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条小狗进监狱?对,入户盗窃追刑责!

偷条小狗进监狱?对,入户盗窃追刑责!

一名男子盗窃了一条三个月大的小狗,没想到却进了监狱。近日,兰考县公安局闫楼派出所经过侦查,将入户盗窃的杨某依法刑事拘留。

2018年8月4日下午,闫楼乡茨蓬村人王先生报警称,家中三个月大的小细狗不见了。闫楼派出所接警后,迅速赶到王先生家中。经民警询问得知,当天下午14时之前家中一直无人,两点多时,王先生母亲回到家,回家时刚好碰见高寺村的杨某恰巧在王先生家门口,还问王母其儿子呢,王母说儿子不在家,杨某便骑电动车离开。当时王母也没在意,过了没多久,王先生回到家中,发现狗窝里的小狗不见了,便赶紧向派出所报案。

经调查走访、固定证据,10月23日,闫楼派出所将杨某传唤至派出所,经讯问,杨某如实交代了当天见王先生家中无人,趁机盗窃小狗的犯罪事实。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盗窃罪不再以盗窃数额较大为唯一构成要件,只要入户盗窃就触犯刑法,一律追责。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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