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务副职与普通副职有什么区别?“分管日常工作”和“主持工作”又有什么区别?

表哥慕容复


从当前的现实来看,无论是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包括高校),企业单位基本上都设有常务副职岗位,本文仅从省级的机构来探讨常务副职等有关问题。

省级党委(包括直辖市委,自治区党委),目前应该仅有西藏自治区设有自治区党委常务副书记职务。其他省区市(不含新疆)只有2名党委副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同时为行政首长,另外1名副书记分管党建或其他重要工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有4名副书记,1名为自治区主席,另外1名是新疆兵团党委书记。另外2名分管政法,扶贫等重点工作。

省级政府均有常务副职,该常务副职为该省级党委常委,同时分管发展改革,税务,经济体制改革,统计等重要工作。从现实来看,省级政府常务副职升任省级政府一把手的概率不大,一般可以转任省政协主席等职务。

部分省人大有常务副主任,一般来说,常务副主任负责人大日常工作,协助主任处理重要工作,担任常务副主任的领导同志大部分是从省委常委岗位退下来的同志担任。省政协排名第一的副主席一般为常务副主席,在新闻媒体上一般不用常务副主席称呼。

常务副职和普通副职在分管工作上不同,一般来说常务副职分管的都是重要重点工作,以常务副省长为例,一般分管发展改革,统计,安全生产等重要工作。省长外出时,可以受省长委托主持日常工作。普通副职一般负责工业,农业,商业,教科文卫体等方面工作。常务副职是名副其实的二把手,晋升机会高于普通副职。

分管日常工作一般是在正职的领导下负责,有些正职领导不愿意分管具体工作,便委托一名副职分管日常工作,这名副职的权力和升职机会高于其他副职。主持工作一般来说是正职空缺的情况下由一名副职主持工作,意味着负责全面工作,主持工作的副职升为正职的机会很大,不过也有例外。空降领导担任一把手也是经常发生的。

以上仅为一家之言,欢迎读者良性讨论,交流思想。


水木泓华106014196


常务副职与普通副职,不仅有区别,而且不在一个等量级别上。我以县一级政府首脑机构的设置为例解释,县政府的核心班子为常务委员,由县长牵头组阁五至七名(或更多)常务委员,由于我国政府体制是一正多副的班子设置,因此,常务委员多为正副县长组成。这些进了常务的副县长,官方称为常务副县长,当然这些常副县长还要按职责权大小排名次,如第一常务副县长,第二常务副县长,名次越靠前权力越大。这些冠有常务头衔的副县长们便是县长的左右臂,也是决定该县施政的核心领导人物之一。他们除了协助县长出谋划策以外,也还要分管若干条战线的指导工作(如某人分管教卫、司法等),若县长因工作需出县出省出国考查,或因其他原因要离开所在县一段时间,上级领导或由县长本人提名,指派第一或第二常务副县长,暂时主持日常工作。至于普通副县长,其权力和资格就小了去了,他们一般今效劳于某一常务副县长,但也有具体分管的部门(如消防、学校、交通),他们只有执行权,基本没有决策权,但县长为了某一重大决策,需要召开扩大常务会议,这些普通副县长也会被邀请或列席参加。

至于党务内的机构设置,下次有问答再讲。


莫姥爷6


用一个县来说事。一个县的县委常委一般是由同级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组成人员一般是县委书记、县长、副书记、副县长、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农工部长和武装部部长(或政委)组成。如果是省委秘书长和市委秘书长也是当然的省委常委和市委常委。公安局长现在不进县委常委,一般都是副县长兼任。如果这个副县长是县委常委,就称为常务副县长。还有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宣传部长、政法委书记和农工部部长都是县委常委兼任,一般这些部委都设一个常务副职,比方说纪委常务副书记、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农工部常务副部长。他们为部门副职,但实际上都是正职待遇。如果是省部级单位和司局级单位,一般也设一名常务副部长和常务副局长,虽然是副职,但一般都享受正职待遇。


方方正在


常务副省长,常务副市长,常务副县长,常务副镇长......有没有常务副村长?常务副总经理,常务副总裁,常务......看上去好复杂。我们把这个问题缩小到企业来谈,也许说得能更清楚一点。国内的企业中有很多职务,都是由于顾及脸面、对外联络的便利或出于权力控制设置的。

在一个企业中,如果有若干个副总经理,而没有设常务副总经理,一般情况下每个副职都会专管一项工作。如有些副总经理专管财务,有些副总经理专管营销,有些副总经理专管投资,有些副总经理专管人力资源和行政,有些副总经理专管生产。或许各个部门还设有总监,这些总监又向各自专项工作的副总经理汇报工作。严格意义上讲,这些都是组织资源的浪费。公司决策人为了平衡人事关系,为那些为公司曾经做出过贡献的老将们,设置这些副职、给个名头。

另外一种情况,就是一个企业中,只有一个副总经理,直接向总经理汇报工作。这种情况下的副总经理,本质上其实就是常务副总,协助总经理决策、执行,并在总经理外出或长期在外时承担总经理的职责。即便没有通过正式文件设置“常务副总经理”这个职位,但本质上就是我们所说的常务副总。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公司有若干个副总各负责一项工作;除此之外,又设立了一个“常务副总经理”。这里的“常务副总经理”存在的情况其实就是题主问到的情况。在这样的情形下,“常务副总经理”的职责和权力,其实和总经理是一样的,其他的专项副总经理要向“常务副总经理”汇报工作,由“常务副总经理”整理、汇总后再向总经理汇报工作。总经理外出时,“常务副总经理”可以履行总经理的权力和义务(除非公司有特殊说明)。这里有一个问题:为什么不把“常务副总经理”直接提拔成总经理呢?因为老板就是总经理,不可能再有一个总经理,为了能有人在特殊时期“替代总经理”的工作,于是就出现了“常务副总经理”的职位,有了这个头衔,其他副总才能名正言顺地向“常务副总经理”汇报工作,或“常务副总经理”才能名正言顺地指挥专项副总们。事实上,很多企业的常务副总成为了总经理的傀儡,因为“即便”这个常务副总不在,公司也会照样正常运转。而副总经理们向这个常务副总汇报工作,往往表现出“心不甘情不愿”。即便是这样,“常务副总经理”总会让人觉得有权、“像是总经理”、“比专项副总经理更有权”。对外联络时,这个职位比专项副总经理更有面子。

至于“分管日常工作”和“主持工作”,从字面上就可以理解:分管,就是有一些你不能管;而“主持”,就是什么都可以管,它的管理范围比“分管”更广、更全。

从实践和事实来看,“常务”是一个鸡肋,他即起不到总经理应有的作用,也没有专项工作的业绩,而真正的决策权又在总经理的手里。所以,“常务副总经理”还是不设置为好。我们还找不出一家企业的进步与发展是靠“常务”得来的,除非这个“常务副总经理”上面没有再设总经理而且能真正权责对等。相比“常务”来讲,华为的“轮值”是值得大家借鉴的,因为“轮值”是要真正肩负公司实实在在的业绩的。


耕然夫


小公在组织部待过,看到这样的问题不自然会进来回答,权当普及一下干部工作常识吧。

首先要厘清一个概念,在干部序列中,明文上并没有常务这样的说法,常务只是在行政体系通用的口头叫法,比如常务副市长,下文实际上是市委常委、副市长,和其他的常委副市长没什么区别,那么从哪里看出来他是常务副市长?这就要从他另外的职务比如市政府党组副书记,以及下文明确的工作职责“分管日常工作”等描述的字眼辩别出来。

明确了这个概念,我们再来一一分析常务副和普通副职以以分管日常工作和主持工作的区别。

关于常务副职和普通副职的区别

分析常务副职和普通副职概念,要从不同区块来说。

1、如果是部委办局,按惯例,一般不设常务副副职,只有在一些常委部门和上级领导兼任部门主官的单位,比如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才会设常务副职(也有不设的)。

此时,常务副职与普通副职最大的区别就是在职权上。正常程序,常务副职需经当地常委会同意并由组织部门下文明确,基本上是实职,如市委宣传部,其副部长一般是副处级,很多也高配了正处级,这个正处属于非领导职务,但如果是明确了的常务副部长,那是实打实的正处长级职务,是属于正处的领导职务。县级和省级部门依次类推都是这个情况。

这里需要纠正一个误区,很多人经常把部委办局排名第一的副职当成常务副职,这是不准确的,这个排名只是党内职务或行政级别(高配)的常规排序,并不代表他就是常务副,常务副必须是要组织下文明确才能作数。

至于权力上,部委办局的常务副职和普通的副职差别并不像在政府序列那么大,只是分管的领域权重大点,以及在主官不在家时负责任主持工作而已。

2、如果是在地方政府,常务副职和普通副职差别还是比较大的。

首先常务副职肯定是党委班子成员,即常委,而普通副职除了有一两个常委副职外,其他都不是常委。成为常委,就意味着进入当地最高权力核心,在人事和重大事项、重要事务拥有了发言投票权,其权重不是一般副职所能比拟的。

其次,在分管部门上,常务副职比普通副职要重要的多,常务副职一般分管发改、财政、国土、审计、人社、统计、政府办等,负责联系国地税、金融机构,几乎都是重要单位和部门,权力可以说是非常大的。

最后还有一个重要的区别,就是提拔。常务副有很大可能一步到位上政府主官,而其他普通的副职基本不太可能,一般都是要转任常务或副书记才有可能进一步。一步差,步步差,这在行政序列中可是天差地别的关系。

当然,在四大班子中,除了政府(党委有副书记一般不设常务),省市两级人大由于主任一般都由书记兼任,也会设常务副主任,主持人大工作代表人大列席常委会。而政协一般不设常务副。

除了上述机构,很多开发区、高新区也会设常务副,产生方法和职权大致相当,在此不表。

关于主持工作和分管日常工作的区别

分管日常工作,其实就是常务副职的基本职责,协助主官管理部门或政府日常性的工作。一句话,常务分管的工作常务自己要管,其他没人管或者有人管管不过来,常务也要管。所以常务一般都是最忙的人,会多,事多,麻烦多,一年到头忙不完。在体制内普遍的认识是,常务要干,但不宜多干。

至于主持工作,小公认为有三种理解,一是指一把手主持全面工作;二是指常务副在一把手不在家的时候,临时主持工作;还有一种是在一把手暂时空缺的时候,由组织指定一名副职主持工作,有常务的一般由常务主持,没有常务的一般由排名第一的副职主持,也有直接从外面调其他副职过来主持工作,这种一般已经明确提拔了,在主持一段时间后就会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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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小公


简单说吧,书记最大,行政一把手第二,专职副书记第三,常委行政副手第四,纪委书记第五,x委办公室主任第六,组织部长第七,剩下的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人武部。有时候可能一个副省长还要向下面的一个地市书记汇报工作,原因是副省长没进常委,地市书记高配常委。


小熊tq


说起这个常务副职和副职,我先讲一个有趣的又有些搞笑的亲自经历的真事。

前些年,我在一家IT公司当销售,有一次在海南举报一个市场活动,就是一个渠道合作伙伴的招募活动。当时,有一家当地挺出名的系统集成商公司,来了个副总经理,会议间和我换了卡片,并在约了会议后专程到贵公司登门拜访。

一天后,我如约拜访该公司找该副总经理。前台接待,好像并没有对该副总有多恭敬。进去后,发展该副总和其他员工一样,只是坐在大厅的卡座。我不禁有点纳闷。后来又和该公司其他人换卡片,惊奇地发发现,他们每个销售的职务都副总经理!后来了解,他们公司主要有三个业务部门,分别负责政府、教育、电力行业,下面十多个销售,上面一个老板?于是他们为了抬高职员的名头,所有销售都叫做副总经理,然后三个部门的头叫做常务副总经理,大老板就叫做董事长、总经理!真是奇葩!

说起常务副职和副职,这个在国家机关,特别是政府和一些国企里面比较常见。比如常务副市长、副市长,副省长、常务副省长等等。

主要比较常见就是在一级政府,省、市级为主,县级政府其实以前大多数也有常务副县长,但是现在很多县级政府出于精简不设常务副县长,不过出于资历提升等的原因,全国也有不少正县级副县长。

正职是全面负责该级别政府的运行,副职就是一级政府的首长副职,有自己的分管业务和联系部门。比如副省长,有分管政法的,有分管农业的,有分管科教文卫的,等等。

常务副职,是排行第一的副职,他的地位排名比其他副职前,说话分量大很多,有些就是组织定级干脆就和正职一个级别。比如,有些城市市长是正厅级,常务副市长也是正厅级。

市长和部分副市长会进入共产党的市委常委会,等于进了当地党委的核心决策层。不过一般惯例是常务副市长必然进入常委会,然后还有一位分管重要领域比如工业经济、公检法等的副市长也进入常委会,这就再细分为常务副市长和常委副市长,常委副市长是指不是常务但是是常委的副市长,常委副市长地位比非常委副市长高,但是不如常务副市长。

省市政府的副职的排名一般是这样: 无党派、民主党派的副职

一些副部级高校,并不是和副省级城市一样,所有下属机构都提到副厅级,下属的学生处、科研处、组织人事处等仍然是正处级,只不过是大领导高配了,校长、书记高配到副部级,下面的处长仍然是处长,副校长仍然是副厅级。不过为了弥补副部级校长和副厅级副校长的级别组织鸿沟,于是设立一个正厅级的常务副校长,等于是第一副校长的意思。

一般的政府组成部门,实行的是厅长、局长负责制,局长兼任书记,一般不会设立常务副厅长、常务副局长,不过公安局是一个例外。公安局长的组织惯例由以前的由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任,改为了由副省级、副市长兼任,就是由党委转到政府线。不像以往,省委、市委政法委就可以直接设在公安厅、局,现在大多数公安局长由于由副省长、副市长兼任,所以一般在政府这边上班。所以,公安局里面增设了一个职务,就是常务副厅长、常务副局长,起到真正的局长的作用,负责公安厅公安局的日常全面管理的职能。由于公安厅局长由副省长副市长兼任,是政府副职,那么公安厅局的常务副局长级别是正厅级、正局级,如果在县局和政委同级了。

至于日常分管工作和主持工作,这个区别很大。

日常分管工作,是指每个副职都有他负责分管的职责范围,一般是负责某几项目或者根据某些行业职能进行划分,比如副市长,有分管农业,有分管财税,有分管工业招商引资,有分管政法,有分管科技,有分管文教卫生等等,这就是他们分管的日常工作。

副职除了日常分管工作,其实还有一个联系部门。除了他直接分管的下属部门,还有非直接分管的联系部门。比如分管政法的副市长、公安局长,除了直接分管市公安局,还要联系海关、武警支队、法院、检察院等等。

主持工作这个词就神圣了,这一般用于副职后面加括号。就是在一些部门中,由于正职空缺,或者各种原因缺席缺位,由组织指定某个副职暂时或者长期全面负责该组织的全面工作,等于该履行正职的职权职责。主持工作一般由常务副职,或者排名最前的副职进行工作主持。主持工作一般来说主要是时间比较长才叫主持工作,比如半年一年两年时间。短期比如正职出去开个会这种,暂时安排负责的工作一般不叫主持工作。


武大东湖


常务副职和普通副职虽然在职级上是一样的,但其含金量是大不同的,虽然同是副职,但普通副职在通往常务副职的道路上,有时还要走很长一段时间的。从提拔的序列来讲,党委(组)副职和政府(部门)常务副职,可以说是第一序列,政府部门的一把手,基本多来自于党和政府的常务副职。

普通副职,可能终其一身都是副职。但常务副职,如果实在没有实际上的实职提拔空间了,多数也会辗转到其它非一线岗位解决一下职别转正的问题。比如,可以到人大政协,可以到其它部门党委(组)任书记等,在虚职岗位上解决职别转正问题。再不行,也会加个括号,享受正职待遇。

常务副职是绝对的实权派,一般还会兼任政府部门的党委(组)副职,分管的也都是财贸、发改、国土、城建等强势部门,权威性要比其它分管副职强很多。主持工作是人财物的全面负责,这在副职里基本是不存在的。


元芳有看法


常务副职与普通副职有什么区别?“分管日常工作”和“主持工作”又有什么区别?这两个问题还是分开来回答吧。

我们在日常的工作中或者在电视、手机等媒体上的可以看到相应的报道会有常务副省长、常务副市长、副省长、副市长。具体的常务副职与普通的副职有什么区别呢?常务副职虽说也属于副职,但是在副职中的排名是第一位的,他的权力也要比其他的要高一些,并且负责单位的日常工作,负责的工作相对全面一些。在正职外出或者授权的情况下,可以行使正职的部分职权,并且在一定情况下对其他副职有约束的权力。所以说,常务比一般的,权力要大,管理的工作面要宽,并且在正职缺位的情况下有很大的可能递补成为正职。

“分管日常工作”和“主持工作”的区别?该问题中的“分管日常工作”实际上就是常务副职的职权。而一个单位一般都是由一把手来主持全面工作,而当单位一把手出缺的时候,就会安排相应的人员来“主持工作”,这里的主持工作是全面的工作,其职权基本上等同于正职干部,“主持工作”的这个人是组织上已经认可的了,不出意外的话很快就会被任命为正职。所以来说“主持工作”要比“分管日常工作”的权限更大,并且“主持工作”已接近成为正职。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欢迎再评论区留言讨论交流。


工作不工作呢DG


在中国的相关法规文件中,其实并没有“常务副”这样的职务,这只是一种体制内部的叫法,与普通副职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项。

在人数上,普通副职可以有多个,常务副的数量上一般为一名。但是在某些过渡时期,也会有可能超过一名。比如2012年,广东省省委班子更换的时候,新晋省委常委徐少华任常务副省长,排名各副省长之首;常务副省长肖志恒卸任常委,但仍继续担任常务副省长。

在行政级别上,常务副一般和普通副职一样,比如常务副省长和副省长一样是副部级,常务副市长和副市长一样是副厅级,但是部分部门比如地级市的组织部、宣传部的常务副,因为正职一般都是副厅级,所以常务副一般都是正处级,普通副职大多是副处级

在权利上,常务副会比普通副职更大。一般分工是协助正职负责日常事务,并且分管相关重要部门,比如科技、财政、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统计等。常务副省长或常务副市长正常都是常委,在常委会上讨论重要事项的时候,是具有投票权的。

在前途上,常务副都是提拔的重要“候补”人选。不少的正职都是由常务副直接提拔的,比如常务副省长是有可能提拔省长的,但是普通副省长肯定是不会直接提拔到省长这个位置的。

“分管日常工作”和“主持工作”的区别主要就在于:

分管日常工作说明你应该是二把手,上面还有一个一把手。

主持日常工作则说明要么你已经是一把手了,要么上面还没有任命一把手,你有可能成为一把手,当然也有可能只是暂时代理一把手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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