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日報評論員楊京
蘇州太湖馬拉松“國旗”風波愈演愈烈。中國選手何引麗在衝刺階段兩次受到志願者“遞國旗”干擾,最終與冠軍失之交臂。昨日,舉辦方回應,在接近終點200米處向選手遞國旗是奔跑中國系列賽事中的一個環節。賽事運營方回應表示,“遞國旗”是對選手的一種禮遇,這種“慣例”不會改變。
接到國旗沒有舉起來,反而丟到了地上,這是不愛國嗎?當事運動員應不應該被指責?從常理出發,體能已近極限的時候,身後又有膠著的對手,競爭壓力巨大,此時要求運動員恰當展示國旗,以體現國家情感,顯然是強人所難。
從運營方的初衷來看,無論是提供一個表達愛國之情的渠道,還是展示國家體育事業發展的成果,或者作為一種提倡和引導愛國的途徑,在賽事中設置選手展示國旗環節無可厚非。我們更相信,運動員同樣心懷這種樸素情感。事實上,體育項目自身所具備的內在張力,本來就很容易激發人們的愛國情感。在各種項目、各個級別的賽事上,運動員展示各自國家旗幟的舉動在中外都屢見不鮮,更是曾造就了很多體育史上的經典畫面。
不過,在體育場景中表達愛國情感,還是要講究方式方法。既然是一個體育項目,應首先保證項目的正常進行和參與者的正常發揮。如果沒有辦賽的專業性做基礎,賽事本身都受到了負面影響,其承載作用自然就大打折扣了。
具體到馬拉松賽事上,為衝線運動員提供國旗用以展示當然是一種表達愛國的方式,不提供也沒關係,愛國主義是一種內在情感,與展不展現、如何展現並沒有因果關係。而作為一項專業賽事,首先當然要確保賽事的專業性和完整度。一個簡單的設想,不妨把展示國旗的環節挪到頒獎時,同樣無損愛國情懷的表達。
就此而言,賽事運營方將“遞國旗”的環節放在衝線前,以及回應中關於“不會改變慣例”的表態,將對“呈現效果”的追求置於體育比賽固有的規律和原則之上,顯然是不妥當的。放在馬拉松賽事在全國遍地開花,群眾參與熱情與日俱增的當下,這場風波背後的教訓更是需要各地的組織者吸取:如何在發揚愛國主義的同時,又不會對比賽本身產生影響,更不至於把運動員置於要“愛國”還是要“成績”的兩難取捨境地,值得討論和思考。
閱讀更多 武漢晚報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