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太平人壽保險,得了病花了20萬,保險公司說沒有動大手術拒賠怎麼辦?

踏月尋幻


由此問題,如果不太清楚的情況很容易得出結論

保險都是騙人的!用的時候就賠不了!

題主講的比較含糊,得病的範圍太廣了,要知道保險的類別是分的非常細的。我們的社保分為五險一金,其實商業保險也分有五險一金:壽險、意外險、醫療險、重疾險、財險、年金(教育金/養老金)。

不要覺得保險很煩,故意弄這麼多種類,每個人每個階段的需求都不同,不是簡單的一個全家桶,****就可以一步到位的。

題主如果購買了醫療險,那麼不管在不在重疾範圍都是可以報銷的,如果只有重疾那不在規定病種內,肯定是不能賠付的。

我們來一項項說下幾個保險種類幹什麼的。

1.壽險,大家有時候比較關注疾病費用,其實一個家庭最大的極端風險是身故風險,人不在就是最大風險,所有的家庭開支都在,包括房貸,生活費,贍養費,小孩教育費,但是後續收入為0。

這種極端風險就要靠壽險來解決,根據家庭情況不同額度不同。可以選擇終身壽或定期壽險,定壽的性價比非常高,32歲男性50萬定壽到60歲的,一年費用1200左右,女性是600左右就可以,保障小孩還小,老人還在的責任期。只要是60歲之前不管疾病還是意外的身故,都可以賠付。

2.重疾險,重疾險主要作用是醫療費用補償、護理費用、但是最重要的作用是!收入補償!敲黑板,收入補償!這個是重疾的給付型性質起到的作用。


但是重疾的賠付是有條件的,需要在規定的疾病範圍內,不管是50種80種100種,必須是在合同列明的病種裡面,沒有在裡面的,也是不會賠付的,公司再大都不賠。這時候要祭出我們的*安*福,打多少場官司,沒有的輕症就是不賠付的!

生病不止是醫療費用的支出,最大的持續消耗其實是收入的銳減或者中斷。一般疾病的恢復期是3到5年,特別是癌症生存期,5年以後基本就是痊癒了,與正常人無異。所以我們的重疾額度以3到5年的收入為標準。

額度太低的重疾險意義不大。同樣可以選擇儲蓄型和消費型,一般一個家庭無法以單一產品滿足,終身型搭配消費型做高額度比較合理。32歲男性50萬額度的終身重疾費用大概16000,消費型則減半。

在選擇上能多次賠付就多次,能不分組就不分組,畢竟以後醫療越來越發達而治癒後的再投保則基本上希望渺茫。

3.醫療險,醫療險不規定疾病的範圍,只看費用多少,是否在社保範圍內。劃重點!!!這一款就是大家理解的,只要是生病了住院了就能報銷的,叫做醫療險!

基礎的就是百萬醫療,起付1萬,一萬內的費用自己承擔或者用小額住院補充。或者中端醫療,免賠額更低,服務更好。或者有私立醫院,特需部需求的,這些都可以按需選擇,費用都不高。

4.意外險,爭議最多的意外險,也是最複雜的險種。因為額度高,保費低的高槓杆,經常被保險公司拿來當敲門磚,送你多少多少額度,你有多少多少身價,還有醫療報銷。有沒有講清楚的情況下,大家就以為生病也能用,身故就能賠。

其實意外險,賠付外來的,突發的, 非本意,非疾病的意外事故導致的意外損失。包括意外醫療,意外傷殘和意外身故。

所以,看到了嗎?疾病類不賠付的!疾病住院意外險不會賠付的,就算有意外醫療。

猝死也是不賠付的!猝死屬於隱藏性疾病導致,意外險不賠!

意外醫療可以報銷意外門診和住院,意外傷殘根據傷殘等級來賠付比例,意外身故就是賠付保額了。

我們的家庭風險和個人風險,一定要幾個險種規劃齊全,保額做足夠這樣才能做到有險可依。當風險萬一來臨時,可以幫助我們有效應對。


暢說優險


首席投資官評論員檸檬

您遇到的問題並不屬於個例,在百度上搜索會發現很多類似的案例。

例如這一例,保險公司以未如實告知為由拒賠。

這一例則是因為所患病種沒有在保險範圍內而遭到拒賠。

這個就更誇張了,保險公司竟然因為手術沒有開腹拒賠。

投保人常常遇到類似的問題,投保之前承諾的非常好,但是投保之後發現被非常多的因素限制遭到拒賠

這種情況之所以存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保險業務員在介紹產品時選擇性介紹了一些對投保人有利的條款,對投保人不利的條款選擇性忽略。

例如業務員在介紹一款保險產品時,會告訴我們得了癌症能一次性得到XX萬,截肢能獲得XX萬,身故能獲得XX萬,其他N中疾病可以賠付X萬,很多人一聽介紹感覺很合適,就直接買了。

保險條款裡確實會包含這些內容,但是這款保險是專門為癌症設計的,其他的N種病都是陪襯,多數高發疾病沒有包含在裡面。所以生病住院,想起來這份保險,才發現多數疾病都不賠。

在購買保險前,要好好研究保險條款,切不可看都不看直接就簽了。

遇到這種事情怎麼處理呢?

可以嘗試給保險公司的總部投訴,如果不起作用再試試給保監會投訴。當然如果確實不在條款範圍內,能獲得賠付的機會很渺茫。

以後再購買保險產品時,要認真研讀保險條款,選擇最實用的產品來投保,而不是選擇業務員最想賣的產品來投保。


首席投資官


我2012買的是中國人壽的分紅型保險,保額兩萬六千元,十年期的,每年能分紅五千左右,本想到期二十六萬用作孩子上大學用,有一天沒事拿保單出來看了看發現有點不對勁,保險期是三十五年的,就是說交完十年保費後,你這錢卻拿不出來,拿出來就按提前退保算,只有合同期滿35年後才能拿到二十六萬本金,這他媽的原來是個巨坑啊,這六年交了十五萬六千元如果提前退出只能退九萬多,淨賠六萬六,減去這些年分紅三萬,也要賠三萬六,現在國內的保險行業混亂,業務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奉勸大家把眼睛擦亮,不要聽信保險推銷天花亂墜的胡言亂語,不買就是賺到,不然你也會遭遇我這種情況,已退保,遠離保險才是你的安穩生活


換熊


分享一下我的看法,我在太平已經做了12年了;從提交的理賠案件當中,有身故,重疾,醫療,殘疾;拒陪案件不到1%。 從題主的提問來看,只提了結果;沒有提供病歷情況,購買的保險產品情況,那麼我只能去猜測回答。 1:假如你是買的重大疾病險 ,從你所提來看,應該沒有達到重大疾病的標準,這個國家是有標準的;醫生的診斷結果當中應該很清楚是什麼病,你去合同上找一下重疾險中有沒有對應病種並具備理賠條件。2:你應該沒有買或者買了很少的醫療險,只要在投保前身體健康,沒有達到重疾標準,醫療險是可以報銷的。公司是有很多醫療產品的,就看你的代理人有沒有給你介紹。3:你應該收到了公司的拒陪通知書,理由應該很清楚。如果真正想要專業的人幫助,就應該把事實告訴清楚,才能解決問題。如果是代理人的誤導銷售,可以投訴但保險公司和保監委;如果是公司的問題,可以協商或打官司。不知道這樣回答能否滿意。


保險萬花筒


這個問題問有點的不清不楚,如果買的是重大疾病保險。就要看您這次的疾病是不是屬於重大疾病的種類,重大疾病都賠付不論是購買那個險種都是有合同條款都。按照條款賠付。但是。並不是說,錢用的越多就屬於重大疾病的賠付了。打我自己理賠的兩個病案來說,一個客戶不幸罹患甲狀腺癌,在武漢同濟醫院做了切除手術,整個費用只花費了4萬。但是它就屬於重大疾病(惡性腫瘤)最終獲得所買20萬保額的賠付。一個客戶因為騎車不小心摔倒。導致骨折,也在武漢同濟醫院總共用了10萬出頭,但是,他這個病症就不能是屬於重疾賠付。所以。並不是費用越高的屬於重大疾病。所以,您這個還是把具體情況說明清楚,也好利於大家跟你分析。謝謝!


中國太平人壽江昱晗


你說的大手術是怎麼個情況?我有個客戶是胰腺炎,在重症住了一個月,花了30多萬,但是也不構成大病,並不是花費的多就是大病,其次,你可以看各家保險公司,重大疾病裡面,會有實施開顱或者開胸,或者開腹手術,如果不是達成這樣的標準,是不按照重大疾病賠付,所以現在有很多險種附加了輕症,打個比方說,XX有心臟病,如果是以前的醫療技術必須得開胸,所以這構成了大病,但是現在醫學技術很發達,用個微創就可以搞定,所以這時候就是輕症,所以你現在說太平人壽不給你賠付,第一要麼是你買的很久之前的險種,沒有輕症,第二要麼就是當初要求代理人反傭,不用他服務,所以就沒有告訴你最新的產品,第三要麼是保險公司故意不賠付,這種情況很少見,雖然我也是太平人壽的代理人,但是那我也支持你去銀保監會投訴,謝謝🙏


俊丞粑粑


前段時間,平安保險公司也出了一個這樣的案例

險說說這個案例吧

被保險人因冠心病動手術,現在冠心病手術有兩種,一種是微創(也就是安裝支架),另一種是冠狀動脈搭橋術(要開胸的),不管是誰,肯定會選不開胸的微創

這種微創/安裝支架,在重大疾病險裡面是屬於輕症

但是平安福裡面病沒有這個高發的輕症

所以,被拒賠了,上了法院也是拒賠
題主說的,可能也是因為合同條款上沒有吧

不過不知道現在怎麼樣了

不想被拒賠,關鍵就兩點

1、如實告知

2、看清條款

遠離以下保險代理人/經紀人

說什麼體檢出來只要沒住院就行

不告訴保險公司,兩年也會賠

這個有分紅,帶返還(重疾險、意外險、醫療險保額都夠的情況下再考慮)

返傭(返傭只為了接你這個單,會不會用心服務?)

不跟你講條款,讓你自己看


保嬤嬤


孩子1月得了腸息肉做了外科手術,5月份上了幼兒園,並在幼兒園集體買的保險,7月份查出患上了神經母細胞留,花了好多錢,想到買了人壽保險然後去理賠,工作人員說是1月份的病沒治好,不予賠。孩子因為沒錢治療走了,我這輩子是不會買保險了,生死有命,死了也不便宜保險。


就是擰你


(聲明:親身經歷,不喜勿噴)簡單說一下我瞭解的保險,如果你自己有工作,有社保,在疾病(不牽扯生命)的情況下,商業保險對你幾乎是零作用,因為你疾病住院,費用分為兩部分:社保負擔部分和自付部分,最後的實際花費都是在扣除社保負擔報銷後的費用加你的自付費用(大概比例是自付費用佔80-95%,其他是社保負擔部分報銷後剩餘的部分),而在你大病高額花費的情況下,社保報銷的部分已經佔了社保負擔部分的90-95%甚至更高,而保險公司報銷的原則是社保負擔的保險公司才報銷,就是說只對社保負擔部分已報銷90-95%後剩餘的5-10%社保負擔部分再進行部分報銷(不是全報哦!)而對社保負擔部分以外的患者自付的部分一概不報銷!這就是我國的保險,只有收費與國際接軌,在保障方面……還能說什麼呢。


九天玄魚1


本人於2015年起給母親辦理了“太平銀髮無憂防癌險”年交費2660已交四年。2018年10月母親因咳嗽發現肺結節手術治療後確定為“肺典型類癌”跟保險報案後理賠專員只按原位癌受理。其中保險有規定的是原位癌賠付二萬。惡性腫瘤賠付十五萬。在本人多方瞭解查詢後才得知“典型類癌”屬低度惡性腫瘤。太平保險如此這般嘴臉確實讓人心寒。活生生演義出一場“這也不賠,那也不賠”的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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