎類學、農業昆蟲與害蟲防治研究領域,程立生可謂“小有名氣”,主持多項科研課題。在各大學術期刊上,還能檢索到他發表的論文。

然而,自從當上一所高校的“掌門人”,隨著權力增大,他一步步陷入貪腐的漩渦,不能自拔。

從知名學者到落馬貪官、階下囚,程立生的人生“滑鐵盧”堪稱“權力俘虜”的典型註腳。

攬活招聘有求必應

2009年,程立生剛走馬上任瓊臺師範學院黨委副書記、校長,吳某甲便找上門來,要求承接該學校工程項目,並許諾給予好處費。

4年時間裡,在程立生的暗箱操作下,吳某甲成功攬到瓊臺師範學院府城校區中山路、文莊路、高登街臨街鋪面重建和高登街廁所改造鋪面投資合作項目。

吳某甲感恩圖報,於2009年至2015年分11次送給程立生共計79萬元。

在檢方的指控書中,2009年至2017年,程立生利用職務之便,先後收受請託人吳某甲、許某等15人賄賂款共計249.3萬元,為請託人謀取利益。

記者在程立生“受賄清單”中發現,程立生與這15人長期保持聯繫,長期為他們承攬項目,長期接受吃請和金錢賄賂。

2009年至2016年,在瓊臺師範學院黨委副書記、校長程立生的支持和幫助下,郭某承攬了瓊臺師範學院桂林洋新校區湖邊道路工程等項目,曾某承接了瓊臺師範學院桂林洋新校區網球場工程等項目,符某承接了瓊臺師範學院桂林洋新校區教學區防盜網等工程項目。

事後,郭某分5次送給程立生20萬元,曾某分3次送給程立生16萬元,符某分4次送給程立生15萬元。

除了幫助承攬工程項目,程立生還插手教師招聘、新生入學。

那是2010年,瓊臺師範學院招聘教師,劉某的妻子參加應聘。劉某便找到了程立生,程立生很痛快地答應了。事成之後,劉某在海口一酒店門口送給程立生用信封包裝的現金2萬元。

2017年,為了得到程立生的支持,使其孩子順利入學瓊臺師範學院附屬幼兒園,肖某於2017年7月份在酒店包廂送給程立生現金1萬元。

“要學習好《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全體黨員幹部要把開展學習教育活動與做好本職工作相結合,做好模範帶頭作用。”臺下收錢,臺上不忘唱高調。2016年4月29日,程立生在瓊臺師範學院黨委中心組學習擴大會上振振有詞。

多位校領導落馬

瓊臺師範學院是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前身為瓊臺師範高等專科學校。2004年5月,瓊臺師範學校和臨高師範學校合併升格成立瓊臺師專,2016年改建為瓊臺師範學院並升格為本科院校。

然而,就在其升格僅僅一年多後,便曝出校領導班子集體落馬的消息,名不見經傳的瓊臺師範學院秒變“網紅”。

2017年8月23日,海南省紀委通報稱,瓊臺師範學院黨委副書記、校長程立生,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陳福川,已退休的原黨委書記李向國三人均涉嫌嚴重違紀被查。

李向國,今年63歲,2008年3月起任瓊臺師專黨委書記(副廳級),直至2015年9月退休,曾和程立生搭班六年。陳福川,2010年12月任校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與程立生共事八年。

2016年1月14日至5月6日,海南省審計廳分別對程立生、李向國任職期間的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進行審計。程、李二人任職期間,學校違規發放津補貼及獎金412.41萬元;學校部分費用支出通過員工個人賬戶完成最終支付,金額達2299.04萬元;以虛假髮票報銷培訓費支出208.36萬元等。

2018年4月23日,海口市美蘭區法院以李向國犯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50萬元。2008年3月至2015年9月間,李向國先後收受165萬元,用於個人消費和家庭開銷。

2017年9月,海口市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程立生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2018年1月2日,程立生被檢方提起公訴。

近日,海口市瓊山區法院一審以被告人程立生犯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沒收贓款249.3萬元,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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