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康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使用閒置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的實施公告

證券代碼:603669 證券簡稱:靈康藥業 公告編號:2018-056

靈康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使用閒置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的實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2018年3月22日,靈康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靈康藥業”或“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部分閒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為提高閒置自有資金使用效率,降低財務成本,進一步提高公司整體收益,在不影響公司正常生產經營資金需求和有效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額度不超過人民幣5億元(含5億元)閒置自有資金購買銀行、證券公司或信託公司等發行的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產品期限最長不超過12個月的理財產品。在上述額度內,資金可滾動使用。同時授權公司董事長在上述額度內,自董事會決議審議通過之日起一年內行使該項投資決策權並簽署相關合同文件。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18年3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披露的《關於使用部分閒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編號:2018-010)。

根據上述決議,公司全資子公司海南靈康製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南靈康”)與國投泰康信託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投泰康”)簽訂了相關協議,並辦理完成相關手續。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交易對手方基本情況

受託人:國投泰康信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葉柏壽

註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阜成門北大街2號樓16層、17層

註冊資本:219054.5454萬人民幣

經營範圍:資金信託;動產信託;不動產信託;有價證券信託;其他財產或財產權信託;作為投資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發起人從事投資基金業務;經營企業資產的重組、購併及項目融資、公司理財、財務顧問等業務;受託經營國務院有關部門批准的證券承銷業務;辦理居間、諮詢、資信調查等業務;代保管及保管箱業務;以存放同業、拆放同業、貸款、租賃、投資方式運用固有財產;以固有資產為他人提供擔保;從事同業拆借;法律法規規定或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的其他業務。(企業依法自主選擇經營項目,開展經營活動;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依批准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從事本市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類項目的經營活動。)

二、合同主要內容

1、信託計劃名稱:國投泰康信託金雕565號集合資金信託計劃

2、信託計劃目的: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信託受益人的利益,將信託資金用於受讓上游供應商持有的對上海國林勝通經濟發展有限公司的各筆應收賬款,並由上游供應商按約定溢價回購,從而實現本信託計劃項下信託財產的穩定增值。

3、信託計劃規模:本信託計劃項下任一時點存續的信託資金餘額規模預計約為人民幣伍億元整,以本信託計劃實際募集的信託資金金額為準。

4、認購資金總額:人民幣5,000萬元

5、起始日:2018年11月22日

6、到期日:2019年5月21日

8、預期年化收益:6.30%

9、風險揭示:國投泰康在管理運用或處分信託財產過程中可能面臨多種風險,包括但不限於法律與政策風險、投資風險、淨值化管理風險、履約風險、管理風險、保證人擔保風險、利率風險、信託單位認購/申購被拒絕的風險、信託計劃不成立風險、提前終止風險、延期風險、稅費風險、部分信託單位特有風險和不可抗力及其它風險等。

10、關聯關係:海南靈康與國投泰康不存在關聯關係

三、風險控制措施

1、公司嚴格篩選發行主體,選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信譽好、資金安全保障能力強的發行機構,且單項產品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風險可控。

2、公司財務部門與相關銀行、券商、信託等保持聯繫,及時分析和跟蹤理財產品進展情況,如發現存在可能影響公司資金安全的風險因素,會及時採取相應措施,控制投資風險。公司獨立董事、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及監事會對理財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必要時可以聘請專業機構進行審計。

四、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本次使用暫時閒置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是在保證公司正常經營所需流動資金的情況下進行的,不影響公司日常資金正常週轉需要,不影響公司主營業務的正常開展,有利於提高資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五、公告日前十二月內使用閒置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的情況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屬全資子公司過去十二月內使用閒置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的累計金額為人民幣41,000萬元(包含到期贖回滾動使用資金);已到期且贖回23,000萬元;仍持有18,000萬元理財產品未到期(含本次交易)。

特此公告。

靈康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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