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每月12000元的撫養費,真的是侵害了夫妻共同財產權嗎?

非婚生子,每月12000元的撫養費,真的是侵害了夫妻共同財產權嗎?

案例:

徐某與鄧某於2010年登記結婚,徐某與鄧某婚後5年,徐某發現鄧某與第三者吳某有外遇,且吳某已經為鄧某生下一非婚生子鄧小某。在徐某的要求下,鄧某終止了與吳某的不正當交往關係,但與吳某簽下協議每月支付鄧小某撫養費12000元。後徐某知道該協議後,認為鄧某簽訂的協議侵害了夫妻共同財產權,阻止鄧某繼承支付。吳某氣憤難當,將鄧某告上法庭,要求鄧某按協議支付鄧小某每月12000元的撫養費。

非婚生子,每月12000元的撫養費,真的是侵害了夫妻共同財產權嗎?

試問:鄧某與吳某簽訂的協議是否侵害了徐某的夫妻共同財產權?鄧某是否應按協議向鄧小某支付每月12000元的撫養費?

非婚生子,每月12000元的撫養費,真的是侵害了夫妻共同財產權嗎?

趙理說法律師團首席律師趙春先律師認為: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法定的撫養義務,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這是法律規定的義務。雖然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但夫或妻也有合理處分個人收入的權利,不能因未與現任配偶達成一致意見即認定支付的撫養費屬於侵犯夫妻共同財產權,除非一方支付的撫養費明顯超過其負擔能力或者有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關於撫養費的具體支付的數額應當綜合撫養義務人的經濟能力、當地生活水平及孩子的實際需要來定。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

非婚生子,每月12000元的撫養費,真的是侵害了夫妻共同財產權嗎?

本案中,鄧某對鄧小某有法定的撫養義務,應該向鄧小某支付撫養費,但至於撫養費是否應該按每月12000元給,那要具體結合鄧某的收入水平及當地的經濟水平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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