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帶你讀懂,徵地拆遷過程中的“行政複議”

行政複議,在徵地拆遷過程中是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被徵收人如果認為徵收決定、強拆房屋、徵地批覆、補償決定等具體行政行為不合法,都可以申請行政複議,來維護自己的權益,而且也可以通過行政複議,讓政府向徵收部門施加壓力,從而獲取自己的合理補償。

接下來萬典律師就通過本文,向被徵收人詳細講解,徵地拆遷過程中的行政複議。

一、什麼是行政複議?

行政複議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依法向特定的行政機關提出申請,由受理該申請的行政機關對原行政行為依法進行審查並作出行政複議決定的活動。行政複議在性質上具有兩個特點:它是行政機關內部的層級監督;它是一種事後救濟措施。

二、申請行政複議應當具備什麼條件?

有明確的申請人和符合規定的被申請人;

申請人與具體行政行為有利害關係;

有具體的行政複議請求和理由;

在法定申請期限內提出;

屬於行政複議法規定的行政複議範圍;

屬於收到行政複議申請的行政複議機構的職責範圍;

其他行政複議機關尚未受理同一行政複議申請,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體就同一事實提起的行政訴訟。

一文帶你讀懂,徵地拆遷過程中的“行政複議”


三、徵地拆遷中,行政複議申請的期限是多少?

自知道或應當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但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60日的除外。

四、應當向何機關申請行政複議?

本級人民政府或上一級行政主管部門。

例如:不服縣國土局的行政行為,可以向市國土局或者本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

五、如果已經申請了行政複議,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嗎?

如果您向複議機關申請行政複議,複議機關已經依法受理的,在法定行政複議期限內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如果法律、法規設定複議前置的,您應當先申請複議,對複議決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在法定複議期限內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如果您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人民法院已經依法受理的,就不得再申請行政複議。

六、行政複議收費嗎?

行政複議機關受理行政複議申請,不得向申請人收取任何費用。

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等都是法律賦予每一位被徵收人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重要手段,申請行政複議不收費,提起行政訴訟只需要50元的訴訟費,被徵收人如果還有不懂的,可以向我們萬典律師詳細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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