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污染防治指标达成最后冲刺

  • 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全市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63微克/立方米以下,重污染天数控制在10天以内。
  • 2018年12月底前,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全市钢铁产能严格控制在2000万吨以内。
  • 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全市“散乱污”企业关停取缔、搬迁或原地提升改造,严防死灰复燃。
  • 2018年12月底前,完成荣程钢铁等25家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基本完成钢铁、建材、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治理。对照地方标准要求全面实施提标改造,完成全市249家生物质锅炉企业治理或关停,2018年12月底前,完成223家铸锻企业治理改造。
  • 2018年12月底前,推进荣程钢铁、天钢联合特钢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鼓励天铁炼焦实施焦炉炉体加罩封闭,并对废气进行收集处理。深化工业园区提升改造,2018年12月底前,确保完成35个工业园区(集聚区)整合和10个工业园区(集聚区)撤销取缔。
  • 2018年12月底前,落实国家排污许可管理要求,完成陶瓷、有色(含再生金属)等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将错峰生产措施纳入排污许可管理要求。加大依证监管执法和处罚力度,强化信息公开和公众监督,严厉依法打击无证排污违法行为。
  • 2018年12月底前,实现散煤实际经营户清零。全面排查治理全市经营性储煤场地,建档立卡、动态监管。
  • 2018年12月底前,全市范围基本淘汰35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生物质锅炉应采用专用锅炉并配套高效袋式除尘设施,禁止掺烧煤炭等其他燃料;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及其他区政府所在地建制镇禁止燃烧生物质成型燃料。以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为重点,完成全市222台5908蒸吨/时燃气锅炉低氮改造。
  • 2018年12月底前,基本建成南港铁路;充分发挥已有铁路专用线运输能力,增加铁路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量。
  • 2018年12月底前,天津港矿石铁路运输比例达到30%以上,鼓励通过带式输送机管廊疏港;加快推广集装箱多式联运,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增长10%以上。
  • 全市1835个建筑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基本实现土石方作业建筑工地全覆盖,并与市级主管部门联网。
  • 2018年底,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宣传引导群众不在道路及社区非指定区域内焚烧花圈、纸钱等。
  • 2018年12月底前,对新生产、销售的车(机)型系族全面开展抽检工作。
  • 2018年12月底前,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建立分行业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监管机制,划定并公布低排放控制区。
  • 2018年12月底前,天津港口新增4个集装箱泊位具备提供岸电能力,新增2个5万吨级以上干散货泊位具备提供岸电能力,总泊位数达到9个。推广地面电源替代飞机辅助动力装置,民航机场在飞机停靠期间主要使用岸电。
  • 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剩余293家一般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治理工作,实现全市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工业企业配套环保设施全覆盖,未按期完成治理改造的,依法责令停产整治,并纳入错峰生产方案。按计划完成餐饮油烟深度治理和机动车维修行业涂漆作业综合治理年度任务。

  •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