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頭族莫因手機誤了性命

魏婷

隨著智能手機、平板電腦的普及,如今在街頭隨處可見“低頭族”,但更可怕的是,越來越多的“馬路低頭族”已成為道路安全的又一新生“隱患”,甚至被稱為“移動殺手”。但令人擔憂的是,不僅是行人低頭過馬路成為交通隱患,駕駛員開車時看手機的數量也在急劇增長。據蘭州交通部門統計,我市去年因低頭看手機過馬路和駕車看手機引發的交通事故呈逐年上升趨勢,交通事故同比上升11%。

信息時代,手機似乎已經成為人體的一部分,分分鐘不能離開。據統計,我國網民近十億,人均每週手機上網時長約12小時,近六成手機網民每天使用手機上網多次。有數據顯示,開車接打電話導致事故的幾率是正常駕駛發生事故幾率的2.8倍,如果邊開車邊發信息,幾率則上升到23倍;三成以上的致命交通事故是由於駕駛人注意力不集中造成的,行人低頭看手機不看路,極大地增加了危險係數。

“馬路低頭族”造成安全隱患的原因有很多,這其中以法律法規不健全為首要因素。根據我國相關的法律法規,對開車打電話的交通違法行為,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並記2分。雖然有相關法律支撐,但“低頭族”作為交通安全隱患仍屢禁不止,在具體執行過程中,交警對開車打電話的交通違法行為存在取證難、處罰難的問題;對於行人和非機動車駕駛人邊過馬路,邊看手機的行為,法律更是沒有明文規定,無法定性和查處。此外,對“低頭族”的執法立法還不夠完善,不能單單管束“低頭”駕駛人,對“低頭”行人的強制管理措施不可少,否則不是“車撞人”而是“人撞車”。法規方面的不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危險行為的發生。因此,健全相關的法律法規、加大整治力度不可或缺。有關部門要在充分調研、不斷完善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同時,積極借鑑國內外相關的經驗和做法,充分開展調查研究,制定並補充法律條文,讓整治和打擊馬路“低頭族”的交通違法行為有法可依,並結合其妨礙交通及危及他人生命安全的情節,視情節輕重予以懲處。此外,行人和駕駛員的交通安全意識還需不斷加強。不少駕駛員在行車時接打電話往往會產生僥倖心理,認為自己駕齡長、技術好,“忙裡偷閒看手機”完全沒有問題。他們此時忘了:每個人都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責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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