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離婚的女人,你捨得丟下自己的孩子嗎?

糗事大排檔


我老公的姐姐和前姐夫是高中同學,後來前姐夫沒能考上大學,直接去了深圳打工,姐姐考上大學。兩人即便一個在大學,身邊才子眾多,一個社會打拼,誘惑不斷,兩人內心都只有對方。畢業後,家裡所有人都反對姐姐和前姐夫結婚,不僅因為學歷差距,更因為家庭條件、素質、行為習慣等。但姐姐最終還是和前姐夫步入了婚姻殿堂。

婚後姐姐就懷孕了,懷孕期間,前姐夫因為工作關係到東莞發展,姐姐在深圳照顧深圳的經營和養胎。

剛開始兩人難捨難分,前姐夫經常回家。可後來回來次數越來越少了,每次都說忙。結果姐姐生下孩子後不久,就發現前姐夫出軌了。

原本想著為了孩子,原諒前姐夫一次。可結果是一而再再而三,最後演變成出軌還是怪姐姐在深圳,沒有妻子在身邊就可以光明正大出軌,甚至還出手打姐姐。

所有人都知道這段婚姻走到了盡頭,唯一讓人頭疼的是孩子。要孩子,以後姐姐要想再嫁就困難了,哪怕是嫁了,婚後生活也會因為孩子受到影響;不要孩子,自己懷胎十月生下來,一天天帶大的,哪裡捨得?況且孩子沒有媽多可憐。

所有人都勸姐姐不要孩子,原本都決定了。姐姐在離婚前臨時變卦,決定要孩子。就這樣,孩子跟了姐姐。

如今孩子已經8歲,乖巧懂事,成績優異,是姐姐的貼心小棉襖。姐姐也沒再嫁,一心只想帶好孩子,做好工作。母女倆在市裡有房有車,日子過得也很自在。

回到樓主的問題,我會怎麼處理?現在我和老公關係非常好,和婆婆關係也很好,目前看不到要離婚的任何眉頭。我會盡力維護夫妻關係。

如果真的走到那一步,我也不會拋下我的孩子。不因為別的,只因為我是他的媽媽,我就是他的天,他也是我手心裡的寶。而且為母則剛,相信哪怕我一個人,也一樣可以把他養育長大。


90後媽媽米米


離婚沒有媽媽的孩子有多可憐,我想我是有資格回答的。


我的爸爸媽媽在我剛出生沒多久就離婚了,我是跟著我媽媽在外婆家生活,外婆家的人都非常的疼愛我。在我七歲之前,我都過得非常的幸福,因為我是跟在媽媽身邊。


在七歲那年,爸爸來帶我走了,爸爸騙媽媽和外婆說帶我去姑姑家,住幾天就送我回來。爸爸帶著我,坐火車去了很遠的地方,到了一個新家。


從此我就在那個新家生活了。我每天都要幹活,不能玩耍,動不動就要被新媽媽打罵。我爸爸根本就不怎麼管我,他到外面去工作,很久才會回來看我一次。


我那時候特別的想我媽媽和我外婆,我常常一個人躲在角落裡哭。每天晚上夜裡我睡覺時,一閉上眼睛,眼裡就自己流下淚水。我以為每個人都像我一樣,晚上睡覺閉上眼睛,眼裡就會自動流淚水。


直到後來我看了一部電視劇,裡面有個畫面,一位姑娘在睡覺時,她的眼角有淚水流出,一個老人看到了心疼的說:孩子你心裡是有多苦呀,連睡覺都在流淚。我才知道,我睡覺時,閉上眼睛流出來的是淚水,因為我心裡太苦了。


所以說如果是我,我是萬萬捨不得丟下自己的孩子。一想到離開自己的孩子,萬一他被人欺負了,受了委屈怎麼辦,沒有媽媽的懷抱讓他依靠,他該多麼的可憐。


如果他爸爸給他找個後媽,有了後媽就等於有後爸,後媽打他罵他孽待他,他該是多麼的無助和害怕呀,這時候他一定希望自己的媽媽能出現保護他,可是一次次的失望。


真的不能想,一想到這些,心就難受得要死。


我是不能理解那些丟下自己孩子不管的媽媽,也許她們有自己的苦衷,沒有工作,沒有錢。如果有孩子,在離婚前,就應該把自己變強大。在沒有變強之前,就先忍著。給自己一個時間,強迫自己變得強大,能保護孩子了,再離婚。


既然我們把孩子帶到這世上,就應該好好陪伴他們,有什麼事比自己的孩子更重要呢。


紫墨食坊


先說說我們家鄉的一個真人真事。老家一女的,比我大兩歲,大概二十左右就結婚了,婆家很近,就在一條街上,門對門。和第一個男的大概共同生活了七年左右,頭胎生了個女兒,後來又生了個兒子,在兒子不到兩歲時,小兩口鬧離婚,女的丟下兩娃離了。後來在外面打工,認識一個已婚男,又生了個女兒,已婚男家裡老婆生了三娃,死活不離婚也不讓女的進門,沒辦法,女的又把這個女兒扔給已婚男老婆,自己赤條條又分開了。如今仍然孤身一人。



說這啥意思呢,我是發現一個有趣的現象,在農村,女的離婚一般不要孩子,而在城市,這種情況正好相反。想必農村裡一來傳統觀念很重,認為孩子就是男方家的,二來女的離婚後也沒固定收入,無法養活孩子。而城裡女的一般有固定工作或收入。所以,我覺得從母性角度上講,正常情況下,女的離婚是捨不得丟下孩子的,但現實往往有時候沒有辦法讓你選擇。所以還是那句話,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


涓媽家小學生


這句話問的很扎心!說實話,這些媽媽們既然離婚,是捨得丟下自己的孩子的,不然她們也不會離婚的。

我曾辦理過很多的離婚案件,真正捨不得孩子的女人是不會離婚的。為了孩子,再苦再累,她都能夠忍受著。



記得一個婦女40多歲了,才提出離婚。問她為什麼現在才離婚?她說原來一直與丈夫感情就不和,就是因為有一個女兒,對女兒特別疼愛,捨不得女兒。現在女兒考上大學了,於是才提出離婚的。

從這裡看出,真正愛孩子的人一般都是為了孩子著想的。而那些離婚時,不顧孩子的人都是為自己著想的。

還有一個女人,她在孩子只有三四歲時就提出離婚,該女人為了以後好找對象、好結婚。竟然主動提出不撫養孩子,並且不打撫養費。這時候如果男方要小孩,案件倒好辦,如果男方提出也不撫養小孩,那麼案件就難辦了。

離婚傷害最大的還是孩子,為了孩子,我勸你們能過還是過日子吧。當然對於實在不能過下去的婚姻,那也儘可能先安排好孩子,然後再談離婚。

離婚後捨得丟下孩子的母親不是好女人!


法重情深


我也是決定離婚了,我有兩個兒子、大的六歲小的三歲了,平時我們上班的時候都是婆婆帶!每天下班回到家他媽媽都是抱怨倆孩子如何調皮,如何不聽話,如何惹她生氣,每天都是這樣,好像我天天回到家都打孩子一頓她才能解氣,這樣的話聽多了我們也煩,前幾天又抱怨孩子調皮搗蛋,老公氣急了打孩子了,生氣了打他了我不怪你,可是他往孩子臉打,還打了好幾下,我剛下班到家還沒兩分鐘呢看著他們一個抱怨一個打孩子,我真的夠了,就說:打吧打吧整天在這打打鬧鬧的家庭我是夠夠了,離婚!後來他媽媽就跟我吵起來了,其實我並不是完全和他過不下去,他還是挺顧家的,之所以現在實在不想過百分之七十是因為婆婆的脾氣性格我實在是受不了了,她是真的唯恐天下不亂的那種,別人家當老人的都是希望晚輩們和和睦睦的,可她呢好像生怕掐不起來,天天希望我們打孩子揍孩子她才高興,我也跟老公說了,如果還想過下去那我們一家四口去別地生活,如果還想和他們在一起那就離婚吧別找我了,這已經冷戰快一個禮拜了,人家無動於衷啊,好吧,那就離婚吧,


封心7


肯定捨不得,離婚後,天天以淚洗面,哭到半夜,後悔到不行,心想為什麼那麼自私,為了讓自己解脫,都沒仔細考慮過孩子。協議上雖然讓看孩子,但對方卻以各種理由不讓見,最後想孩子沒辦法,就一次次去他家,再後來,實在看不成,就和對方動起了手,本來只想拿刀威脅,結果對方卻一點不留情,把我的頭打的血啪啪流,最後派出所調解後對方賠償我2000塊錢,可以隨時看孩子,然後籤協議,結果看了一次,對方又不讓看了,最後威脅我,孩子歸你,以後別再跟我了,我以為是真的,帶著孩子走了,在給孩子安排學校需要對方配合提供資料時,對方百般刁難,被逼無奈,只有去他家鬧,結果對方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態度,實在是無奈。想想這幾個月來,簡直不知道怎麼過來的,現在事情還沒結束,搞的精疲力盡


楊靜57588901


對於這個問題我深有感觸,因為我現在就是一個單親媽媽,上個月初剛和前夫離了婚,現在帶著女兒一起生活。所以我的觀點是,我寧可什麼都不要我只要孩子,原因有兩點。



第一,母子之情無法割捨。女兒是我10月懷胎辛辛苦苦生下的孩子,那種母子連心,血濃於水的情感,也許只有當了媽媽的人才能真正體會到。所以當和前夫商量女兒的撫養權的時候,他不同意把女兒給我,那種滋味真的是心如刀割。那是從我身上掉下來的一塊肉,如果要讓我和她分開,我不知道生活還有什麼意義。

第二,母親的角色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佔有很重要的地位。都說“寧可和叫花子的媽,也不要跟當官的爹”雖然父親的角色也很重要,但在孩子一生的成長過程當中,孩子的母親能給予孩子最真,最多的體貼和關懷,在孩子的生活和學習以及教育當中,都會產生更深更積極的影響。



現在的我每天用心地陪伴著女兒,和她一起學習一起玩耍,用真誠的心教育她用足夠的愛滋潤她,我們每天都開開心心的生活。

當時離婚的時候,我就很坦然的告訴女兒:我和你爸爸要離婚了不住在一起了,你以後要和媽媽一起生活,雖然我和你爸爸分開了,但我們對你的愛不會改變。儘管女兒顯得有些懵懵懂懂,但經過一段時間後,她心裡有了感覺也欣然接受了。

每個月底,前夫都會把女兒接回家去,讓她和自己的爺爺奶奶一起生活,只要前夫什麼時候想女兒了,都可以來看她。我們儘量把對孩子傷害降到最低,不讓她受到太大的影響,所以我的女兒每天都是開心快樂的。

離婚你是否捨得丟下自己的孩子,每個人都有不同的看法,因為每個人的感受不同。只想說大人的錯不應該讓孩子來承擔,舍不捨得都不應該傷害到孩子,權衡利弊之下再做最後的決定。


亭玉子情感說


孩子是媽媽的心頭肉,記得不止聽一個人說過,一個女人,男人可以不要,老公可以不要,但一定要個孩子。很多女人就是因為丟不下孩子將就過了一輩子,離婚丟下孩子的女人絕大多數也是出於無奈,條件不允許,養不起或養不了。

12年我侄女跟她前夫離了婚,淨身出戶,要工作,孃家媽生著重病,幫不上忙,兩歲多的兒子留給了前夫,只能週末或假期把孩子接出來玩玩。每次要送孩子回去孩子都不願意,吵著要去媽媽家,聽著特別心酸。後來我侄女再婚,再婚以後第一件事就是要回孩子的撫養權。

當然,也有個別鐵石心腸的女人為了自己的享樂丟下孩子不管的,這種女人就沒有什麼人性可言,是不配為人母的。


蹉跎歲月45


我朋友就是一個離婚的女人,她親口告訴我:“如果不是因為沒有錢,誰願意丟下自己的親生孩子,那可是自己的心頭肉啊,是自己的親生骨肉啊!”。

一句話,有太多太多的無奈、不甘、不捨與心酸!只能能感同身受的人太少了。

朋友離婚後,中間有大半年的時間沒有看過孩子一眼,當時我們真的以為,朋友就是一個無情無義的絕情女人。

大概半年後,朋友終於要求主動見她的女兒,母女相見的時候是在我們這裡最繁華的大街上,四目對視的一瞬間,淚如雨下,再也顧不得會不會被路人看笑話了!

我永遠都忘不了,朋友當時把女兒抱得有多緊!恨不得這輩子都不要鬆開一樣!

女兒走的時候,朋友強忍著沒有回頭,依舊淚流不止,心如刀割,拳頭緊攥,任何人都無法體會,她當時的心情。

後來朋友告訴我,為什麼中間有大半年沒去見女兒,朋友離婚以後,一無所有,一個賢妻良母和全職太太,最後就落得這個下場。

離婚以後,連生活費都沒有,又要找房子,又要找工作,還要還賬,根本就沒有能力帶女兒出去遊玩。

因為朋友覺得,只有給女兒開心才能補償女兒,而讓一個孩子開心的事情,無非就是吃喝玩樂。

而所有的吃喝玩樂都是要錢的。

那一次見面,朋友帶女兒去了一天遊樂場,臨走的時候,給女兒買了兩大袋子零食,帶了女兒去吃了一頓KFC。

而那一次的消費,再次用光了朋友半年來的積蓄。

而朋友,是半年都捨不得給自己買一件衣服的那種女人!

都說感情是你情我願的事情,然而你情我願的背後,都是孩子的眼淚!


城東李公子


不請自來,因為身邊有幾個離婚的女性朋友。怎麼看待這個問題呢?

不同的年代,造就不同的人,不同的時代,培養不同的三觀。

咱們不說遠了,只說現在。

我身邊有幾個女性的朋友,她們都是離婚了的,有的有孩子,有的沒孩子,選擇帶著孩子的,只有一位。

不帶孩子的認為

1.帶著孩子不好再婚。二婚的女人,除非自身條件特別優秀,不然都會比未婚女性少些競爭力,再帶著個孩子,更成了拖油瓶。

2.帶著孩子,經濟壓力更大,要花更多的時間照顧孩子,不能有自己的生活,也不能享受生活。

3.孩子是自己身上掉下來的肉,即便孩子不跟著自己,感情也會比別人親。

我覺得,是這個時代,造成了更多的媽媽選擇狠心拋棄自己的孩子。

她們認為追求個人的幸福>做母親的責任。

卻忘了,是她們把一個弱小的生命帶到這個世上,她們怎麼能狠心拋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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