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329條 罰款30750元 車主被傳喚

雙流市民李某在2014年購買了一輛麵包車,平日開車不守交通法規,隨意亂停亂放,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違反禁令標誌……各類交通違法頻發,截至2017年已累計違法329條,平均每年違法100多條。11月28日,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記者從雙流交警大隊瞭解,在交通違法清理行動中,發現未處理違法記錄最多的足足有329條,累計記分268分,罰款3萬餘元。隨即,交警對車主進行傳喚。

違法:

三年違法多達329條

罰款30750元

“我們在交通違法清理行動中,發現一輛號牌為川AD10N7的麵包車違法記錄多達329條,一直未處理。”雙流交警大隊勤務二中隊副中隊長羅斌介紹,通過調查發現,該車主要的違法行為集中在違反規定停放135條,違法規定使用專用車道88條,違法禁令標誌指示65條,還有逆行等其他多條違法,累計記分268分,罰款30750元。違法時段從2014年9月至2017年9月,平均每年違法100多條,而且該車輛已經有兩年未年檢。“通過違法行為類型可以看出,該車駕駛員十分不遵守交通規定。”羅斌說,隨即民警對車輛所有人李某進行傳喚。“車輛已經沒有開了,並不知道自己的違法記錄。經常將車輛借給別人開,所以有了329筆的違法行為。”李某表示,會盡快趕回雙流,處理道路交通違法行為。

提醒:

逾期不繳納罰款小心成老賴

“當事人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接受處理。沒有及時處理,會帶來很多隱患。”羅斌表示,機動車駕駛人、所有人、管理人應當主動通過蓉E行、交管12123APP等途徑,查詢、處理交通違法信息。如果不及時處理,違法當事人放縱了危害後果,淡化了交通安全意識。而違法車輛上路行駛,會埋下嚴重安全隱患。同時,削弱了交通法規的管理效果,不利於形成良好交通秩序。

同時,對多次逾期未處理的車輛,交警部門將採取路面巡查、查緝布控、傳喚調查、公告告知等方式重點查處,並通過新聞媒體等公告曝光,並抄告所在單位。對逾期未處理的違法行為,一經查證屬實,在法定範圍內頂格處理。對當事人逾期不繳納罰款的,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經催告仍不履行的,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民警提醒,近期交警部門將以電話、短信等方式對累計交通違法逾期未處理的機動車所以人進行催告,請廣大市民積極配合。

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 張肇婷

原標題:違法329條 罰款30750元 車主稱“常將車輛借給別人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