鍥而不捨的執行法官——記富源法院執行法官耿通飛

鍥而不捨的執行法官——記富源法院執行法官耿通飛


鍥而不捨的執行法官——記富源法院執行法官耿通飛


個子不高,體型圓胖、略顯黝黑,與他招呼或言談,總是面帶微笑。 走進他的辦公室,不是在埋頭翻閱卷宗,就是在接打電話。他,就是富源縣人民法院執行法官——耿通飛。

代表委員見證山村執行

上午8時,一個初秋的週六,山城富源寒氣逼人,但以耿通飛為組長的執行小組早已集結完畢,踏上了每天似乎一樣的執行行程。

衝破晨霧,趟過泥濘。連日來,大霧瀰漫,執行車輛在能見度不足10米的泥濘山路上艱難前行。沒有料到,快要到達被執行人所在小村附近時,耿通飛駕駛的車輛被刮傷底盤,不得不踏著泥濘前往被執行人家。

進村路上,耿通飛提醒見證執行的代表委員隨手找根打狗棒,果然串村入戶中派上了大用場,村民宅院都有看家護院的土狗虎視眈眈。

鍥而不捨的執行法官——記富源法院執行法官耿通飛


“我們是富源法院的法官,關於張某申請的執行案,我們來了解一下。”終於,一個半小時的車程加20多分鐘的徒步,執行小組找到了第一位被執行人尹某家。

“我們兌現了呀!”“你把情況說一下”“我有單子的”當事人拿出了一張收條。經核實雙方私下協商已給付了7萬元,只差3萬……原來雙方已經私下給付,執行法官白跑了一趟。這起因一場交通事故致死賠償案,讓兩個原本就一窮二白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執行法官多年來一直上門耐心交流,最終當事人靠在外打工,省吃儉用存下7萬元,雙方私下了結案件。

鍥而不捨的執行法官——記富源法院執行法官耿通飛


前往大河鎮圭山村委會中菁村,對一起交通肇事糾紛案進行執行中,被執行人何某正在工地上幹活,他說還是沒錢,名下也無任何財產,和執行法官打起了“太極”,只好將其帶回法院進行進一步說服。

一個多小時的硬磨硬泡,最終何某的家人送來了14000元執行款。

肖某的銀行賬戶、房產、車輛等進行查詢均無果,幾次上門也沒有找到其本人,與其通話還態度惡劣,甚至辱罵法官、口出狂言。近幾天利用多種手段,總算摸清了肖某的行動軌跡…… 中午1點40分,匆忙吃過午飯,耿通飛執行組繼續上路,前往當地一家煤礦尋找被執行人。

下午3時,執行小組到肖某打工的煤礦附近,雖然將警車停放至隱蔽處,結果還是撲了個空。最終,經法官多方努力,煤礦主動配合執行,決定用被執行人的3000元工資抵扣執行案款。

鍥而不捨的執行法官——記富源法院執行法官耿通飛


然而下午4點,前往執行當天最後一樁案件時,“走漏風聲”,被執行人早已大門緊閉……。為了核實上午尹某家的執行情況是否屬實,法官又輾轉山間。得到當事人的證實後,法官這才放心離開。

“在一天的執行路上,大家看到執行法官的工作真心不易。”當地人大代表,也是法院執行監督員的老王說,遇到好說話的申請人和被執行人,大家還能平心靜氣的想辦法,一起商量解決問題,找不到被執行人也是常事,還有遭遇對方肆意謾罵及暴力相向的時候。

“執行這碗飯不好吃,但工作總得有人去幹……。”近10年一直戰鬥在執行一線,年辦案數總名列前茅的耿通飛十分感慨。

五年跟蹤終結果

2013年7月23日,貴州省盤縣人民法院委託富源法院執行張某、易某等八人申請執行易某貴交通肇事案。當年,因交通肇事,易某貴被判決附帶賠償張某等八人醫療、護理等費29萬餘元。

案件幾經轉手,都因被執行人易某貴因交通肇事罪、盜竊罪被判服刑而未能執行。2014年,該案轉到了耿通飛之手。經過詳細的調查瞭解,八名申請人中有兩名老人已八十多歲,五個小孩尚未成年,而被執行人剛剛服刑完畢,外出務工無法聯繫。面對如此兩難的委託執行,耿通飛每當夜深人靜時,年邁的老人,幼小的孩子以及剛剛刑滿釋放外出務工了無音訊的被執行人易某貴就會在他眼前浮現。

鍥而不捨的執行法官——記富源法院執行法官耿通飛


鍥而不捨的執行法官——記富源法院執行法官耿通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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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蹤該案的每一次可執行線索,成了他此後執行工作的重要內容。在長達四年的時間裡,他通過被執行人親屬、鄰居、親自上門等途徑查找被執行人,打了上百次電話,發了無數的催促主動履行短信。

終於在2017年12月,耿通飛聯繫上了易某貴。再次核實發現,易某貴刑滿釋放後並未回家,而是直接去了外地打工,長期沒有跟家人聯繫,現有三個孩子,也急需撫養,收入不高、家徒四壁,30餘萬元的賠償款對他而言幾乎是一個天文數字。

一次、兩次,三次、四次……耿通飛不厭其煩地做雙方思想工作,希望達成和解。

4月17日,耿通飛直接帶領申請人走進易某貴家,查看其財產狀況,僅有的幾間平房,看上去破敗不堪,場院裡雜草叢生,已然是很久沒有人居住了。幾天後,申請人主動找到耿通飛,請求和解。最終,雙方達成了14.6萬元的執行和解協議。同時,面對易某貴艱難的處境,法院主動為其減免了部分執行費用。

8月1日,申請人易某帶著孫子、孫女來到法院,帶著滿臉的微笑領走了和解後的執行案款。

“這一群老小滿面的笑容、無盡的感激話語,至今在他的腦海裡無法抹去。對八名申請人來說得到了救濟;對被執行人來說,從30餘萬元減少到了14.6萬元,讓其看到了還清債務繼續生活的希望;對執行法官來說更是對自己工作的肯定和長久的鞭策。”每每回想起該案,耿通飛說,執行工作中,有理、有節,在情理、法理的感召下,促使每一位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義務是每一名執行法官的願望。

鍥而不捨的執行法官——記富源法院執行法官耿通飛


鍥而不捨的執行法官——記富源法院執行法官耿通飛


2003年7月,耿通飛從昆明冶金專科學校畢業,同期懷揣法律本科學歷的他如願通過公務員考試回到家鄉富源法院工作。他和家人都想不到,進機關板凳都沒坐熱,就被宣佈安排到離縣城最遠的黃泥河法庭。期間,他認識了在縣城化肥廠工作的妻子。因熱情務實,4年後他被調回機關立案庭。調回機關不久,耿通飛因工作需要調到法警隊,開始接觸執行工作。2011年,順利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耿通飛,兩年後正式安排到執行局。

耿通飛說,從進入執行局那天起,就時刻在告誡和警示自己。每一件案件,都要努力尋找著“判決確定的內容與實際執行結果之間的落差點,找準治癒雙方矛盾的切入點,還當事者心中感受到的公平與正義。”

手上的案件一件件執結了,可在妻兒的心中,耿通飛自從幹上執行,就是一頭忙執行,一頭忙家裡。因為妻子是下崗工人,經常在外打工賺點微薄的收入補貼家用。這樣一來,照顧、老人和孩子的任務就落在了耿通飛的身上。13歲的女兒常說,別人家是父親輔導孩子寫作業,我們家是女兒輔導爸爸乖乖睡覺。因為很多時候,輔導著女兒寫作業的耿通飛,發出了輕微的鼾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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