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城縣出臺《城市社區工作和服務群眾經費管理辦法》

澄城縣出臺《城市社區工作和服務群眾經費管理辦法》

為全力做好全省城市基層黨建示範縣創建保障工作,完善全縣城市社區工作和服務群眾經費保障機制,今年以來,澄城縣結合創建工作實際,加大財力投入,從2018年開始先期將承擔創建任務的城關街道所屬城市社區的工作和服務群眾經費由原來的8萬元提高至30萬元。為進一步加強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近日澄城縣委組織部聯合財政、民政和審計等部門制定出臺《澄城縣城市社區工作和服務群眾經費管理辦法》。該《辦法》共四章十二條,對經費的使用說明、各相關部門和街道辦職責、資金管理和責任追究等進行了明確,對資金使用實行“負面清單”制度,提出了“禁止用於社區接待、工作人員差旅費、外出培訓費”等十條服務群眾經費禁止使用範疇。同時,鼓勵用於推進信息化服務建設、培育發展社區社會組織、開展社區志願服務、社區文化、美化、綠化“三提升”、舉辦社區教育培訓等項目。

該《辦法》的出臺給各城市社區開展城市基層黨建創建工作打了一支強心針,有力地推動了全省城市基層黨建示範縣創建工作任務的落實。(王靜)

澄城縣出臺《城市社區工作和服務群眾經費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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