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微博公开爆出顶级流量艺人“天价片酬”,事情进展变幻莫测,演出4天片酬6000万,每天高达1500万片酬,这件事说来真是让人匪夷所思。
如果此事坐实,涉及到“阴阳合同”的法律问题就涉嫌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数额巨大,或将受法律的严惩!
那么什么是“阴阳合同”,这其中有哪些涉税问题?
“阴阳合同”的涉税问题
阳合同:为逃避高额税款,明星和商家明面签订一份合同,注明费用的多少。
阴合同:私下里签订的一份合同,这份合同,才是商家和明星真正的合同。
拿着所谓的“阴阳合同”,明星和商家各取所需。
阴阳合同是贵圈的“潜规则”,明星只注重到手的钱多,商家只在乎拿出去的钱少,而合同都是走的法律流程,税务局很难从中找出漏洞。
可一旦被税务局被举报或查出来,那就会坐实偷税、漏税的罪名。
那么问题来了,个税偷税、漏税该如何量刑 ?
6000万片酬应纳个人所得税为多少?我们来算算看!
6000*(1-20%)*40%-7000=1919.3(万元)
罚款则是偷、漏税的0.5~5倍不等
根据相关规定:
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相关部门一出手,偷税漏税何去何从?
税务局爸爸介入,大小合同躲避纳税决不纵容!
可是如果你以为“阴阳合同”只有在娱乐圈?
别太天真了!生活中随处可见!
“金三”强大的监管下,违法纳税行为一下子就暴露在世人面前,小心稽查后被“清算”
对税务不够重视导致面临需要交巨额税款时惊慌失措!
先别急,想少缴税也不是没可能,税收筹划是你的不二选择。
在履行纳税义务的同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不是偷税漏税,更不是违法违规,而是通过税筹可以合法降低纳税人的税务成本。
在不违法的前提下,利于贯彻国家的经济政策,使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从而增加国家税收,同时还规避税务风险。根据税收的各项优惠政策进行投资决策、制度优化、产品结构调整等,一切逐步走上正轨。
还在用不合法手段的纳税人
别再偷偷摸摸做违法的事了
纳税本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通过正轨合理的税筹方法。降低企业和高收入人群的税负
把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做一回“甩手掌柜”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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