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送轉火爆行情引監管關注 交易所規範信披扼殺炒作

“高送轉的行情又啟動了!”一位北京地區的A股投資者和記者交流時表示。近期市場持續震盪的過程中,即科創概念股之後,高送轉概念股也走出了獨立的強勢行情。

上市公司的高送轉行為在近年來一直是監管層重點關注的對象,2017年證監會還專門組織了針對高送轉的專項檢查,連續的監管高壓之下,高送轉行情沉寂了一段時間。

不過,這一次監管層反應更加迅速,11月23日晚間,滬深交易所分別發佈了《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 第1號——高比例送轉股份》和《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高送轉信息披露指引》,(在下文中統稱為“《高送轉指引》”)

監管層方面明確指出,高送轉屬於權益的內部調整,無法直接反映和提升公司業績,更無法直接提升上市公司價值。相反,高送轉與二級市場行為之間,還容易存在一定的利益鏈條,例如信息合謀操縱、內幕交易等違規行為借道藏身,掩護減持套現、對沖限售股解禁壓力等動機明顯。

與此同時,記者瞭解到對於正常的送轉股需求,交易所層面並沒有設置過多的要求,需要說明的是,《高送轉指引》對每10股送轉5股以下的,不做特別規範。

爆炒高送轉

11月23日,深滬兩市大跌,高送轉行情成了市場一個亮點,高送轉題材股正業科技(300410.SZ)、漢邦高科(300449.SZ)再次雙雙漲停。

兩家公司的高送轉行情啟動於11月21日晚間公告,在公告中正業科技表示控股股東提議年報10轉9.5派4.2元。漢邦高科則公告實際控制人提議2018年擬10轉8股派0.7元,隨後至今的幾個交易日兩家公司股價持續漲停。

事實上,此前高送轉的行情躁動已經有些跡象。11月15日,正元智慧(300645.SZ)率先預披露擬“10轉增9派1.5元”的高送轉預案,隨後連續4個交易日封漲停板。

11月16日,具備高送轉潛力的金牌廚櫃(603180.SH)、同和藥業(300636.SZ)也收穫漲停,另外同樣是在高送轉概念股的安奈兒(002857.SZ)和朗科智能(300543.SZ)也有持續漲停的表現。

相比整體大盤低迷的狀況,高送轉板塊強勢的行情也讓部分市場人士認為沉寂一段時間的高送轉題材炒作窗口期迴歸。

“從歷史經驗看,高送轉行情主要集中在 3-5 月、9-12 月,主要圍繞預案公告日、實施公告日/除權派息日前後展開,很明顯近期又到了高送轉題材炒作的時候。”滬上一家大型券商分析師對記者表示。

顯然一個高送轉這樣一個單純的權益調整工具已經和二級市場爆炒行情掛鉤,一些並不適合發佈高送轉方案的公司在二級市場巨大利益驅動下,發佈了一個又一個帶著別樣目的的高送轉方案。

上交所相關負責人也表示:“從既往表現來看,推出高送轉公司的股價雖然在短期內有所上升,但基本呈現過山車走勢,快漲慢跌、漲少跌多,中小投資者極易被“割韭菜”。可以說,嚴重背離公司經營業績的高送轉,往往容易偏離權益調整的本源目的,雖然滿足了市場中一小部分人的利益,但大多數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可能利益受損。”

這一背景下,交易所層面選擇在近期高送轉火熱行情剛啟動之際迅速出手,扼殺潛在利用高送轉方案推高股價、利益輸送的苗頭。

與業績掛鉤

記者梳理了《高送轉指引》後發現,讓披露高送轉同上市公司業績相掛鉤是監管層的核心邏輯,或者說具有成長潛力、盈利具備可持續性的公司適合發佈高送轉方案。

交易所在《高送轉指引》中明確給出了可以披露高送轉方案的條件,其中多項和公司業績掛鉤,例如最近兩年同期淨利潤應當持續增長,且每股送轉比例不得高於上市公司最近兩年同期淨利潤的複合增長率;上市公司在報告期內實施再融資、併購重組導致淨資產有較大變化的,每股送轉比例可以不受前款規定的限制,但不得高於上市公司報告期末淨資產較之於期初淨資產的增長率。

另外,交易所還要求披露方案的上市公司需要滿足上市公司最近兩年淨利潤持續增長且最近3年每股收益均不低於1元,上市公司認為確有必要提出高送轉方案的,每股送轉比例可以不受前兩款規定的限制,但應當充分披露高送轉方案的主要考慮及其合理性,向投資者揭示風險,且其送轉後每股收益不得低於0.5元。

“高送轉可以向外部投資者傳遞內部管理者對公司未來盈利的樂觀預期,因為股本分母增大會導致EPS下降,為了維持股價的相對穩定,盈利水平需具備可持續性,這是高送轉與業績掛鉤監管的核心思路。”廣發證券分析師戴康講道。

與此同時,交易所也明確了不得披露高送轉方案的情形,即:上市公司提出送轉股方案的最近一個報告期淨利潤或預計淨利潤為負值、淨利潤同比下降50%以上,或者送轉後每股收益低於0.2元。

記者根據要求梳理了近期發佈高送轉方案或者預案的上市公司後發現,這些公司中有接近一半不滿足要求。

上交所相關負責人指出:“將高送轉與公司業績等指標相掛鉤,主要考慮是保證高送轉有優良的業績做支撐,使上市公司送轉股迴歸本源,真正反映公司經營業績和實際股本擴張需求,引導上市公司專注主業。具體制度安排上,明確高送轉與業績增長相掛鉤,業績複合增長率應不低於股本攤薄比例。同時,若公司虧損、業績降幅較大、送轉後每股收益過度攤薄、重要股東減持或所持限售股解禁前後的一段時間內,均不得披露高送轉方案。”

除了同業績掛鉤之外,《高送轉指引》還對股東在高送轉方案披露前後的減持行為進行了嚴格的限制,進一步減弱了市場利用高送轉概念炒作的意圖。

滬深交易所表示,上市公司提議股東、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以下簡稱相關股東)在前3個月存在減持情形或者後3個月存在減持計劃的,公司不得披露高送轉方案。而上市公司存在限售股(股權激勵限售股除外)的,在相關股東所持限售股解除限售前後3個月內,不得披露高送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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