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朋友在吃狗肉,愛狗人士阻止我們吃,雙方發生衝突,責任該怎麼劃分?

愛狗狗奴好狗一條


在國內,吃狗肉一直是個人自由,以阻止為由鬧事的都算是滋事!是第一責任人

中國古代狗就是六畜之一,六畜本就是可以養來吃的,只不過狗既能肉食同時也能看家護院罷了!

到了現代,西方喜歡指手畫腳的洋大人說“狗是寵物,我們從不吃,你們東亞人也不能吃”!慕洋犬+狗奴就拿著雞毛當令箭跑來阻止國人吃狗肉,干涉其他人的合法的飲食選擇權益。當有國人拿出中國飲食傳統時,慕洋犬和狗奴們就會抬出“女人纏足”這類反科學反人權的糟粕來偷換概念,說吃狗肉也是陋習,是糟粕,不該繼續傳承,應當立刻取締!(可他們阻止別人吃狗肉,本身就是在侵犯他人人權!)

對比洋人,他們搞同性婚姻合法化,北歐還搞性交易合法化(荷蘭),我們東亞人也沒跑去阻止他們啊!?反倒是慕洋犬又跑來,戳戳點點說“大陸同性婚姻不合法是落後!是不尊重人權!”還搬出古代人也有同性戀的君王和將領,以佐證他們的觀點……

我真tm服了這幫人了

我尋思你們慕洋犬和西方洋人雙標要不要那麼明目張膽啊?!稍微掩飾一下下行不


帶帶帶善人


大實話:這種人的行為屬於尋釁滋事,應該進行拘留罰款,甚至判刑。

不得不說,現在的一些愛狗人士真的是瘋狂到了近乎癲狂的地步了。街上的流浪狗那麼多,他們可以做到視而不見,而人家殺狗自己吃他要阻攔,商家賣狗肉他攪和得人家做不了生意,現在就連食客吃狗肉這群人也看不下去了,也要鬧事。

最近網友小王就給我留言說了這麼一件事,說的是最近天冷了,自己晚上和朋友在一家飯店吃狗肉火鍋,正喝酒喝得進行呢,這時候來了三五個自稱是愛狗人士的要求他們向鍋裡的狗肉道歉和默哀,以表示歉意,並且還要他們停止繼續食用狗肉。本以為這些人就是犯神經病,小王和朋友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態度也就沒搭理他們,沒想到這夥兒人可就來了勁兒,開始對小王一行人進行推搡。而小王他們也正在酒勁兒上,雙方就發生了互毆,最後都被抓進了警察局,而雙方也都有輕微受傷。

說實話,現實中碰到這麼一個事確實讓人心裡窩火,自己就吃個飯,就遭受到這些人無理取鬧的人身攻擊,那這事擱誰身上也受不了。而在這件事中,小王要想維權則可以通過兩個方面進行,一是這些愛狗人士,二就是飯店老闆。

首先,就這些愛狗人士來說,這些人肯定是涉嫌尋釁滋事的,畢竟,吃狗肉在大陸並不違法(在中國的香港和臺灣地區是不能吃狗肉的),所以這些人的行為連見義勇為都談不上,就是赤裸裸地尋釁滋事。當然,有的愛狗人士會說,那小王他們也動手了,雙方也都受傷了,不應該是扯平了嗎?拜託,我希望這些人還應該知道一件事叫“正當防衛”。也就是說,當我們的自身利益受到外界傷害時,我們是有權利進行合理反擊的。所以,這件事是一定要追究這些故意找茬的愛狗人士的責任的。

然後就是飯店老闆,作為飯店老闆而言,自己在飯店提供狗肉給食客吃,那麼就有責任和義務考慮到這個“狗肉市場”的大環境,就應該想到提前預防這事,比如說當看到這些愛狗人士在飯店找茬的時候,首先應該做的就是組織飯店的人力物力對這些找事的人進行組織,維護客人的的利益,並且作為飯店自身而言,也有責任和義務給食客提供一個安全的就餐環境。而現在客人因為在你的飯店吃飯受傷了,那飯店老闆肯定是有責任的。最後,也希望及時能夠對這些涉嫌違法的愛狗人士嚴加懲罰和管理。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大實話


真是中了邪了!吃個飯還被人家來干涉, 就不讓吃狗肉,還說的振振有詞。本來吃飯是一種享受,現在被他們搞得沒心情。越想越氣憤,筷子一放,火冒三丈就與人家吵了起來。大家評評理,就吃個飯,招誰惹誰了?

一,吃飯誰都不得干涉,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就是殺頭之前也要讓人家美餐一頓,不做餓死鬼!是誰給這些愛狗人士這個權利,讓他們來干涉人們正常的生活,吃飯!這些愛狗人士的行為就是屬於法律上的尋釁滋事,輕者違法,重者犯罪!

二,吃飯吃狗肉,錯了沒有?沒錯!國家法律、行政規範沒有明確規定,不準吃狗肉!狗肉也不屬於國家免疫類禁止食用的食品。因此吃狗肉就像吃豬肉、牛肉、羊肉、雞肉、魚肉一樣,你完全有權利根據你的愛好,選擇哪一種食材。任何人沒有權利來干涉你吃飯,更沒有權利來干涉你吃狗肉。如果誰橫加干涉,那麼就是尋釁滋事,就是違法。可以通過報警由警察來處理。

三,如果在吃飯,吃狗肉的時候,愛狗人士態度橫蠻,無理取鬧,尋釁滋事,使的吃飯的人怒不可遏與他們爭吵,甚至雙方動手打了起來。這個責任首先是由愛狗人士來承擔。如果吃狗肉的人,被他們打傷,那麼這些愛狗人士,不但要承擔刑事責任,還要承擔民事的賠償。如果愛狗人士被吃狗肉的人打傷,打人者也最多是過失傷害,因為愛狗人士有錯在先,所以在分清雙方責任的時候,也是愛狗人士肇事者承擔主要責任。

總之,當你在吃飯,吃狗肉的時候,遇到像愛狗人士這種尋性滋事、無理干涉、無理取鬧的事情,還是要保持頭腦冷靜,據理力爭,要知道邪不壓正,真理在自己一方,有理走遍天下,不用怕!

大家認為我這樣說對不對?如果你同意我的觀點,請點擊右上角紅字[關注],謝謝!





依旺情深1


首先可以很明確的告訴你,如果這件事是所謂的愛狗人士挑起的,不管中間有沒有人傷亡,愛狗人士都基本必須承擔所有責任。吃狗肉既沒有幹損人利己的事情,也沒有觸犯法律。這些愛狗人士如果阻止你們吃狗肉,這就是故意滋事。

我就不相信這些阻止別人吃狗肉的愛狗人士一輩子都只吃素,不吃任何葷菜。

將自己的思想強加於別人身上,想盡一切辦法去標榜自己的身份,這樣的人這邊的愛狗嗎?恐怕只是一個幌子。

有些人真的很奇怪,一邊用自己的思想去要求別人,可是自己卻無法做到自己要求別人的那個程度。這些人對於“愛狗”這個詞本身就有誤解,愛狗不是你去阻止別人吃狗肉,也不是整天嚷嚷著我愛狗。

我覺得一個真正愛狗的人,當他看見流浪狗的時候,會去便利店給狗狗買一塊麵包;當他養一條狗狗的時候,他能夠照顧好狗狗,並且保證狗狗不咬人。

很多時候越是響聲大,越是無能,越是沒有作為。希望很多“偽愛狗人士”能夠把真正的愛狗付諸於行動之中!

這是大貓的一些看法,歡迎大家在文章下面留言評論!

大貓聊三農


我沒有看到關於愛狗人士阻攔他人吃狗肉的相關報道,不過愛狗人士在高速路上攔狗車的行為的確不是無中生有,但他們的主要目的只是為了防止他人非法捕殺和販賣狗類,因為他們的行為不但解救了不少狗,而且還對一些不法狗販造成了不小的心理壓力……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不法分子對狗的傷害,正是因為他們站在人類道德的制高點,所以他們才敢那麼理直氣壯、而且無所顧慮。因為我國有幾億人養狗,而保護動物是整個國際社會的共識,所以那些想打狗主義的人(主要是指想禁狗的人和偷狗賊),就像螳臂當車、不自量力,註定會受到世人的譴責和法律的懲罰!


下圖是明星孫儷收養流浪狗的感人畫面


笑靨如花44806


一方在吃狗肉,而愛狗人士阻止別人吃,只能說這是愛狗人士無理取鬧。因為愛狗人士沒有任何權利干涉別人。

感覺這樣的橋段經常發生在玉林,尤其是玉林舉辦狗肉節的時候,總有愛狗人士號稱到場干涉。時不時的新聞上也會有一些愛狗人士在高速上攔截運狗的貨車或者去屠宰場解救狗只的新聞。

我能說的是,愛狗人士如果要救狗,那請準備好現金。像高速上運狗的或者開屠宰場的,他手裡的狗並不是自己抓來的,也是按照價格收購而來。所以愛狗人士不要搞道德綁架那一套,不要拿自己的道德標準去要求別人,真要買狗那就是拿錢來換吧。不可能因為你覺得自己要獻愛心而毀了旁人的生計。

至於像題目中說的,一夥人在吃狗肉,這狗肉是合法花錢買來的,愛狗人士是無權干涉的。如果發生衝突,愛狗人士甚至涉嫌尋釁滋事。


律師獨角獸


如果真的是愛護動物,那倒還好,只是有些愛狗之人拿著雞毛當令箭,自己對狗是放任不管的狀態,危害到其他人不說,反倒是拿著這個愛狗到處說事兒找事兒,那這就是最不應該的了。

之前就有這樣一個事兒,幾個朋友在狗肉店吃狗肉,大冬天的幾個人到了正規的狗肉店,喝點小酒吃點肉說點事兒這本來就很愜意,但是就有人沒事兒找事兒了。大家都知道朝鮮和中國的交界區域,這個區域內狗肉店非常多,都是正常渠道收來狗肉,正常烹飪,然後售賣的,一般人愛狗人士是不敢去這個區域撒野的。

但是今天說的這個事兒不在這個區域,在南方的一個沿海城市,我們都知道,其實如果食物渠道來源沒問題,那整個售賣過程都是收到法律保護的。有很多動物如果是吃野生的就是犯法的,但是如果是飼養的那就不一樣了。狗這個動物是一樣的。這個世界上每個人的愛好不同,有的人喜歡狗,有的人不喜歡。喜歡狗的人縱容狗,這就觸碰到另一部分人的底線了。這幾個朋友吃狗肉,剛好被幾個其他愛狗人士看到了,就要要求這幾個朋友不能吃了,而且要發朋友圈道歉,說自己的行為是錯誤的,這幾個朋友都是血氣方剛的人,哪裡受到了別人如此的對待,最關鍵的是他們都是去的正規合法的餐廳,於是兩撥人都打起來了,雙方各有傷亡。

最後被警察帶走了,因為雙方各有傷亡,最後經過協調都達成了一致。但是狗肉店的損失由這些愛狗人士來承擔。


我想,動物本身就是屬於大自然的,不應該屬於什麼愛狗人士,就算愛狗人士把他們當做自己的兒子和女兒那也是束縛了狗的自由,但凡這樣其實都不是愛狗,如果真的愛狗,就讓狗過自己的生活,不要任何枷鎖不要任何參與。


老王偵查記


在吃狗肉是因為愛狗人士阻擾發生衝突,責任應該是在滋事的愛狗人士。

一、吃飯者沒有過錯,更不存在違法行為。

吃狗肉並不違反法律法規,這種食物也是比較常見的美食,有些地方還是當地特色。現在狗也不是保護動物。這都是我們自己的自由,他人是無權干涉的。

二、愛狗人士的行為涉嫌違法。

阻撓他人吃飯,並引發衝突,輕者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會被拘留罰款,重者會涉嫌尋釁滋事罪受到刑事處罰。他們將面臨法律的制裁。

我們遇到這種愛狗人士,最好的處理方法就是先找飯店處理,同時報警處理,不應該採取過激行為,也不嚴影響自己吃飯的心情。以免給自己帶來麻煩。


管律師


其實吃狗肉既不犯法,又是個人消費的權益,並不妨礙他人。再說了自古以來就有吃狗肉的習俗,甚至還有狗肉文化傳統。從哪方面講吃狗肉與愛狗根本就是沾不上邊。既便是自己養的狗,若是真的對人構成威脅是照殺不誤。

我在這裡講一個真實的故事,說起這件事得有二十年了。我的孩子的舅舅家養了一條大狼狗,非常的兇悍,讓人看了都毛孔聳然。栓在廁所的旁邊,廁所牆矮,夜裡就是讓這條狗守護這個廁所矮牆的。這條狗只認自家人,外人再是親戚也不認。只要外人要進廁所方便,這條狗就呲牙咧嘴衝著就往前竄直撲而來。我的大姨姐的大女兒要進廁所方便,嘴上還說著:“我要進去方便一下,你可別咬我了。”那條狗根本就不管衝著我外甥女就撲了過去,大腿被狗前爪子劃了幾道血口子,這條狗個大,掙開了栓繩直奔我外甥女撲來,嚇得外甥女沒人腔的叫了起來。孩子的舅舅和舅媽當即衝過去停止這條狗,才使得外甥女沒殘遭這條狗的強烈攻擊。隨後孩他舅舅將這條不通人性的狼狗殺了,狗肉幾家分了。外甥女被送到狂犬疫苗防疫站注射了狂犬疫苗液。自己養的狗若是真的到了不通人性的地步,無論傷了自己,或者是外人該殺就得殺,決不留情!

狗再可愛,再通人性,再怎麼寵,畢竟是畜離。再怎麼說被畜離咬著了一旦人瘋了,連治療的機會都沒有。在人與畜離之間究竟哪個最重呢?請大家掂量掂量。


飛天134253650


我自稱愛狗人士,我從不吃狗肉,從小就喜歡養狗,但我親手打死過幾條狗,很殘忍的,都是一棍過,有的嘴巴斷了有的爆頭,沒有為什麼,因為它們發瘋了亂傷人!我也不建議吃狗肉,雖然吃狗肉不犯法,但是大多數狗肉館狗肉攤的狗來源不明,來源不明就是沒有通過檢疫,你知道它帶什麼病?狗這種動物什麼都吃!還有最重要的一點,早幾年吃狗肉的人沒那麼多,就是經過愛狗人士這麼一鬧吃狗肉的人越來越多,很多人本來也是從沒吃過狗肉,也不知道玉林有個狗肉節,現在鬧那麼大,很多人說白了就是想嘗一下!去年有幾個旅遊騎行愛好者在臨近狗肉節時分別從東北,四川江蘇騎摩托車到玉林吃狗肉,他們之前從沒吃過,就是看新聞之知之後想嚐嚐什麼味!鬧得越大想吃的人越多,可以說玉林狗肉節這麼出名愛狗人士功不可沒!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