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戰時期雙方步兵交戰的距離有多遠?抗日劇中用手槍射殺衝鋒中的日軍真的能做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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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二戰絕大部分步兵交戰距離,都在300米距離以內。其次是手槍,包括自動版駁殼槍在內,在大兵團野戰戰場上的作用,都很小。不要看抗日神劇裡,幾個人人手一把盒子槍,就能把只要步槍的敵人,打的東倒西歪,瞬間打死幾十個敵人。

我以1944年,李家鈺上將犧牲的戰鬥為例子。在戰鬥初期,李家鈺命令第532團擔任掩護任務。日軍發現了第532團團部,日軍穿插進來的小部隊佔據了制高點,導致只有駁殼槍的團部警衛排和團長彭仕復全體犧牲。

隨後,一股日軍偽裝成我國老百姓的樣子,向縱深穿插。發現了一支擁有大量手槍的部隊,隨後,日軍召喚一支步兵部隊趕往這個地點,就發現了李家鈺上將的司令部。

司令部警衛部隊包括,手槍連,迫擊炮連,機槍連等等一起上去阻擊,結果失敗。日軍突然進入到100米距離開始機槍掃射,導致李家鈺上將,陳紹堂少將,蕭孝澤少將三名將軍陣亡。

實戰當中,手槍射程太近,那二三十米的戰鬥射程和偏小的威力,根本無法適應野戰需求。手槍,機槍的警衛部隊火力配備,在野外交火,無法與敵人的步槍,機槍火力配備對戰。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抗戰爆發以後,我國曾經很時髦的手槍團,手槍旅等等編制,都迅速取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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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步兵交戰距離在300-400米吧,這還是機槍壓制,步槍交火往往在200米以內。再遠肉眼配機械瞄具也瞄不準了,雖有殺傷力但命中靠運氣了,多半是浪費子彈。但實際上八路是要放到很近距離才開火的,土八路子彈匱乏,也缺少機槍等壓制武器,為了確保命中,往往放到百米以內,甚至幾十米內開火。至於手槍,遠了打不著,敵人衝鋒到跟前了還打不到麼?內戰年代軍閥部隊編制裡往往有手槍連,平時護衛,戰時可做預備隊,一旦敵人突破己方陣線,憑藉自動手槍(主要是盒子炮)遠高於栓動步槍的射速,以猛烈火力發起短兵相接的反突擊。當然,全自動的衝鋒槍效果更好,不過那個年代衝鋒槍算稀罕物,盒子炮相對容易搞,即便半自動對單發步槍火力也是壓倒優勢了。


錫兵中士


《長沙保衛戰》有個片段反應了這個問題,當日軍步兵在火力掩護下強渡新牆河時,楊漢域第20軍的川軍兄弟們隱蔽在南岸陣地裡射擊,步槍卻打不到敵人,無奈之下,營長命令戰士們跳出戰壕前移100米,冒著敵人的炮火伏在河岸上射擊。鬼子是打著了,我軍傷亡一定增加。




抗日戰爭早期,中國軍隊裝備的步槍主要有三種,其一是比較先進的進口“捷克式”步槍(不是機槍奧),但數量不多;其二是清末開始生產的“漢陽造”步槍,數量最多;其三是鞏縣兵工廠1935年定型的“二四式”步槍,這款步槍在研製過程中蔣介石親自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見,所以又被命名為“中正式”。


捷克式基本可以忽略不計,先說漢陽造,它在1904年之前的型號叫“老套筒”,之後稱為“八八式”,標尺射程1800米,但有效射程僅有300米,如果是槍齡較長膛線快磨光的“老槍”,200米能有準頭就算不錯了,所以川軍才不得不躍出戰壕對射,因為他們的裝備太老舊了。




“中正式”步槍的表尺射程2000米,有效射程可達600米,它仿製的是德國1924年定型的毛瑟步槍,實際技術比漢陽造要領先兩代,在當時算得上世界一流水平;而日本“三八式”步槍的表尺射程是2400米,有效射程是460米,子彈口徑和殺傷力均不如中正式,所以在500米左右距離的對射中,使用中正式的國軍一點也不吃虧。

所謂“表尺射程”是子彈能飛出去的最大理論距離,在實戰中意義不大;而“有效射程”是指能達到預期的精度和威力所需要的距離,這才是王道。



問題在於,中國軍隊在抗戰初期節節敗退,武器裝備損失非常嚴重,而中正式的產量又不能滿足基本需要,所以連中央軍嫡系部隊也不能配備齊全。在1938年底的第一次南嶽軍事會議上,第51師師長王耀武曾經與第71軍軍長宋希濂探討過中日步兵輕武器的性能比,結論是中正式要強於三八式,但號稱精銳的第74軍51師,中正式也只裝備了三分之一的步兵,餘皆“漢陽造”。


黃橋戰役被新四軍消滅的第三戰區翁達獨立第六旅,只因為全部裝備捷克式輕機槍和一水的中正式步槍,3000多人即被稱為“梅蘭芳”式部隊,若非中正式產量有限不能大規模列裝,獨六旅哪裡來的如此雅號?




抗日戰爭國軍吃虧的主要是重武器火力差距懸殊,以及輕武器的“萬國造”,其實最關鍵的還是“單兵素質”,這是王耀武和宋希濂等一線部隊長的共識,一人一槍無甚特別,百人百槍高下立判,萬人以上則戰鬥力呈幾何型拉開距離,文化、訓練、狂熱等作風培養非一朝一夕之工。

看一下中日軍隊的輕武器理論數據對比:捷克式輕機槍的表尺射程是1500米,有效射程是1000米,歪把子的表尺射程是1000米,有效射程只有600米;民二四重機槍表尺射程2000米,有效射程1000米,九二式重機槍的表尺射程2400米,有效射程1000米;毛瑟駁殼槍有效射程50到100米,“王八盒子”有效射程只有50米。



因此結論很清楚,在1000米的距離上只能完成重機槍對射,600到800米勉強可以進行輕機槍對射,400米上下步槍兵可以開火,如果是手槍互射的話,超過50米都屬於耍流氓。

如果衝鋒的日軍還在50米開外,用手槍射擊完全就是瞎蒙,能不能打中基本是靠運氣了,不過抗日神劇的導演們一般不研究這個,幾百米外用鏡面匣子爆頭,也是常有的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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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鬼子又不是鋼筋做的,有啥用槍打死打不死的,傳統的一句話:“武功再高,也怕菜刀”,菜刀的“射程”比槍一般來說就差遠了吧,不還是照樣幹嘛,難道槍還不如菜刀?顯然不能。(歡迎關注我的頭條號:歷史三日談)


如果喜歡抗日神劇的讀友,經常會看到一個鏡頭,那就是牛逼點的部隊經常會聽到他們頭頭說一句話:“聽我的命令,放進了再打!”關鍵是這個“近”是怎麼把握的,多近算近,這“頭頭”判斷遠近的依據是什麼?

戰場上沒有吹牛皮的空間,更沒有放空炮的時間,這些指戰員能這麼說,肯定有他的道理,放進了再打,而且是步兵,端著衝鋒槍也就是二三百米的距離了,如果有機槍配合,可以在500左右的距離就對敵人造成殺傷。


再近點就可以換步槍了,等到放近點再打的距離,至少50米左右,這時候不但步槍可以派上大用場,就是腰間的手槍,打的準的話,專打日本人的頭,爆頭的那種,基本上也可以一槍一個。

很多人都覺得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期的日軍特別喜歡拼刺刀,在電視劇裡也不少這樣的場景,其實在絕大對數的情況,在出現拼刺刀的情況時,都是因為日軍已經佔據戰場上的絕對優勢,為了顯示出不怕死的武士道精神,才會選擇放下槍進行肉搏。


針對日軍的這種淺層次的搏擊要求,普遍來說大家還真沒興趣跟日軍拼刺刀,何必呢,挺累的,美國人的做法還是比較有代表性的,把人圍成一圈裡四外四,裡面的負責換彈匣,外面的負責把衝鋒過來的日軍送回老家,最後嚇得日軍再也不敢與美國人拼刺刀。

這就說明日軍他也是血肉之軀,打到他身上非死即傷。


歷史三日談


我聽一老八路講過他多次參戰的經歷,43年前,八路軍一個連隊裝備二,三挺輕機槍,機槍配二、三百發子彈。步槍也選好槍,發給了射擊好的老戰士,子彈也發的多,大多戰士多老槍舊槍,一槍倆排翻火子彈,四個邊區造手榴彈,開戰全幾十米之內開火。手槍少,只有連長指導員佩用,防身,發令,或處決退兵偶而用一下,那個年代手槍子彈特別缺,金貴的很!電視劇那不是真實的戰爭場面。


呂向正539


按順序回答第一個問號:

二戰時期

機槍有效傷害距離在500到800米

步槍有效傷害在200到300米

衝鋒槍之類的約在50至100米

狙擊手有效殺傷在400到700米



一般情況在200米左右

如果是純粹的步兵作戰,而且是野戰

在250-300外,開始部署機槍,開始進行壓制,從200米距離開始,步兵分隊在機槍火力壓制下開始向前躍進,期間步槍手開始射擊。



按順序回答第二個問號:

手槍的射程一般有限,近距離戰鬥還可以,加上能夠連發,所以近距離的時候還不錯。但如果是遠距離戰鬥,就差很多了,不管是殺傷力還是說射程。單純用手槍打陣地戰並不行,同時,抗戰中也沒有那麼多的手槍,軍隊中,都是軍官才能配手槍。



所以,如果抗日劇中用手槍射殺衝鋒中的日軍的話,還是要分別一下距離的。如果近距離作戰的話是沒有問題的,如果是遠距離的話那就純靠“蒙”來實現了!


寰球軍武


影視中總是看到指揮員對部屬說近一點,再近一點,有的還在叫數著30米、20、15米在喊打,你要是在戰場上真的這樣那我可以這麼說敵人30秒就能把你的陣地奪取了。武器有近遠程之分,目的就是要在一遠距離上先期阻擊或消滅部分敵人,近距離接敵是非常危險的,好多影視劇喜歡拼刺刀不知為何?在一方彈藥沒有的情況下只能用刺刀抵抗時,另一方槍彈不缺竟然也會去做出拼刺刀傻事?戰場上除了偷襲及搜索部隊在敵人沒被發現前儘量接近開槍,其它戰況都不會讓敵人接近,在步槍機槍夠得著的距離上就開始射擊了,拒敵於百米之外,如果放敵於30米之內開打那戰鬥結果就是一場混戰,在防護線上一旦敵人進攻到100處還沒有有效阻擋的情況下就要後撒了,此時第二道防線開始戰鬥,手槍在戰場上作用不大,上了戰場那些平時佩著手槍的軍官們都會拿起長槍,他們更喜歡的是快射的衝峰槍或輕機槍,傻子才會舉著支手槍去找死,別說百米外,就50米處你舉著手槍我端著步槍是個什麼結局,影視中那些拿著手槍左一槍右一槍就把幾個敵人打倒了,臨了還反手往屁股後面來一槍竟也把後面的打翻了,太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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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兵作戰受環境的影響非常巨大,往往作戰距離除了槍械性能和人員水平外,與環境也密不可分。在北非的沙漠作戰與在南太平洋的島嶼中作戰很顯然不是一個概念。前者可能很早就開打,後者因為茂密的叢林,步兵們很可能鼻尖碰鼻尖才開始戰鬥。

二戰步兵交戰的距離一般是輕武器的射擊極限,比如德軍就配置了相當多的前線狙擊手,專用於遠距離造成精確殺傷。諾曼底登陸時,德軍無處不在的狙擊手帶給盟軍士兵的印象不比機槍差,雙方如果從狙擊手和機槍層級就開始戰鬥,距離一般在1000-500米上下。

德軍的狙殺王,第三山地師的馬豪斯·海茨瑙亞在1944年創下了二戰最遠的被認可狙殺記錄。小夥兒挺帥的,他在1100米的距離上,使用6倍鏡的毛瑟98k步槍射殺了一名蘇軍。

這種屬於超長髮揮,因為德軍一般打600-800米的目標已經是極限,許多蘇軍這方面更短一點,多在400米左右發動狙擊。

這個距離同樣適用於日本人,沒有槍瞄的日本人仗著積年練就的槍法和彈道異常穩定的38大蓋,很喜歡通過遠距離的射擊與中國軍隊交戰,他們的戰術中還專門有“拉開距離,通過精確射擊消滅敵人”的做法,並不像影視中那樣動不動無腦衝鋒。

抗戰中,阿南惟幾使用了大量“特射手”於瀏陽攻擊74軍,專門在300、400米甚至更遠距離上射殺基層軍官,國軍根本搞不清在哪裡打槍,發現了與之對射又打不過,導致連排長大量殉職,57、58師輕易的就被擊潰。這種戰術在日軍與國軍對陣中經常出現。

忻口會戰時期,獨立21師師長李仙洲與郝夢齡等人在山頂視察陣地情況,遭遇日軍狙擊手襲擊,後來判斷是一把97式狙擊槍從附近高地進行的射擊。根據當時陣地情況,這顆子彈起碼是600米、700米外飛來的(一說1200米)。八路軍後來還繳獲了這種槍。

順帶說下,日軍的槍瞄來自“日本光學工業株式會社”,這家企業現在叫“尼康”。

與八路軍的戰鬥同樣如此,日軍摸清了中國人的武器性能,許多槍膛線都磨平了,用的還是復裝子彈或劣質子彈,戰士們缺乏訓練遠距離射擊能力也不行,因此日軍只要與八路軍拉開距離,中國人就很容易在對射中處於下風。

因此,八路軍或其他中國軍隊此時只能想盡辦法接近日軍,而日軍則就是不接近,就是要通過“精確射擊”消磨你的有生力量。八路軍為應對這種戰法,沒有必要便不再與日軍纏鬥互射:嘿,老子打個埋伏就走,小日本不是要拉距離麼?找空氣比槍法吧!

後期八路軍專門也培訓和提升了不少“神槍手”隊伍,專門與鬼子比槍法,雙方可以隔著山澗對射,有些交戰距離能達到700-800米。

這些八路軍的“神槍手”神到什麼地步呢?晉察冀軍區當年的團屬神槍手班,與日軍打仗時不打人,先打天空的鳥,見到日軍放出的信鴿就必須把它打下來。這些打鳥班不準打人,只准全力以赴打掉信鴿,槍出鳥必落。

撇開這些狙擊手的戰鬥,大部分的殺傷其實在100米甚至更近。例如廣靈伏擊戰,時任任突擊隊長的營教導員彭清雲少將,在衝鋒的混戰中,使用三八大蓋一槍打死躲在車底指揮的獨立混成第2旅團長常岡寬治少將,當時的距離只有20、30米,但彭清雲仍然被稱為“神槍手”。

美軍在二戰之後搞了個步兵武器的能效測試以及對士兵們的戰況總結統計,最後得出的結論是——大部分戰鬥發生在100-300米範圍內,但真正能做到有效殺傷,距離得從100米往內數,老兵們多半在這個距離才真正能掌控好自己的武器做到有效率的攻擊。

步兵們在600-400米左右開始真正進入戰鬥,互相開始火力壓制和機槍掃射。進入400米後步槍可以真正進行有效射擊,到200米的時候一些衝鋒槍可以開始拋灑彈雨,進100米以後,戰鬥開始真正的到了比拼殺敵能力的時候。

像諾曼底登陸時尚慘重的奧馬哈海灘,儘管電影中拍出了長途跋涉的感覺,但實際從灘頭衝到崖底只有100多米的距離,到德軍防線後槽也不過300米,雙方士兵們就在這百多米進行著殘酷的搶灘戰鬥。

再進到50米,這裡稱為“膠著帶”,因為許多戰鬥最後都卡在了這個距離上,因為雙方的火力都開始變得極為有效,殺傷概率大增,進攻的不敢露頭,防禦的也被壓制,而且雙方都可以採取一些臨機的戰術互相爭奪陣地。在二戰時,這個距離還代表著手榴彈的投擲範圍,所以戰鬥的雙方都得掂量掂量。

直到今天50米也是個很麻煩的範圍,你看新聞裡那些敘利亞士兵,他們可以拿著AK在這個距離打上幾個月。不過破解辦法也很簡單,要麼步兵集群波次衝鋒拿人命堆(什麼板載、烏拉、法克、螺絲都行),要麼大炮、坦克、火箭、戰機出場表演。

至於“衝鋒的日軍”,二戰鬼子的戰鬥除了“精確射擊”外,再就是飛機大炮狂轟,火力急襲,最後步兵前出這種老橋段。他們不到壓倒性關頭不會特意衝鋒。

還記得許多老片中說“鬼子摸上來了”嗎?為什麼用這個詞?這是因為當年的日軍經常性的選擇在匍匐前進時持續射擊,為的就是一邊火力壓制、殺傷你,一邊穩步抵近。這是日軍的獨門絕活,想像電視劇裡那樣用手槍殺掉一個無腦衝的日本軍官實在太難。

手槍的有效射程基本也就到50米截止了,所以那些抗戰劇中的“一槍二馬三花口,四蛇五狗張嘴鐙”都別想輕易的殺人,也就毛瑟C96能頂點用。

毛瑟C96,即我們俗稱的“盒子炮”、“駁殼槍”、“鏡面匣子”、“大肚匣子”、“二十響”、“快慢機”等等。這把槍當時國內仿造了不少,也進口過不少,對一個缺乏衝鋒槍的國家來說,當年的盒子炮是提高近距火力密度的好幫手,只是過於特殊的槍聲有時候會起到反效果,日軍能通過這點尋找到中國軍隊的指揮部。

C96的槍大射程也稍長,一般手持可以達到70米的有效射程,裝上木質盒託後可以把有效射程提高到150米,但如果是那種加長槍管的“長苗匣子”,則可以把有效射程提高到200米。

所以,鬼子衝鋒時如果距離較近,那麼還是有幾率拿盒子炮給他喂個花生米。按當時正確的的做法,應該將盒子炮橫過來,然後調到自動擋,一個小扇面掃出去。還別說真有效,毛瑟手槍本來都已經被歐洲人淘汰了,楞是讓中國人開發出了正確姿勢。

不過老王比較認同大尾巴鷹的“逢敵必亮劍”,對付鬼子,就得拿大刀片往死裡砍!


王司徒老百科


這個問法不科學,交戰得看地形的。一般來說,在平原上交戰雙方打的槍都是瞎放打黑槍的,主要的交戰武器是飛機、坦克、大炮、重機槍,步兵都是躲在戰壕裡打冷槍,射殺跟隨著坦克裝甲車衝鋒的步兵。以當時的日軍車載重機槍為例,日軍的92式重機槍常規射程在1000米左右,在平原地區的射程在2000米左右,最大射程則高達4500米,基本上在2000距離內一分鐘一千多發的射速就是屠殺。

在山地地形的情況下,由於裝甲部隊上不去,這才會用步兵來攻堅,但是炮火掩護還是少不了的。一般來說防守方佔據地形優勢,居高臨下射擊可以佔有射程上的優勢,比如九二重機槍的4500米最大射程就是從山上往下射擊來實現的,在重機槍的射程之內步兵是很難發動衝鋒的。所以這時候同樣打的是炮仗,基本上都是拿大炮轟,大致交戰距離在500米到2000米左右,主要還是得看地形,有山坳阻隔的話距離會近得多。

幹掉重機槍後,雙方才會開始步兵短兵相接。一般來說這段距離在80~150米左右。這主要是超過這個距離槍就打不準了。交戰雙方一般會從150米匍匐前進到距離陣地80米左右,然後才開始衝鋒。二戰中我軍的槍差子彈不標準,槍打不準,差不多得讓日軍走到50米的時候才打得準。所以,基本上集中廝殺的距離就在30米~50米。這個距離上用手槍是可以打死日軍的。


優己


二戰時代雙方步兵的遠距離交戰距離主要在200米到400米的距離上。

這個範疇是機槍和輕型曲射武器的戰鬥範圍

比如著名的歪把子,也就是日軍的大正十一年式輕機槍,以及八九式擲彈筒都在這個戰鬥範圍。

步槍的作戰距離主要是100到200米之間。

比如在美軍陸軍軍醫部統計,有坂6.5mm子彈,也就是我們俗稱的三八大蓋所射出的子彈,在150m至200m的這一正常交火距離上,會出現可觀的彈頭變形,造成嚴重的創傷。

至於衝鋒槍的作戰距離一般在50米到100米之間,手槍則更近了。


至於抗日劇中用手槍射殺衝鋒中的日軍這種情況其實很難做到。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張自忠將軍殉國的那一戰。


1938年5月16日中午,日軍根據無線電偵聽基本鎖定了杏兒山上張自忠的指揮部,從三面包圍過來。下午1時,張自忠率領警衛手槍營開始向長山方向轉移。張自忠的手槍營根本沒有重武器,只是一人一支20響駁殼槍、一把砍刀而已,面對日軍的步槍機槍根本沒有還手之力。

下午3時30分,突破東山口的日軍231聯隊第10中隊向南從黃連求下向西方包抄,意欲截斷張自忠最後的退路。

這時天空下起了小雨,張自忠率領剩餘的手槍營衛士撤到長山南麓,準備同日軍做最後的死拼。

這時日軍第11中隊三個小隊分成兩路,第1小隊上山包抄,第2小隊下山包抄,第3小隊從正面攻擊過去,發揚機槍的遠程火力,壓制著手槍營最後的官兵。

下午5時,中國軍隊的戰壕內當時只剩包括張自忠將軍在內3名倖存軍官,其他衛士都已經陣亡。

之後日軍突入戰壕,張自忠將軍殉國。

很顯然,張自忠將軍身邊的衛士肯定是軍中精銳。但軍中精銳也無法用手槍對抗裝備著機槍、擲彈筒和步槍的日軍衝鋒,甚至是毫無還手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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