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名艺人被约谈 多家影视工作室接补税通知“有话说”

17名艺人被约谈 多家影视工作室接补税通知“有话说”

11月29日,有部分影视工作室陆续接到税务部门通知,补税工作正式实施,共分为四个阶段:自查自纠、约谈补税、税务上门辅导、检查以及重点检查。

其中,自查自纠截止到2018年12月30日,需补缴费用和滞纳金;被约谈补税的工作室需要在12月15日前完成。

文中还提到,3天内,已经有17位艺人被约谈,不过并没有提及究竟是哪17位艺人被约谈,也没有提及补税比例到底有多少。

根据网传消息,横店的影视工作室接到通知,工作室需要按2016至2018年三年总收入的70%(最少)按个人劳务计算税款。 例如总收入为100万元的,100万*70%为个人补交劳务费用的计税依据(按照最高40%劳务税率计算),同时扣除之前已经缴纳过的税款金额,最终补缴税款为192500元。

总体来说,工作室补缴税款需要按工作室总收入的20%左右计算。

同时,该会议通知表明,横店实验区建议自查自纠阶段时间越早越好,尽量在2018年12月15日之前完成。

17名艺人被约谈 多家影视工作室接补税通知“有话说”

此事引发行业热议,中国电视剧编剧委员会会长刘和平29日发朋友圈表示,29日上午部分编剧委员会会员和国家税务总局领导进行了沟通,国家对影视行业扶持政策不会变。关于三年补缴应纳未纳税款对编剧行业已明确回复:按2002年国税字52号文件缴纳16%税款,未足16%补足即可。

某行业人士对此解释道,总局与刘老师会谈说的意思很简单,第一是地方影视园区税收政策不是总局的意思。第二,影视行业这次征缴2016-2018税率按2002年的国税52号文件补缴16%税款即可。 第三,表示不按新税法征收,影视产业从业者不必如此害怕。

此前,崔永元举报范冰冰阴阳合同事件,将影视圈偷税漏税内幕公之于众。国内影视行业的编剧、演员、经纪人等工作室纷纷接到通知,由核定征收变为查账征收,影视行业个人所得税将由6%提高到42%。

行业内一片哀鸿遍野。之后税务总局辟谣,这一消息只是谣传,并没有确定要执行。行业喧嚣之声才得以暂时平息。

10月份,国家税务局下发的《国家税务总局部署开展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工作》文件明确,从2018年10月10日起,各地税务机关通知本地区影视制作公司、经纪公司、演艺公司、明星工作室等影视行业企业和高收入影视从业人员,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对2016年以来的申报纳税情况进行自查自纠。

文件规定,对在2018年12月底前认真自查自纠、主动补缴税款的,免予行政处罚,不予罚款。从2019年1月至2月底,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自查自纠等情况,有针对性地督促提醒相关纳税人进一步自我纠正。对经提醒自我纠正的纳税人,可依法从轻、减轻行政处罚;对违法情节轻微的,可免予行政处罚。

从2019年3月至6月底,税务机关结合自查自纠、督促纠正等情况,对个别拒不纠正的影视行业企业及从业人员开展重点检查,并依法严肃处理。2019年7月底前,对在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管理长效机制。

此外,在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工作中,对发现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违法违纪问题,以及出现大范围偷逃税行为且未依法履职的,要依规依纪严肃查处。

17名艺人被约谈 多家影视工作室接补税通知“有话说”

据北青报消息,目前各地税务机关对于影视从业人员的“补税”问题确实非常重视,尤其是大牌明星聚集和影视公司密集地区的税务部门。因为根据此前范冰冰偷逃税案件中,虽然范本人免于处罚,但是多名相关税务单位和人员却因管理不力、负有领导责任而被依规依纪进行了问责。

比如在问责中,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作出深刻检查;对原无锡市地方税务局局长、现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局长丁源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原无锡市地方税务局总会计师、现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总会计师李青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原无锡市地方税务局第六税务分局局长、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滨湖区税务局副局长钟小新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并免去其领导职务;对原无锡市地方税务局第六税务分局副局长、现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梁溪区税务局副局长沈治国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原无锡市国家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局长、现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干部许崇金给予诫勉谈话处理等。

由此可见,尽管税务部门对于涉嫌偷逃税的影视从业人员给予了自查自纠的免罚期限,但是对于税务机关和人员内部的相应处理可能并无法免除。

也有业内人士称,文化产业的税负远低于其他产业,但是也不能因此判定文化产业的税负轻。影视文化行业从业者众多,职业多样,生存状况各异,显然用一刀切的方式给予统一判断并不人性化。而较高的个人所得税也并不适用于文化产业所有领域,比如编剧,他们的收入并不高。如果对他们核定高税率,无疑会让这些编剧本来艰难的生活雪上加霜,不少人会因为生活难以为继而被迫转行,从而导致编剧行业萎缩,这必然影响剧本的数量,甚至是优秀剧本的数量。没有好剧本难有好电影,而电影作为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电影质量的下降,也会影响整个文化产业的发展,这也与“十三五”提出的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战略是不相符的。

另有业内人士称,虽然我国电影市场这几年快速的成长,文化产业也愈发繁荣,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国在文化产业方面仍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具有一定的差距。因此,在相关政策上,行业仍需要国家的扶持。如果影视文化产业征税,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文化产业中不同职业之间差距较大,应该根据不同行业不同职业的具体特点,实施有差别的税收政策。

在个人所得税方面,演员和幕后工作者的税率不应该设置为同一档。

在文化产业内,对出版、新闻、广电和文化艺术等行业实行低税率。对外围利润高的行业,如娱乐服务,网络游戏等高消费、高利润行业则可按差别税率征收较高的增值税。

对于从事文化设备生产和提供文化产品以及销售等业务的,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一个相对均衡的税率。

从我国文化产业市场的现状看,中小企业的比重相对较大,而税收政策对中小企业并不具备倾向性。为切实减轻中小文化企业的税收负担,应在税收政策上对中小企业做倾斜。

其次,应当考虑对小微企业以及个人工作室的税收优惠政策取消时间限制,形成长效机制,如个人工作室所得税优惠政策应该解除时间限制。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