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日”讓憲法深深的植入人心

“憲法日”讓憲法深深的植入人心在首個國家憲法日到來之際,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作出重要指示。他強調,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黨和人民

意志的集中體現,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我國憲法是符合國情、符合實際、符合時代發展要求的好憲法,是我們國家和人民經受住各種困難和風險考驗、始終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前進的根本法制保證。(新華社北京12月3日電)

據瞭解:之所以確定12月4日這一天為“憲法日”,是因為中國現行的憲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實施。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將憲法實施日定為“憲法日”,意義十分重大,就像我們每一個成人,儘管生下來時都非常脆弱,但生日卻是一輩子的紀念,因為,正是這一天,人類世界上才有了你我他!(最新經典文章 www.wenzhangba.com)

憲,詞典解釋為“法令”。顧名思義,憲法,重疊的法律,即為法上加法,所以,我們把憲法看作一切法律的母法。在我國,憲法就是萬法之母,所有的法律,都得誕生在憲法之下,服從於憲法

精神,不得違背憲法。而設立國家憲法日,就是要增強憲法觀念,推進依法治國。

在我國,要使依法治國的方略真正落實,就必須在全社會樹立起憲法的權威,並使已經制定的憲法得以良好實施。”,先制憲,再開國。憲法是立國之本,因而“憲法節”與“國慶節”一樣,承載極其重要意義,要將憲法意識真正植入百姓心中,希望國家憲法日的設立能夠真正讓憲法“熱”起來,樹立起憲法應有的權威,開啟依法治國新時代。

當然,這就需要相關方面深入宣傳、解讀憲法條文,認真把握、樹立憲法精神,弘揚憲法精義、維護憲法尊嚴,要讓每一位公民,特別是公職人員樹立牢固的憲法觀念,讓憲法精神根植於每一個公民的心中,要把憲法的原則落實到各項法律制度當中,徹底扭轉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現象,從而讓憲法真正保障好人民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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