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8.8元“過期”食品索賠千元,杭州三人涉敲詐勒索被刑拘

三人進超市直奔火腿腸貨架,從進門到結賬僅90秒;各買一包8.8元的火腿腸,結賬後以“過期”為由各索賠1000元,而超市臺賬並無該批次產品的進貨記錄;近兩年三人有50多起投訴舉報記錄——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11月29日從杭州蕭山區市場監督部門獲悉,此案移交警方後,三人已因涉嫌敲詐勒索被刑拘。

9月5日,田某等三人到蕭山區市場監管局空港分局投訴,稱一家超市出售過期火腿腸且拒絕賠償,市監部門隨即到超市現場調查。

超市方面表示,近期剛進行盤點,不可能銷售過期食品。投訴人則表現得非常“專業”,向市監部門表示“不處理好,將保留通過複議、訴訟、信息公開、信訪、紀委等渠道反映你們問題的權利。”

執法人員發現,該超市出售的同款火腿腸生產日期均為2018年5月26日,保質期為6個月,臺賬顯示進貨日期為6月15日。而三人購買的火腿腸生產日期為2017年12月19日、2018年1月24日,超市臺賬中沒有該批次商品的進貨記錄。

監控視頻顯示,當天,三人中的一人先進超市,在火腿腸貨架前略作停留後出門。之後,三人相繼進入超市,直奔火腿腸貨架,每人拿了一包,從進門到結賬僅90秒左右。

“如果這三包是貨架上僅有的過期火腿腸,用90秒就挑出來不現實。”執法人員表示,他們做過實驗,請同事在2分鐘內從20包火腿腸中挑出2包過期的,無一人完成,“我們認為,三人是惡意敲詐的職業索賠人,先將過期食品放入貨架,再以消費者身份購買,索要高額賠償。”

外圍調查還發現,這三人近兩年多次進行消費投訴,田某(曾化名劉峰、田程、楊先生等)在杭州通過12315投訴舉報32起,通過12345舉報多起;楊某(曾化名劉豔)投訴舉報登記11起,徐某投訴舉報登記11起。同時,三人都存在多次投訴舉報後撤回或放棄投訴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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