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了三斤鱼后


电了三斤鱼后


人物档案

姓名:刘颖

单位:陕西省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

关键词:恢复性司法

案件其实很简单,犯罪嫌疑人朱某在禁渔的区域和时期,用电鱼工具在河道捕鱼,被公安人员当场查获。三斤鱼落入了朱某的通电网兜,而他却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落入了法网。

讯问时,朱某向办案检察官刘颖抱怨:“不就是农闲时在河里电了几斤鱼吗?咋就犯法了?”朱某是比较偏远的山区的农民,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观念已经根深蒂固,虽然村镇里的干部也多次宣传过禁渔期的规定,但谁也没当回事,不过就是几斤鱼的事,怎么就犯法了?刘颖耐心地给他讲解电鱼的危害性:这种方法将水中鱼类不分大小直接电击致死,不仅影响鱼类繁殖,还会造成水里的其他生物的死亡,严重破坏水环境,同时,用改装的电鱼工具也存在安全隐患,也可能导致自身的伤亡。刘颖同时还把从网上收集到的电鱼致人伤亡的真实案例展示给朱某。朱某的态度渐渐从不理解、不配合变为了后怕和后悔:“我真不知道电鱼这么危险,害处这么大!”他表示再也不会电鱼了,并且愿意为先前的行为作出补偿。

在案件移送审理期间,检察院与法院、当地水利局等相关部门联合组织了公开投放鱼苗活动,在当地群众的共同见证下,朱某将其在正规场所购买的经检验检疫合格的1.68万尾鱼苗在指定地点投放入河中,以期修复遭到破坏的水生态环境。检察官现场向围观群众宣传了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相关法律法规。

最终,朱某因积极投放鱼苗修复环境,认罪悔罪态度较好,被法院判处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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