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去世了,兒子要繼承房子,女兒不簽字怎麼辦?

義縣站值班站長


網友,你提的問題我現在就答覆你。根據你的描述,你的父母都去世了。樓房是你父親買的?你想著把房產證的戶名換到你的名下。你的妹妹不簽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一順序人就是。兒子,女兒。你父母在世的時候。你的妹妹盡贍養義務了嗎?如果盡了贍養義務。這個樓房就有你妹妹的50%。如果沒有盡贍養義務。這個樓房就歸你所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你如果盡了贍養義務。你妹妹又想著來分你的樓房。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就你向你父母身盡贍養義務的年限?過程。向人民法院說明。人民法院會根據你的訴訟請求。判決歸你所有。


山東農村那些事


父親去世了,母親還在麼?如果母親還在,兒子繼承房產還得母親同意,即便母親同意,女兒不簽字,兒子也不能繼承。因為母親只能處置自己的一半財產,屬於父親那一半,如果父親沒有有效遺囑,如果父母沒有將和房產大致相等的存款給女兒,如果女兒和兒子一樣對父母盡了贍養照顧的義務,女兒就有權利繼承法律規定的份額,任何人都無權剝奪。

如果父母都不在了,也得看父母有沒有有效遺囑,如果有,按遺囑分配房產,如果沒有,兒子女兒一家一半。

題主問兒子要繼承父母房產,女兒不同意怎麼辦?我的答案:按法律辦。



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是什麼時候的黃曆大家都明白。那時的女人沒有地位,那時的女人裹著小腳,那時的父母可以指著兒子養老,那時的媳婦對婆婆要對菩薩一樣恭敬,那時的男人可以三妻四妾,而貞節牌坊倒是給女人準備著,現在行嗎?隨著時代的進步,婦女的解放,婦女走出家庭,成為國家建設的生力軍,也成了家庭的靈魂。男人能做到的事情,女人一樣做得到,而且做得好。所以法律賦予了女人和男人一樣的地位,人格尊嚴生活工作都和男人一樣平等。也包括照顧贍養父母的同時有繼承父母遺產的權利。



而偏偏有些人在贍養照顧父母時講法律的男女平等,而在繼承父母遺產時無視法律,拿封建糟粕---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當成法寶。這實在是讓人噁心。

現如今,城市的父母很多都在幫兒子買車買房之後還要養孫子,做家務。農村的父母有很多還要節衣縮食辛苦勞作償還為兒子娶媳婦借的高額彩禮。而父母病了,侍奉床前的大多是女兒。如果做兒子的只看到房產看不到親情,女兒憑什麼要給你簽字?你有本事修改法律去!如果沒這本事就按法律辦,別到這來講民間傳說,老話講的養兒防老呢,兒子們都做到了麼?

我翻看了這個題的一些討論,有的白蓮花居然說女兒就應該犧牲自己,成全兄弟,不應該繼承父母房產遺產之類。我只想知道有的姊妹在你無怨無悔做樊勝美時,你那兄弟是拿你當一奶同胞,還是拿你當冤大頭?當然這樣的女兒想怎樣是自己的自由,但是沒有權利嘲笑保護自己利益的女性。你姥姥的裹腳布你自己當傳家寶傳給你的後人好了,別的女性要在新時代大踏步前進。

有子有女本是個好字。父母千辛萬苦養大孩子,希望他們相守相望,互相扶助。在失去父母之後,兄妹更應該珍惜親情,風雨同舟。為了父母不甚豐厚的房產,錢財失去和氣,實在是不值的。


十月紅樓不下雪1


您的願望是好的,而且相當好,考慮的很周全,又不周全……

您考慮過妹妹的感受沒有?考慮過她的權益沒有?

按照《繼承法》的規定,父母子女之間有相互繼承的權利,也就是說,無論兒子女兒對父母的遺產都有繼承權,並

不是隻有兒子才可以繼承

這個問題提得就很霸氣,因為“我要繼承財產,沒有他人的份,當妹妹的必須配合我”,而當妹妹的就是不跟你簽字,也正好體現了“妹妹”具備較強的法律意識,她知道男女平等,知道自己有繼承權,也是對“男尊女卑”、“嫁出去的閨女潑出去的水”等封建傳統思想的當頭一棒。

繼承權既然是權利,那麼,任何人都不能剝奪,除非他人(妹妹)放棄。所以,通過這個案例,應該使那樣固守傳統封建大男子主義意識的人,幡然悔悟,只有做到男女平等,才能保持家庭和諧,從而促進社會穩定進步。



陳景軍律師


這就是現在的法律女兒也有繼承權的漏洞。傳統的中國習慣都是兒子繼承家業,很多老人根本不知道法律是這樣規定的,如果知道一般都會留給兒子,立遺囑的畢竟是少數人,大多就是口頭一說,或者以為按習俗自然是兒子的,女兒也嫁了,不存在問題,就是這個法律讓很多出嫁的女兒鑽了空子,她們在父母死前不提,也不敢提,父母一死,女兒們帽出來了,拿法律說事,造成很多糾紛。我認為法律應該這樣規定,父母生前沒有立遺囑的應該默認家產給兒子,如果父母立了遺囑那就按遺囑執行,就是全給女兒也行,再不能讓出嫁女兒鑽空子了。


哥以前有頭髮


1.你好,首先需要明確的是,如果你父母沒有確切的遺囑把這套房子繼承給你,那麼你妹妹同樣也是合法的繼承人,並且如果你們的爺爺奶奶或者外公外婆還健在的話,那麼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同樣是這套房子的合法繼承人

2.同樣的,如果你父母離世時爺爺奶奶外公外婆有人還健在的話,在你準備繼承房子時老人家離世了,又涉及到老人家繼承的這部分財產的再繼承

3.所以,因為題幹描述的情況並不詳盡,如果有其他繼承人存在的話,你們兄妹兩個人也無法單獨過戶給任意一方

4.最後,你想繼承房子,還是要好好協商,都是一家人,以和為貴,家人的親情比任何金錢都重要,千金易得真情難尋,錢沒了可以再掙,妹妹的感情沒了你到哪裡再尋?雖然可以訴諸法院,但一家人真要對簿公堂嘛?


眾友房產李愛文


這個問題看似簡單。父母都去世了,總有個先後順序,如果沒有遺囑,先去世的配偶占房產的百分之五十,剩餘百分之五十基本都有父母子女配偶平分,年老父母幼年子女適量多分。最後去世的的遺產有父母子女平分,你兄妹二人的遺產為何理直氣壯的過戶你的名下?因為你的理直氣壯所以有辦法也不能告訴你,,,


陽*光


這種情況過戶你名下是個複雜的程序。首先,你父母各佔50%的房產份額。父親的這一半產權繼承人為你母親、您、妹妹、爺爺奶奶。需要共同到公證處或者不動產登記部門簽署放棄產權繼承書才能繼承。另外母親的份額走贈與或買賣的程序,才能過戶到您名下。死亡的還要提供死亡證明。假如您房產以後要出手,還要繳納房產評估價的20%個人所得稅。





程前F1


父母和你們一起過是住在誰的房子裡,如果是住在你的父母的房子裡面,那個房子是你父母的遺產,你妹妹有權繼承遺產,你父母的父母都不在了,房子就是你和你妹妹一人一半分配遺產,你想獨佔房子也要學學法律。


天天的夢想2


女兒有繼承權,可以繼承父親的房產,兒子應當認凊這一點,排斥姐妹是不對的。你只有和姐妹協商好如何分配房產份額,白紙黑字,才能圓滿解決問題。


長征154442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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