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錢、人脈和背景,怎樣用法律維護自身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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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現在是法治社會,也是法治國家,在我們國家,法院審判體制是獨立的,人民法院獨立行使審判權,這是憲法和人民法院組織法規定的。

法院審判是注重證據,所以很多當事人遇到糾紛,不是考慮如何收集證據,而是講究如何找關係疏通,往往錯過了法律最佳收集證據的時間,造成官司失敗。

雖然現在有權勢、有關係是可以對法院、法官產生一些壓力,但不是決定官司輸贏的關鍵,如果當官的利用手中的權勢干涉法院的案件,是可以上報紀委通報的,要承擔法律責任。

再說現在是案件質量終身制,法官如果辦錯了案件,終身都要承擔責任的!事關法官的政治前途,也涉及法官的經濟利益,是不可能胡亂整的,大家可以放心。


胡楊柳飄飄


法律是公正的最後一道防線。

要懂法、守法,知法、用法。

一、懂法

不懂法,容易栽跟頭。生活不易,暗流湧動坑太多。



今年,有多少網紅栽倒在不懂法的教訓裡。莉哥戲唱國歌被拘留,本來在抖音平臺有500多萬粉絲,後以5000萬的身價簽約虎牙。

我相信,在資本的世界裡,莉哥的價值上億,才會有這麼高的身價。

十幾秒的行為,葬送了一生的錢途,可惜可嘆。

沒錢、沒背景、沒後臺,更要守法。違法的事千萬別做,到時候沒有誰能救你。



二、用法

在法律的框架下活動,才有自由。

1.合法維權。按照法定程序向權力機關主張權利,不能採取非法的手段,以暴制暴也是犯法的。

2.運用多種方式。公民的權利是多方面的,生存權、生命權、健康權、財產權等等,都有憲法和相關法律予以保護。



民事權利受到侵犯時,可尋求公益組織調解,向有關部門舉報,申請監督和制裁,最後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涉嫌犯罪,向公安機關報案,找警察叔叔解決。

人脈、後臺、背景,是落後的代名詞。法治社會,人人平等才是社會進步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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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苑閒譚


這個提問讓人感覺到有一絲無奈和悲涼,有時,只是想簡單的生活,只希望自身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就好,但在有些情形下,卻發覺不知何時就遇上事了,或攤上事了,令人氣憤或鬱悶,如何維權是我們不得不面臨的問題。

當然,有些情形下,連維權的想法想都不要想。比如,當前熱議的限狗令。遛狗是養犬人的必要的、正當的權益,但是杭州那些文明養犬的人,以後再也不能在白天遛狗了,“最嚴禁狗令”在一定程度上使養犬人的權益受到了不合理的限制。有網友說,這樣規定,難道政策制定者心不會痛嗎。吾笑而難語。科技的進步可以日新月異,民主文明的進程並不如此。手裡用著高科技,滿腦子還是舊觀念的人並不少。

言歸正傳,實際上,由於受到方方面面的原因,比如,個人性格、爭議大小、執法或司法環境等因素,都會對我們能否切實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有一定影響,甚至是決定性的影響。

何謂權益,實際上是一個很複雜的法學概念,此處不作闡述,用通俗的話說,權益就是一個人或一個組織應該享有的權利和利益。權利的被侵犯是顯而易的,而權益的被侵害有時並不那麼明顯,甚至有時不被他人所知或認同。大到生命健康權,小到知情權,涉及到我們的權益真的很多。隨著民主法治進程的推進,人們越來越注重對自身合法權益的維護,但同時,經濟的飛速發展,各種利益的交織碰撞,又時不時會使我們的權益受到侵害。

在法制不健全、執法不透明、敬畏法律意識不強的時代,辦關係案、金錢案、人情案的情形時有發生,如果沒有錢、人脈和背景,在一些特殊的情況下要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有時確實是很難的,當然,這都是極少數。

隨著民主法治進程的推進,法制建設日益健全,監督機制逐步完善,執法透明度不斷增強,以及反腐敗鬥爭的高壓態勢,新形勢下,公權力的行使不斷規範,公職人員執法水平的提高,不僅減少了可能對我們合法權益的侵害,而且大大增強了維護我們合法權益的能力,這時,所謂的金錢、人脈和背景等因素在維權中作用真得有限。

為什麼這樣說呢,有人脈可能只會信息上、或者是加快辦理進度獲得一些便利,但對於最終實質結果不會起到什麼作用,就算有點作用,也是在執法自由裁量權範圍內。比如,在我們熟悉的民事訴訟或者刑事訴訟中,試想一下,能有多少人會冒著違法甚至是犯罪的風險,去為那點金錢或人情而去徇私枉法,弄不好,輕則影響職業形象和職業發展,重則落得個被“雙開”的結果。

實際上,越是大的權益被侵害越容易被人關注,也越容易維護,相反,越是小的權益越容易被人忽視,越難以維護。因此,在維護我們自身權益上,理念很重要,不要事事較真,耿耿於懷,那樣只會增強煩惱,就算最後維護了權益,有時也會產生得不償失的感覺。

維護自身權益要靠我們自己智慧和大腦,需要的是策略和方法。權益受到侵害時,要及時注意證據的收集保存,比如用手機錄音、錄視頻、拍照,保管好有關單據等等,要有證據意識,以備在後面可能的訴訟中用得上。

在維權時,區分不同情況加以處理。小事主要是靠私力救濟,通過說理或必要的防衛,以及投訴等手段,阻卻可能要發生或已發生的不利後果。比如,前一段時間“霸座”刷屏的現象,為什麼作為持票人當事人自己不去和霸座者爭座位呢,就是不能把霸座的趕起來,至少也要拉扯它、大聲斥責它讓它坐著不舒服,不要好象事不關己似的,只會在旁邊看著乘警或他人說教。當然了,這只是舉個例子,並不是說凡事都要爭個羸,在小事上真沒有必要太認真,除非是原則上的事。

對於較大權益需要維護的,儘量採取先易後難的方法,比如投訴、舉報,通過公權力的介入來幫助解決。能協商或調解解決的,儘量不要通過訴訟來解決,訴訟要到窮盡了其他救濟途徑後才使用,因為,訴訟太費時費精力了,最終的結果也不一定盡如人意。

總之,個人感覺那個遇事就想著靠金錢、人脈和背景開道的想法或做法,多少有點不合時宜、多此一舉,甚至是杞人憂天。同時,這種做法對其他人來說也是不公平的,汙染了社會風氣,也會助長一些人“吃、拿、卡、要”的歪風邪氣。


劍俠凌雲志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桿秤看看什麼樣的人掌提,真直的就會公平,邪惡的就會傾斜,還要看觸及的利益,秤就會傾斜不同,公平只是一個誘餌,……。普通人用法律維權很難很難,曾經千禧年攔"御駕"老農25年的維權經歷,至今成了反恐主義法裡的"恐怖分子",理在何處?有如何談維權?


fx平凡無悔知足常樂


講道理,現在都再說法治社會,真的受到侵害了就報警,或者法院立案,報警是免費的,立案費也沒多少錢(涉及大額經濟糾紛的除外),律師也有公益的,甚至一些簡單的案件都不需要律師,你把證據材料交上去就行。就是對方真的很有勢力,一審完了,你可以二審,後面還有高院。話說你能問出這個問題,我也不太相信侵害你權益的人有能力把高院也搞得定。最後,現在網絡很發達,都怕曝光,世界沒你想象的那麼黑暗了。


Ranko


沒有錢、人脈和背景,怎樣用法律維護自身的權益?

首先做到堅持學習法律,堅持遵守法律!這個過程很難,但你別無選擇!

要相信法治的進步,問題是存在的,但確實也是逐步在改善的!現在審判公開,庭審在網上直播,裁判文書網上可查!法院的裁判是重證據的,對案件質量的管控是終身制,法官不會隨便拿自己的前途開玩笑!


天天講法律


我希望你能指點……因為沒權,錢,背景說話是無效的……我只能盡力而為,把自己做好,我為了解決問題付出了這麼多,可還沒有人面對,其實有的人想一手遮天不必這樣,直接的跟人家說明白,以你為標杆,以你為幫樣,你做了別人照做……擔當責任……不管是什麼的圈子……在網上誤導別人,煽動別人,沒完沒了的有什麼意思呢?


無產階級看世界


海闊天空講的,82796,找法律援助,我認為,不是每個人都可以找法律援助,很多人都不知道,找法律援助還需當地政府的證明蓋章然後又要到財政局同意蓋章後然後才有法律援助,意思就是這兩級手續齊全後就由財政局付款給律師,這才是所稱的法律援助,


扁鵲49


無權無勢的老百姓要維權等同於難於上青天。


愛夢遊799


沒錢,沒人脈,沒背景你還談什麼維權和法律啊,這不是扯淡啊,你以為在哪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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