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歲男童遭對方家長摁地暴打滿臉飆血,事後竟說分期賠償,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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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歲大的小孩子打架,對方小孩打輸了大人幫忙出頭真的不應該受到譴責嗎?

誰的童年還沒點頑皮的事,兩個11歲左右孩子之間玩耍嘻嘻間發生點小摩擦這是在正常不過得是了,可有這麼一位11歲左右孩子的“爸爸”,就因為兩個小孩子相互投擲沙子玩,發生小摩擦,看到自家兒子受了點氣,就大打出手,將相互玩耍的另一個小孩摁在地上暴打一頓,一個11歲的小孩被打的滿身是血,這真的是這個合格的“爸爸”嗎?小孩的之間發生的爭執,大人出手暴打,這還有人性嗎?

這自己的孩子受欺負了知道心疼,把別人家的孩子卻無情的打得滿臉鮮血直流,都說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師,作為一個父親,當著自己親身兒子面,毆打別的兒童,這真的是在給孩子做榜樣嗎?小孩子犯錯了,犯得著大人拳腳相踢教育出氣嗎?公德心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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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著被打孩子滿嘴血跡的照片,心疼的不得了。一個孩子被外人打傷之後,很容易出現心理問題,不願出門、不願見人等情況很常見。家長在積極和打人者溝通同時,要多關注孩子心理健康,必要時可尋求專業人士幫助,儘快讓孩子從被打陰影中走出來,儘量減少此次事件帶來的負面影響。

打人家長無論出於什麼原因,都不應該對一個11歲孩子下手這麼狠,雖不至於說喪心病狂,但也心狠手辣。一般來講,男孩子在一起玩耍,有肢體衝撞、拳打腳踢等情況都非常正常,孩子的矛盾由孩子自己解決,這是培養有血性的男孩的重要原則。這個大人看到自己孩子吃了虧,就“勇敢”地替自己孩子報仇,這種做法實在愚蠢。他不僅要承受輿論譴責,還要接受法律處罰。至於“分期賠款”,這個不再討論範圍之內。


誰家父母都愛自己的孩子,但愛孩子,不等於護孩子。都說現在的男孩缺少陽剛之氣,"娘炮“很多,這與家長的教育密不可分。試想一下,兩個男孩互相打打鬧鬧,一切都要在家長監控之間,怎麼可以玩的盡興;兩個男孩玩鬧中出現衝突矛盾,需要家長協助處理問題,甚至動用武力,孩子們怎能找到”哥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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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的報道仔細看了,作為一個孩子的父親,看到這樣的事情,真的是難以抑制住氣憤,這是一個什麼樣的男人啊,大街上如此對小男孩下重手,性質太惡劣了!。

這個案子,其實很簡單,就是兩個同齡的小孩子相互丟沙子,大人就動手暴打另外一方孩子,這個男人,得多狠心,多沒愛心啊。


如果我是被打孩子的父親,等他放出來,不打他滿地找牙才怪。 娃娃目前已經做了鑑定,是輕微傷,按照相關規定,可以進行民事賠償。 這個男人,說5000元賠償,還分期付款,得有多窮啊,難怪這麼沒素質。

對於這種敢於對未成年人下手,還下這麼重手的,就必須嚴懲! 真正會教育孩子、有素質的家長,不會因為小孩子們的打鬧,而大人參合,哪個小孩子之間沒走打過架呢?

何況,還只是扔沙子的事情呢?大人見到了,擔心扔到眼睛裡,可以制止,但用得著下如此狠手打小孩子嗎?他內心得有多仇視小孩啊,這樣的人,哪有資格做父親,又如何能做好父親呢? 我們家孩子,以前也經常去沙石遊樂場所玩耍,也會跟孩子之間扔沙子,特別好幾次,其他孩子朝他頭髮裡灌沙子,我見到後,會制止,但絕對不動手,也不會嚇唬孩子。

有一次,一個孩子不僅給我們倆孩子頭髮裡倒沙子,我兒子也給他倒沙子後,他就打我們家孩子,其媽媽看到後,就過去把孩子拉開,並訓斥孩子,還向我道歉,我覺得,孩子之間,這樣的事情太多了,我還勸說她不要打罵孩子,回去,兩三次洗頭,才把孩子頭髮的沙子洗掉。


所以說,孩子之間,相互玩、扔沙子,甚至打架,太正常不過了,如果大人擔心沙子進入眼睛裡,太危險,可以立即制止,根本就沒有必要罵人、打人,如此下重手。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查看了下案件的具體細節,打人者的態度確實過於囂張,本是一起孩子之間的打鬧行為,打人者卻強勢介入毆打受害人並且事後表態分期賠償,確實令人氣憤!

完整經過:

監控視頻顯示,當時小月月站在街上,一名男子上前按住他脖子後方,強行按倒跪下,揮拳打後腦勺,緊接著把小月月翻過來,第二次毆打其面部。

至於該名男子施暴的原因,聽目擊者說,是小月月向其兒子撒了把沙。施暴者姜某偉,44歲,18日凌晨2點被轄區的流塘派出所找到,目前已被處以行政拘留15天。

至此可以看得出來事件起因很簡單,就是兩個孩子之間正常的打鬧行為,而對方作為成年人,卻對孩子實施毆打行為導致其面部,身上多處流血。這樣的行為不僅不利於化解矛盾,反而很容易激起更大的仇恨。

此前因為父母介入孩子之間的糾紛發生的命案不算少,該名父親的行為確實可以說得上徹頭徹尾的失敗!

打人者的行政責任及民事責任

目前派出所轉達對方一句話,說如果要賠錢,賠5000元給我現金,說分期付款,等有錢了再給我。

目前男子的行為已經被處以行政拘留15天的懲處,但是不客氣的說從男子的打人行為來看即使按照尋釁滋事來看也未嘗不可,同時受害人的父親作為孩子的法定監護人,也完全可以要求對方對孩子的治療費用進行賠償!

通過打人者的轉話來看,顯然其並沒有認識到自己的錯誤,這樣的人,不重罰根本起不到一個警示作用!身為父母,毆打別人的孩子時可曾考慮過對方父母的心情?這種違法而且劣質的行為只會誘發更大的風險!


麋鹿說法


家長正確處理方式,立刻報警立案,並拍攝照片留證。到派出所後要求驗傷並做司法鑑定。看照片的情形,個人推測最輕都能鑑定出輕微傷。一旦拿到司法鑑定結果,被害人就可以按照治安條例處罰法,要求警方對施暴人進行處理。一般是會先協調,協調無非就是經濟賠償,經濟賠償的金額由受害人開出,可以是0-無限的金額。如果協調不成,按照司法鑑定結果,公安機關按照治安條例處罰法對施暴人進行治安拘留處罰。像照片上情節這麼惡劣的,肯定的結果是治安拘留15天。

綜上所述並不存在提問所說的分期賠付,除非受害方接受施暴方所開出的條件。所以無論發生什麼事,都不要動手,只要動手了,動手的這方永遠處於被動地位。記住,打贏了進牢房,打輸了進病房!


遊聚匯


很是牛✘的個父親,那怎麼沒膽找孩子的父親較量下,打玩就跑,看樣子也不是條好漢,最多也就一狗熊罷了。

只是小孩間的互相扔沙子而已,你充什麼大尾巴狼,一個11歲的孩子被你打得滿臉是血,你以為你就是“英雄”?狗護崽,人護犢,理論上是可以的,那你完全可以去找對方的家長,只會找小孩子發火,這就是你所謂的硬氣?



可笑的是,賠償5000塊,還要分期,你這是有多慘。

什麼樣的性格,就註定會有什麼樣的人生。一個男人,5000元的賠償拿不出來或者不願拿出來,你配做一個父親嗎?配做一個丈夫嗎?遇事也只敢找弱者,我只能用看牲口的眼神鄙視你。

說句不客氣的話,才拘留15天,我覺得太輕了,完全可以以尋釁滋事罪名來處理,只有嚴懲才能體現司法的威嚴。

孩子的父母要注意對孩子及時地進行心理輔導。


盛少聞天下


我孩子打了別的孩子,結果反被被別的孩子給打了,那叫活該!搞不好老子還得再打一頓!這叫家教!我家孩子打了別人家孩子,別人家孩子打不過我家孩子,不管是孩子還是孩子家長可以來找我,少不了我會打自己孩子一頓,這也叫家教。可如果對方孩子家長對我家孩子動手,那就講不了說不起了,孩子的事是孩子的事,大人的事是大人的事,我特麼不打你丫一臉桃花開,你就不知道花兒為什麼這樣紅!


辣麼帥滴胖紙


趕到現場,看到自己的孩子被打得頭破血流,第一時間,先檢查孩子傷勢,需要送醫立馬送醫,或者讓家人代勞送醫,這是第一。第二,控制對方孩子,能理解作為父母看到孩子受傷後的心情和情緒,但是你是一個大人,如果對方是個大人,我支持你直接幹,但在面對一個對方也是孩子的情況下,你應該有基本的臨場情緒控制能力和法律意識,如果你當場打了,那對不起,你不僅需要接受法律的制裁,經濟的損失,更重要的是如今是媒體時代,人人有手機,隨時就能給你拍下視頻發到網上,等你冷靜過後,你需要接受的社會輿論,周遭的眼光,網絡的暴力,這些都將把你和你的家人置身於萬劫不復之地。不說別的,就這樣一個能打孩子的人,一看就並非有什麼素質涵養的人,說句不好聽的,在深圳,如果是你打了我家孩子,我可以讓你領教一下我一本地土生土長的潮汕人的人脈和財力。


lehe2019


首先這件事一定要報警,並且警察的處理僅僅是一方面,全社會必須形成一種正確的輿論必須進行譴責,當然譴責是蒼白的,是無力的,那麼懲罰必須要嚴重,否則的話這個家長這種行為讓社會寒心,讓孩子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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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之間發生任何摩擦都屬於正常的,如果不是經常性的,我們可以把它看成普通的衝突,或者說普通的矛盾,這些矛盾包括了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他不屬於社會欺凌,也不屬於學校欺凌。

在這一個案件中,我們看到了這個家長的沒有素質。簡直可以說是垃圾行為。

首先孩子之間的矛盾完全是家長協商解決,哪有這種道理,孩子出現問題家長大打出手,如果這樣子的話那乾脆再回到原始社會算了,所有的問題都用拳頭來解決。

總之我想每個人看完這個新聞之後的第一感覺就是這個家長太可惡了,可惡得讓人無法再罵了,因為罵的話在頭條上是通不過的。

可能更多的家長想象的是讓這個家長打回去,但是這種方法仔細思量之下也是不可取的。為什麼不客氣,是因為畢竟現在是法制社會,打回去難道就不承擔責任了嗎?打到什麼程度是正好呢?

總之這是讓人家非常鬱悶的事情,打回去也不好,不打回去心裡難受,就是這個情況。

為什麼這麼社會上有這麼多的看起來不懂事的家長?看起來長不大的家長,他們的智商停留在小學階段,雖然它們已經長得人高馬大。


談笑有白丁往來無鴻儒


如果是我的孩子被打了我肯定不會冷靜的,我不把對方打死絕對打他個殘疾,後面要怎麼處理再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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