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在上班途中突發腦出血,住院七天死亡,單位應該給賠償嗎?該怎麼辦?

海闊天空147085726


大實話: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這種屬於自身疾病死亡,不屬於工傷,單位也不應該賠償。

對於工傷賠償的事情可以說是我們很多人都關心的話題了,不過,對於什麼算是工傷,工傷認定標準該怎麼理解,大多數人估計都不是很清楚。所以,今天咱們就來結合一個具體的故事來說一下關於工傷的事情。

故事說的是老張在一家公司上班,前一段時間老張在早上上班的途中突發腦溢血,然後被送到醫院搶救,但是,很遺憾,在老張住院的第七天,老張還是不幸去世。然後,老張的家屬就要求單位對老張的死賠償30萬元,但是,單位稱老張這不算是工傷,表示只願意賠償5萬元的精神補貼,於是,雙方就賠償事宜展開爭執。

首先,咱們先就老張的事說一下,如果根據相關規定來說,老張這還真不算是工傷,因為工傷的認定標準是很明確的,主要包含兩條。比如說,員工在上下班的途中或者工作時間突發意外受傷,諸如車禍,自然災害等,則屬於工傷。不過,這裡要注意一點那就是,意外的發生不能是本人的主要責任造成的意外,比如說你以為闖紅燈和一輛正常行駛的汽車相撞死亡,那就不算是工傷了。這其實很好理解,就好比說你在上班的途中跳樓了,然後也讓單位賠錢給你吧。顯然,這就是對企業的不公平了,畢竟,工傷認定是涉及到企業和個人雙方利益的事情。

然後就是生病這種情況,對於生病工傷的認定其實更加苛刻,一般來說,如果在工作崗位上或者工作時間突發疾病死亡,或者經搶救48小時後無效死亡,那麼也算是工傷。而在這件事中,老張的情況顯然不是工傷,一方面來說,老張發病是在上班途中,而不是工作崗位上或者工作時間,另一方面來說,老張還是在住院7天后死亡的,這兩點都不符合工傷的認定標準。

可能有人感覺這對於員工來說太苛刻了,畢竟確實也會有因為加班太累,然後導致下班途中猝死的。也會有一些因為搶救時間過長而超過48小時的也不能算工傷了。確實,有時候也會發生這種極端的事情,但是,我們要明白任何法律的制定都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法律必須去平衡企業和員工雙方的利益。

咱們說現實一點,現實中會有多少情況是在突發疾病後搶救了兩天還沒有搶救過來的,說哦難聽一點,要是頻繁地遇到搶救了兩三天最後還是死了,估計搶救室的大夫就瘋了。一般來說,要是猝死的話是很快的,48小時都算是長的了,所以,這個規定並沒有什麼不合適。而在這件事中,單位表示願意給10萬元的人道賠償,也算是說得過去了。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大實話


題目描述情況是,一名職工上班途中突發腦溢血,住院七天後死亡。

我國工傷保險賠償規定,職工在工作崗位突發疾病送醫搶救後48小時之內死亡的,可以認定為工傷。本題目患病職工住院七天後死亡,不符合工傷保險賠償規定情形,社會保險機構或者職工所在單位不會按工傷保險賠償。

某醫院曾發生一起引人注目的事情,一名職工在工作崗位突發疾病送醫搶救,主治醫生認為無搶救價值,患者家屬要求放棄搶救,單位要求繼續搶救並承擔搶救費用。家屬趁單位人員不在,簽字要求醫生放棄搶救,醫生徹底放棄搶救。職工家屬向社會保險機構申請工傷認定,單位認為職工死亡是由於家屬放棄治療造成,社會保險機構依法認定職工死亡屬於工傷。由於單位沒有為職工辦理工傷保險,60多萬元工傷保險賠償都由單位承擔。

親情與金錢糾纏不清時,家人應當清醒的作出決定,無意義的搶救會不讓自己後悔不迭。


429方寸世界


工傷條例認定在單位發病48小時死亡的才算工傷,這一條不人道!我認為只要是在工作期間有病,沒有搶救過來的,都應該認定為工傷!不能為了認定工傷超過48小時就放棄吧?但條例就這麼規定的!太不盡情理了!現在你們只有先和單位溝通,然後做好醫院的工作,說白了,就是上報的時候不能超過48小時。


用戶44385951734


不算工傷,所以很難談賠償,單位出於人道主義可以給予一定補償。


阿明85365508


我看你們的腦殼都他媽的有病,,總想額人,,上班的路上出的事故算工傷,過了48小時死亡的不算工傷,,想額人別救,,讓他死,,


匠心獨技


上下班期間應算工傷,但是要從單位到家的路程算,如果是半小時的路程,在半小時內出事應是工傷,超出了就不算了。


紅塵情歌163491210


你可以去法律顧問處或者律師事務所諮詢,再或者可以去當地勞動部門諮詢


水娟3573


不符合工傷條件。


違章8


好像規定是在崗位上幹活時受傷,不管多久都算工傷,如果是在上班期間發病的話就有時間限制了。


憐取眼前人77389957


能賴多少,是多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