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偷税事件引抵制天价片酬声明

崔永元曝光的“阴阳合同”揭露了影视行业的潜规则,范冰冰偷税事件引发关注。九大影视公司联合发表抵制天价片酬声明,共同抵制天价片酬和偷税漏税。

范冰冰偷税事件引抵制天价片酬声明


今天上午9点,爱奇艺、优酷、腾讯视频三家视频网站联合正午阳光、华策影视、柠萌影业、慈文传媒、耀客传媒、新丽传媒六大影视制作公司,共同发布《关于抑制不合理片酬,抵制行业不正之风的联合声明》。

《联合声明》首次明确了演员的最高片酬限额,即三家视频网站和六大影视制作公司采购或制作的所有影视剧,单个演员的单集片酬(含税)不得超过100万元人民币,其总片酬(含税)最高不得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抵制天价片酬声明应是范冰冰偷税事件催生,该事件由崔永元微博爆料,崔永元炮轰范冰冰,天价片酬和明星偷税漏税事件引发舆论关注。

5月28日,崔永元通过微博发布了几张演艺合同照片并配文:“你不用表演,你是真烂”,合同中因有范冰冰名字,其中曝光合同约定片酬为税后1000万元。5月29日,崔永元又再度曝范冰冰采用“大小”合同,另行约定片酬5000万元,两合同共拿走片酬6000万元,而实际上范冰冰只在片场演出4天。

范冰冰方面发布了一则“严正声明”,称崔永元侵犯合法权益,散布谣言,构成诽谤。范冰冰工作室回应,公开发布泄密合同并公然侮辱范冰冰的行为,既破坏了商业原则,又涉嫌侵犯合法权益,并称相关网络用户及媒体未经核实散布谣言的行为已经构成诽谤。

范冰冰偷税事件引抵制天价片酬声明


对此,崔永元则迅速回应称没有保护合同秘密义务,范冰冰是公众人物,如不服,可以“出来走两步”,对公众“实话实说”。

崔永元提到的大小合同”其实就是人们日常所说的“阴阳合同”:交易双方签订金额不同的两份合同,一份金额较小的“阳合同”用于向主管机关备案登记纳税;另一份金额较高的“阴合同”则实际约定双方交易价格,彼此对其秘而不宣,目的就是逃避纳税这一法定义务。

消息一出全网哗然,很多网友开始指责范冰冰这一不道德行为。看似娱乐八卦的央视前主持人崔永元怼明星范冰冰的新闻,看起来更像是举报!

抵制天价片酬声明共同抵制艺人“天价”片酬现象,倡导成本用于制作,投入服务品质,演员戏比天大的行业风气。三家视频网站和六大影视制作公司采购或制作的所有影视剧,单个演员的单集片酬(含税)不得超过100万元人民币,其总片酬(含税)最高不得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抵制天价片酬声明共同抵制偷逃税、“阴阳合同”等违法行为,共同倡导廉洁之风、弘扬浩然正气。我们承诺在影视剧制作、购销等环节中,加强行业自律,杜绝各种名目变相涨价、偷逃税、贪污、行贿受贿等违法、腐败现象的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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