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职工以单位内部指标房为饵诈骗近20万元

阳光网-阳光报(记者 熊玺 文/图)西安秦华天然气有限公司员工朱某谎称其单位有内部指标房,可以帮忙购买低价房,诈骗10名市民购房定金共计193000元。11月21日,西安市雁塔区法院在西北政法大学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雁塔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蔡青担任审判长,雁塔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继锋出庭支持公诉,该校学生共计两百余人参加了此次庭审。

公司职工以单位内部指标房为饵诈骗近20万元

2017年4月至8月,西安秦华天然气有限公司员工朱峰谎称其单位有内部指标房,可以帮忙买到西安市雁塔区锦园曲江龙邸及曲江香都的低价房,以此骗取被害人谭某的信任,又通过谭某骗取被害人袁某、陈某、贾某、杨某、黄某、冯某、韩某、田某、胡某购房定金共计193000元。2018年2月2日,朱某经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涉案事实。案发后,赃款已挥霍。另查明,2017年4月23日、10月25日,朱某向被害人谭某等人退款共计50000元。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所犯罪名成立。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属实,予以采信,对被告人朱某依法可从轻处罚。判决:被告人朱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限判决生效后三个月内缴纳)。责令被告人朱某分别向被害人袁某、陈某、贾某、杨某、黄某、冯某、韩某、田某、胡某、谭某退赔14616元、13826元、19356元、16591元、14616元、13826元、13826元、13826元、14616元、7901元。

公司职工以单位内部指标房为饵诈骗近20万元

据悉,此次由院长作为案件主办法官的庭审进校园活动,是西安市雁塔区法院全面开展扫黑除恶领导包抓工作的现场检验。在今后工作中,该院将继续发挥好院庭长引领示范带动作用,将司法责任制改革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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