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校園暴力事件,誰該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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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校園暴力這件事情,一共有三點原因,前兩點《三字經》中早已經給了答案:“子不教,父之過,教不嚴,師之惰。”

1.父母

孩子的一部分世界觀和性格是在上學之前構建的,往往會有很多父母忽視掉這方面的教育,把一切都等著拋給學校。

正確的做法應該是沒上學之前就交給孩子正確的價值觀和培養一個陽光的性格,身體力行並以身作則。

2.學校

目前大部分的學校都沒有重視思想品德教育,只顧著進行書本知識的灌輸。沒有思想教育孩子就不會明白暴力行為意味著什麼,只注重知識灌輸,孩子更不會明白知識中的內涵,也就不會悟出道理。

3.孩子本身

孩子成長過程中應當注意身體素質的提升,暴力的本質是持強凌弱,而大部分經歷校園暴力的人都有一個共性就是內向。並不是說內向不好,而是在未成年人的世界觀認知中,大部分的內向表現都和“異類”畫等號。


綜上所述,正確的世界觀+陽光的性格+健康的體魄,這樣的孩子怎麼會去施暴或被暴力呢?這才是從根本杜絕校園暴力,光靠嚴格的制度是行不通的。

如有不足,歡迎在評論區評論,大家共同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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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的人該負最大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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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社會!學校!自己!做好各自的職責就沒這種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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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承擔!孩子交到學校,連起碼的人身安全都沒保證?

法律承擔!特別是未成年人保護法!制定的這個法律本身就是一個扯淡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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