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薇二次受罰,明星二級市場“渾水摸魚”途窮

近日, 上交所發佈關於對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原浙江萬好萬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龍薇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及有關責任人予以紀律處分的決定。對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及時任董事長孔德永,西藏龍薇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及其直接負責人員黃有龍、趙薇、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趙政予以公開譴責,並公開認定孔德永、黃有龍、趙薇、趙政5年內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位。這已是對趙薇等人的第二次處罰決定。早在今年4月,證監會就對萬家文化、龍薇傳媒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60萬元罰款;對孔德永、黃有龍、趙薇、趙政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對黃有龍、趙薇、孔德永分別採取 5 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趙薇二次受罰,明星二級市場“渾水摸魚”途窮

上交所對趙薇等人處罰書部分截圖

轟動資本市場的“蛇吞象”事件

上交所對於趙薇等人的兩次處罰決定,都源於兩年前的 “蛇吞象”事件。2016年,趙薇成立的龍薇傳媒計劃收購萬家文化,因為趙薇的名人效應,使得此次收購案受到各方關注,上交所也不例外。在上交所不斷詢問收購所需的鉅額資金來源得過程中,竟發現在30.6億的收購資金中,股東自有資金僅為6000萬元,其餘資金均系借入資金,槓桿比例竟高達51倍。最終,迫於監管層的壓力,龍薇傳媒終止了收購方案,也宣告了龍薇傳媒控股萬家文化計劃的泡湯。

值得一提的是,趙薇並沒有在收購股份開始之前就把所需要的收購資金準備好,而是在已經簽訂了《股份轉讓協議》之後,龍薇傳媒才開始與相關銀行商談融資事宜,這明顯違背了信息披露的相關法律規定。

中小投資者損失慘重

由於趙薇本人的明星效應加上其擅長於資本運作,一度還被封為“娛樂圈巴菲特”,再加上中小投資者的從眾效應,使得收購通告發布時,大量股民湧入祥源文化,萬家文化的股價應聲而漲,但隨著收購案的隨意取消,導致萬家文化股價大幅下跌,大量投資者虧得血本無歸。趙薇等人的這種的做法嚴重誤導了市場及投資者,致使股價大幅波動,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秩序,才使得許多跟風投資者遭受損失。直到如今,趙薇等人依然面臨著諸多中小投資者的訴訟案。

資本市場秩序需要共同維護

不得不說,造成這樣的後果,在一定程度上是各方共同作用的結果,這就需要各方共同參與推進,來維護市場秩序,進而促進中國股市的結構性調整。

對於監管部門來說,加強信息披露監管、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已經是當務之急。監管部門應儘快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保證信息的及時、準確、有效、透明。尤其需要提出的是,監管部門應適度提高上市公司董監高的任職門檻。特別是對於跨界出任上市公司董監高的人員,更應該要有嚴格的標準。

投資機構要嚴格遵循相關法規法規,不能繼續越雷池一步。

中小投資者要拋卻從眾心理,不應該整天盯著消息、題材、熱點來下注,而是要培養和提升自身的專業知識和認知水平,成為一名理性的投資者。

特別對於涉足資本市場的明星來說,不能把在娛樂圈聚集的影響力,當做割韭菜的工具,更應該以身作則,自覺參與到維護市場秩序中去,否則任何違法操作對市場秩序造成的傷害,都會因為其輿論影響力而無限放大。同時也提醒一下那些想在資本市場渾水摸魚的明星們,想靠虛假注資、短線炒作等玩法在資本市場謀利益的做法已經行不通了。

只有通過各方的共同努力,才能夠真正引導金融資本助力產業資本,最大程度的發揮股市的融資作用,進而更好的服務於實體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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