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兩口子60歲左右,幫兒子帶小孩,孩子7歲多了,兒媳一直沒有感恩之情,還該不該繼續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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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來,婆媳關係難處,兒子夾在中間也不好過。根據題主的描述,可以看出,你們過得並不好,簡直是互相折磨。就差哪天繃不住,矛盾爆發,一拍兩散。


要想兩家人都能過好生活,還是分開住吧。咱們來作個分析。


首先,矛盾出在房產證上。


你們老倆口才60左右,應該不糊塗,也不會不知道吧,房產證上即使沒有兒媳的名字,將來兒媳都能繼承的。


你們的房子,既然賣掉,又買了新的,幹嘛還寫你們的名字?是不信任兒子,還是怕便宜了兒媳?


將來還得再付過戶費的,我想,不僅是兒媳不高興,兒子心裡恐怕也不滿意,只是不說而已。


還有,兒子買房時,你們給添了四萬,本來想著感謝呢,你們卻又在房產證上犯糊塗,只讓寫兒子的名字,把兒媳擺在什麼位置了,那兒媳能樂意嗎?好歹結婚也好幾年了,還不放心?



況且,就算不寫兒媳的名字,房產照樣有兒媳的份兒,何苦給人家鬧難看呢?假使你們想偷著賣兒子的房子,也是賣不掉的,必須兒媳本人在場。明白吧!


從房產證這件事上,就能看出老倆口做得不對,仍把兒媳當外人,怎能生活融洽?


其次,孫子大了,就撤吧,還在一起生活,只會矛盾越來越多。


孫子需要照顧時,你們過來幫忙,解決了兒子們的實際困難,他們會感激、會珍惜那段時光。這段時光有歡樂,難免也會有不悅,但是,適時地分開,是最好的結果。


比如,照顧到孫子上了幼兒園,就應該抽身退出他們的生活,或者孫子上學了,就該他們負責,有的是小飯桌,那裡的學生都是父母因工作原因委託在那裡的。


你們總以為你們的作用很大,他們離不了你們,事實上,你們撤出後,人家會過得更好,更有家的感覺。起碼心情舒暢,不用顧忌你們的感受,不用受你們之間矛盾的影響。


再者,教育孩子的理念、方法不同,對孩子的成長不利。


時代在進步,你們的那一套老方法,跟不上形勢,何況你們也未必是個很好的教育者。在管教孩子的問題上容易出現分歧,產生矛盾。



孩子本來應該快快樂樂的成長,結果經常看到你們之間耷拉著臉,或者頂嘴、鬧矛盾,孩子幼小的心裡也會受到影響。在不和諧的家庭裡生活,對孩子是沒有好處的。


最好的解決辦法,還是分開住。距離產生美,確實有道理。即使媽媽跟女兒住,也會有矛盾,何況是兒媳呢?


分開以後,你們喜歡幹啥就幹啥,最好培養點興趣愛好,每天唱歌、跳舞、健身,或者看書、讀報,下棋、打牌,充實你們的晚年生活,趁著腿腳尚好,出去遊玩遊玩,開開眼界,真正領略一下祖國的大好河山。豈不美哉?


所以說,你們還是快點收拾收拾,回去住吧,這樣,兩家人都能過好生活,都能心情愉悅,畢竟,身體好才是根本,否則天長日久,會憋出毛病來的。


祝願你們今後的生活越來越好,關係越來越融洽,和和美美,健健康康!


有書知道


我是兒媳,也是女兒,我婆婆在給我帶孩子,我媽媽在給我弟弟帶孩子。說老實話,我感謝婆婆幫我帶孩子,但也並不覺得我就此虧欠了她們。

沒錯,婆婆帶的是我的孩子,但也是她兒子的孩子,是她自己的親孫女。這孩子也不是我二婚帶過來的,既然婆婆當初冒著計劃生育的風險,生下了她的兒子,也就是我的老公,那就必須做好帶孫子孫女的思想準備啊。

這就是中國的國情,到哪兒都一樣。

換句話說,如果媳婦真不讓公婆帶孩子,他們自己待在老家,真的心裡就舒服了?看到親家去帶自己的孫子孫女,不會眼紅?

如果媳婦自己帶孩子了,他們又該嫌棄兒媳婦不出去上班賺錢,讓自己兒子一個人養家餬口太辛苦了。說來說去就是沒把兒媳婦當自己人看待,算計太多。

我覺得這對老兩口逼著媳婦感恩戴德的心態,還有處處給兒子媳婦小家庭製造麻煩的行為,才真是很奇怪呢。


也許是閒話


我今年66歲了,我現在是一個算命的,這種事情找我算卦的有很多。先說一下我自己,兒子二婚想要一個孩子,問我老伴能不能給看孩子。老伴挺為難的,說不看吧,現在家家的老人都看孫子,說給看吧自己年齡大了,身體怕吃不消。我知道這件事情以後,直接告訴老伴,現在你已經68歲了,一天也看不了。如果她們自己要孩子,那就自己想辦法,自己看著。如果婆婆50歲左右,身體也好就應該帶孫子,如果60多歲了,就讓他們自己想辦法。現在的年輕人,當老人的給他們多少錢,幫助他們幹多少活,做家務帶孩子,都是應該應分的。不要說感恩,我年輕時新媳婦吃飯的時候,都不上桌,在地下站著。伺候公婆吃一碗盛一碗,要不然怎麼會有這麼一句話,千年的大道走成河,多年的媳婦熬成婆。現在爺爺是孫子,孫子是爺爺,不管怎麼說吧,兩代人不能住在一起。


老哥劉井隆


我今年也60歲,剛退休,孫子才兩個月,小寶貝出生我一直守在醫院,家裡增加第三代是多麼幸福的事啊!現在老伴帶孫子是樂趣,出於自願,也是幫兒子兒媳的忙。

我現在重點說如何搞好家庭關糸。兒子結婚時我就對親家表過態:兒媳進家我們會當女兒一樣疼愛!我兒子是獨子,從小又是被奶奶慣壞了的,脾氣又急,所以每次小兩口有矛盾我們都會公正處理。如果按血緣選邊站護短,矛盾就會越積越多,最後反目成仇。

再說一下在一個事事充滿算計的家庭不可能和睦的。房子是算計家庭的焦點。我有幾套房子、有門面,可丈母孃還要把她的房子給我們,我只落了老婆的名字,今後都要給兒子。兒子結婚時,我給他買了新房,故意留了點尾款讓兒子兒媳去還,名字就他倆的。

人老了,別爭財產要爭親情,什麼你的我的別較真,孫子身體好,順利成長是兩代人最大的幸福!

當然人老了手上要留有一定的錢,自巳要計劃好,給了兒子的就別再去攪和,我現在還能工作,計劃存錢養老,還留點給我乖孫子作教育基金。


劍客醉酒


說下我兩位同事的親身經歷以供這位老人家參考,都是因為房產問題引起的。

1:同事A的公婆在換了套大房子的時候,將老兩口,兒子,孫女和女兒的名字全記上了,唯獨沒有媳婦的名字。作為媳婦的同事被氣到,大家一起聊天時,明確表達了對公婆的不滿。不滿的原因除了房子,更多的在於她感受到了來自公婆家的森森惡意,也就是你永遠是個外人!既然是外人,那麼以後養老等諸多事宜,她也只需要保持個面子情了!

更有趣的是近幾年,因為小姑子一直沒嫁人,也幾乎沒了嫁人的可能性,公婆又掉過頭來希望同事A以後能照顧女兒,同時還不停的給孫女洗腦,說小姑對她多好多好,以後得給小姑養老等。都把同事氣笑了!

2:同事B的婚房也是老公婚前買的,房產證上有公婆和老公三個人的名字,同事不好說什麼,後來懷孕生子又過了幾年。

這時婚姻法改了,同事也看多了為家產鬧矛盾的家庭,她就想將房子過戶到自己和老公的名下,畢竟公婆還有個大兒子,如果有什麼事,以後房子的問題蠻多的。

好在同事的老公也不是個拎不清,明白妻子的不安全感,於是說服父母以買賣的方式將房子過給了他們。雖然婆婆不滿,並且當著同事B的面說為什麼要落她的名字,但好在公公很明理,爽快的同意了。

同事B心安了,兩口子過了幾年又買了一套大房子,公婆給了十萬,一家人和和氣氣的。同事B一直說,不管當時婆婆是什麼態度,但最終的結果是好的,她很領這個情,以後養老的問題沒有二話。

3:雖然在這位老人看來,可能我是站在了年輕人的立場,不體諒你們老人家。但我特別想表達的是,除非你遇到的是白眼狼兒媳,如果不是,那麼對她好點,你是不會吃虧的。

再說了,她是以後你兒子老了會照顧他的人,還有你的孫子,她要一直付出,還會帶孫子。哪怕你一直認為她是外人,但她這個外人對於你兒子,你孫子,曾孫子可是付出了大半輩子啊!

所以啊,老人家啊,活到老學到老,家庭關係維護好也是要好好學的,您說呢?


我是張小桃


怎麼說呢,做為一個兒媳婦,真覺得這樣的婆婆不討喜,干涉太多。其實我家的情況跟這個案例有點相似。公婆家是農村,我老公大學畢業後留在了所在的城市,隨著孩子的出生,婆婆過來幫我們帶孩子。當初買房子的時候,公婆家出的首付,由於沒結婚我跟老公提出要加我的名字,結婚後我父母會拿一筆錢給我,還房貸或者幹嘛用,我們自由支配。老公說回家跟公婆商量一下,結果公婆的意見是我老公自己決定,所以就加了我的名字,當然我家也信手承諾給了一筆錢,雖然沒有付的首付多,但在當時也算多的了。後來過幾年,孩子慢慢大了,原來的兩室住不開了,我們就想著就近買套公寓給公婆住(我們這房價太高,買房或換房根本不實際),公婆年紀不算大,跟案例中這個婆婆的年紀一樣,身體也好,可以先住著過渡,這樣他們自己住著舒服我們也方便。後面年紀大了我們再想辦法換房子住一起。這套公寓我老公就只寫了我自己的名字,老公從一開始就說寫我的名字就好,而且這個事情公婆是知道,他們沒說任何一句話,當然買這個公寓房他們也沒有出一分錢。所以我就說案例中的這個婆婆,你兒和他媳婦過的好,加不加無所謂,再說反正是婚後財產你還怕你兒子吃虧麼,人家孫子都給你生了,女人比男人容易沒安全感,再加上你老在中間攪和,兒媳婦心裡肯定不舒服。

其實你應該是不想回老家的,農村婦女嚼舌根很厲害,所以你要不想回去,就好好的做好你自己,不要干涉人家兩口子的事,雖然是你兒子但比較人家結婚了,後半輩子是要跟媳婦過的。不要自尋煩惱。


數落幸福min


字裡行間處處透露著算計!題目說給兒子帶孩子七年,兒媳沒有感恩之情!我呸!這是一個老人家該說出來的話嗎?這個孩子難道是你兒媳婦一個人的孩子?這個孩子難道是跟你兒媳婦姓的嗎?如果這個孩子是兒媳婦一個人的而且是跟兒媳婦姓,兒媳婦還對你沒有感恩之情,我們會同情你,現在都不是!而且在你處處算計之下,想要兒媳婦對你心存感激,你不是在發夢吧!兒子婚前的房子賣了再買的房子,寫的你們老兩口的名字,後面買的第二套房子你們出了四萬塊錢寫的你兒子的名字,你這算盤打得夠精的!孩子七歲了,兒媳婦的位置你們擺在那裡了?你們想算計兒媳婦,只可惜算計錯了,第二套房子不管有沒有兒媳婦的名字,都有她的份,就算你們偷偷的賣了這套房子,沒有兒媳婦的簽名,也是賣不出去的!

做人還是多檢討自己,有沒有什麼地方做的不好,不要把眼睛總盯著兒媳婦身上,人家嫁給你兒子這麼多年,孩子也生了養這麼大了,人家這麼多年落下什麼了?捫心自問一下?如果是你的女兒,你還會這樣對她嗎?


忘憂谷


  老人家,你也是個糊塗人,你介入兒子家庭事務太多了。你介入的多,導致你兒子和兒媳婦矛盾就多。下面我幫你分析一下:

  第一,一定要把你們老倆口的生活和兒子的生活區別開。孩子結婚前,兒子屬於你的家庭,但是婚後,他們就屬於自己的家庭,不屬於你們了。如果不明白這個道理,你就會把自己的生活摻合到兒子的家庭生活中去,這就是矛盾的開始。

  第二,關於買房子一事,你處理的也不夠聰明。如果我是你,我會在兒子結婚買房子時,給他們一部分現金的支持,但不會是全部,這叫婚前贈予。但如果你非要在兒子的房產上寫上你們老倆口的名字,那你考慮過帶給兒媳婦的心理安全感了嗎?所以,為了減少矛盾,你們千萬不要在兒子的房產證上寫你們的名字。

  第三,兒子過日子,可以教他怎樣持家,但不能介入。你們老倆口參與的越多,就會導致兒子無法正常承擔屬於他的家庭責任,其結果是兒子在家裡發言權降低了,被你們越位了。你想兒媳婦能滿意嗎?她會對自己的老公,你們的兒子滿意嗎?因此,要及時召開家庭會議,檢討你們老倆口的越位之舉,向他們道歉,並重新明確今後你們將不再越位,並且迴歸自己的老家安享晚年。

  第四,對於照料孫子這塊,以前付出很多,到現在該撤出陣地了。孫輩的事,必須要交由兒子和兒媳婦自己負責,你們如果再繼續以幫忙為兒子分擔,並因此照顧孫子為理由而長期住下去,矛盾積累太久,恐怕你們會危及兒子的婚姻的完整性。哪天矛盾不可調和了,他們倆口子離婚了你們怎麼辦?所以,最好的辦法,就是把孩子交給兒子和兒媳自己負責,你們老倆口回老家去。你不用擔心什麼,地球離開誰都照轉。

  以上幾點,請老人家參考,並三思,不要再介入兒子的家庭生活了,如果你想讓他們的婚姻能維持,關係有所改善。


韓國成老師


從一個婆婆的角度幫您分析這個問題:



1、您今年60歲,平均壽命80歲的話,您還有20年,當您駕鶴西去的時候,能帶走什麼?

2、您帶孫子是因為什麼?因為您自己覺得您有責任?您喜歡帶?為的讓兒媳婦知情感恩?

3、越權沒有?婚內房子是人小兩口的事,寫誰的名字和您有關係嗎?如果兒子是男人寫在誰名下都是媳婦的,您的態度就是導火索,這一點要意識到。

4、只要條件允許別和孩子們住一起,都不方便。

問自己這幾個問題您就不困惑了,過好自己的晚年生活,怎麼舒心怎麼來,趁還能走出去轉轉,趁還能吃,把想吃的嚐嚐。孫子帶到幼兒園就可以了,不能剝奪父母陪伴孩子的權利,準備好住養老院的費用,剩下的時間和錢就可以享受生活了,好好的日子別過擰巴了。到臨終遺憾地認為都為別人活了,感覺很冤,要麼付出別求回報,要麼少付出點,兒女成人了放權,為自己活一把,別給人生留遺憾。如果能幫您多思考一下請關注我,如果能影響您改變一點觀念,莫大欣慰。


談保說險


題主您好!您的描述我反覆看了好幾遍,總算大體弄明白意思了。根據您的情況,我提如下建議:

第一:先跟兒子好好談一次。讓他告訴他那個媳婦,就說你們要賣了房子(你們名下的那套)回老家養老

了,現在還有房子錢先花著,不需要兒子贍養,等花完房子錢再問兒子要,不給就去起訴。既然你們住不到一起,就直接跟兒子說,以後打算去養老院養老。說了這些事,看看他們做何打算。如果關係有所改變,你們就住在你們的房子裡,別和他們在一起了。至於孫子接送,讓他們自己想辦法。如果關係沒有改變,媳婦兒子還是那個態度,就乾脆把房子掛出去,價格要的稍微高一點。(給他們個改正時間)當他們發現你們真的把房子掛出去,準備賣了,態度還沒有改變的話,我建議你們就真的把房子賣掉,以房養老。

第二,不管怎麼樣,再也不要住在一起了。六十的人了,還有多少年好活啊?大半輩子當牛做馬,都沒有活明白,老了老了就明白一回吧!手裡有錢,想吃點啥就吃點啥,想去哪裡看看就去看看,既然當牛做馬人家都不待見,何不瀟瀟灑灑的過好後半生呢?

第三,不要再為兒孫操心了。

俗語說“兒孫自有兒孫福”,他們的事情不要再管了,還是你們老兩口把你們的晚年過好吧!不要總是心疼這個放不下那個的,離開誰地球也是照樣轉,日子也是照樣過。不用擔心老來沒人管,現在就得低聲下氣的生活,沒必要,車到山前必有路,到時候住養老院,不用媳婦贍養,但兒子得拿錢。好好活著,二十年後看他們的。

我是林林媽媽,但願能幫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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